西安市的土地使用稅怎麼交?7月20日,省政府辦公廳傳來消息,《陝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正式印發,2022年7月18日起施行陝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為,西安市1.5元至27元;寶雞市、鹹陽市、銅川市、延安市、渭南市1.2元至18元;漢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楊淩示範區1.2元至15元;縣級市0.9元至1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7元,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西安市的土地使用稅怎麼交?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7月20日,省政府辦公廳傳來消息,《陝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正式印發,2022年7月18日起施行。陝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為,西安市1.5元至27元;寶雞市、鹹陽市、銅川市、延安市、渭南市1.2元至18元;漢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楊淩示範區1.2元至15元;縣級市0.9元至1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7元。
《陝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規定,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征稅範圍:城市為市行政區(不含建制鎮)的區域範圍;縣城為縣城鎮行政區的區域範圍;建制鎮為鎮行政區的區域範圍;工礦區為工商業比較發達,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工礦園區區域範圍。
各市、縣、區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将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幹等級,在省政府确定的稅額幅度内,制定相應的适用稅額标準,報省政府批準執行。
經省政府批準,經濟落後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适用稅額可以适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
各設區的市、縣(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稅額标準按照省政府批準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稅額标準執行。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由國家财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産用地;經批準開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8年;由财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等土地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季征收,納稅人應在季度終了後15日内申報納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