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随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粵港兩地口岸不斷增加,交通往來頻密,兩地有關部門也積極完善并推出了跨境非營運小汽車指标管理的工作措施。以下是粵港兩地商務車指标申請的相關規定。
粵Z車牌辦理條件:
深圳口岸申請條件:
在廣東省投資的國外和香港、澳門、台灣投資者,其上一年度在廣東省納稅數額符合以下條件達到人民币15萬元以上的,可申辦1個指标、達到人民币50萬元以上的,可申辦第2個指标、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人民币1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第3個指标。
港珠澳大橋口岸:
境外投資者在廣東省投資,3年内(含申辦年度)累計納稅額累計納稅額達到人民币10萬元以上的,可申請辦理1個指标、達人民币5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辦理第2個指标、達100萬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請辦理第3個指标。
3、有香港駕駛員,需持有香港身份證,兩地駕駛證、回鄉證;
4、車是以香港公司、董事、股東的名義在香港購買;
FV車牌通行口岸在申請時就需要确定,口岸不同,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粵港車牌通行口岸一旦确定,現階段是不支持更換的,所以申請時請謹慎選擇通行口岸。兩地車牌辦理之後三年内不得更換辦理時的車輛、一年内不得更換主駕駛人員;
兩地車牌可以帶來哪些便利:兩地出行方便,可以大大減少過關的時間成本、有利于跨境商務的開展,往來便利、港澳車牌有升值空間,具備投資潛力,需要辦理兩地車牌歡迎咨詢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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