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系”反腐餘波未平,又一光大控股高管退休近三年後被查。
7月2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政總裁陳爽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
從陳爽的履曆來看,其1992年8月參加工作,2001年2月調入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曾擔任過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董事、副主任、主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法律部副主任,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行政總裁等職務。
光大控股在業界被譽為“中國版黑石”,在過去十幾年間,陳爽見證了其從一家小投行逐步成為香港中資機構中“跨境資産管理及投資”領域的領跑者。2019年9月,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曾公告稱,陳爽已辭任執行董事及集團首席執行官,同時不再擔任董事會下屬執委會和戰略委員會成員。
根據光大控股2018年報顯示,陳爽當年從光大控股領取薪酬為772萬元,雖然較2017年減少50萬元,但仍為公司第一高薪。
在光大控股2017年的投資年會上,陳爽回顧了光大控股二十年奮鬥曆程:“這些年間,光大控股發展加速,單是資産管理規模,從10億元走到500億元花了12年,但從500億元走到1000億元卻隻花了2年。”
報道稱,對于光大控股的發展陳爽有一個很深的體會,那就是如果隻做一個财務投資人是沒有前途的。2009年,光大控股花了85萬美元收購了雷曼兄弟旗下的亞洲雷曼房地産基金,改名為光大安石,“一開始我們也隻是想做一個房地産行業的财務投資者,到最後慢慢發現包括在定價、管理,特别是在整個運作過程當中很被動,很難掌握整個項目的流程。”于是,陳爽和團隊開始改變,除了做投資者,還要做管理人。
近年來,紀委監察部門持續加強金融領域的反腐工作,金融反腐也進入深水區。梳理中紀委通報,近一段時間,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農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銀保監會等均有高官被查。
金融反腐高壓之下,光大系動蕩不安。7月4日,光大銀行前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立案審查調查。其被指非法收受巨額财物、逃逸式辭職等罪名。
張華宇被指控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豪華旅遊和高檔宴請;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系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為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謀利;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為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此外,光大銀行總行信息科技部業務經理陳玉河,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前行長張翎,光大城鄉環保有限公司前總經理陳鵬,光大實業前董事長朱慧民、前副總經理黃智洋等落馬。
甚至連光大證券也發生人事地震,光大證券6名黨委委員在2022年4月被處分。其中包括董事長闫峻、監事長劉濟平、總裁劉秋明、紀委書記範洪波及副總裁王忠、梅鍵。
附陳爽簡曆:
陳爽,男,漢族,1967年8月出生,江蘇南通人,碩士研究生學曆,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92年8月參加工作,2001年2月調入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工作。
2001年2月至2007年8月,曆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董事、副主任、主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法律部副主任,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
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部主任,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
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
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行政總裁;
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任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
2019年9月辭職。
本文源自财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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