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幾類公文格式?錯誤1:不急的公文标注緊急程度,且未按規定位置标注;在标題中的文種前面加注緊急程度,如“緊急通知”“緊急請示”“緊急報告”等正确做法:緊急公文應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用三号黑體字,頂格編排标注在公文首頁版心的左上角;如需同時标注公文份号、密級和保密期限,按照份号、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常見的幾類公文格式?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錯誤1:不急的公文标注緊急程度,且未按規定位置标注;在标題中的文種前面加注緊急程度,如“緊急通知”“緊急請示”“緊急報告”等。正确做法:緊急公文應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用三号黑體字,頂格編排标注在公文首頁版心的左上角;如需同時标注公文份号、密級和保密期限,按照份号、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錯誤2:發文機關标志标注為發文機關名稱後加“任免通知”“情況通報”“值班通報”等。正确做法:發文機關标志由發文機關名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不加“文件”二字),但發文機關名稱後不能加文種。
錯誤3:發文字号要素中的機關代字概括得不準确、不莊重,字數過長;年度使用“()”或“[]”括入,發文順序号前“0”占位,且加“第”字;上行文的發文字号标注的位置不準确。正确做法:發文字号由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号組成。機關代字要求準确、規範、精練、無歧義、易識别;年份應标全稱,用六角括号“﹝﹞”括入;發文順序号用阿拉伯數字标注,前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上行文的發文字号标注在紅色間隔線左上方位置,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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