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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發現野生娃娃魚送到派出所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2 12:27:24

“天上掉下了一條娃娃魚。”3月21日上午7時,南甯市星湖路星湖北花園一棟樓上突然掉下一條娃娃魚,所幸的是,魚并未砸中行人。小區業主把魚放進裝水的盆子後,它又恢複了生命體征。

不過,當魚的主人下來認魚時,不少業主卻産生了質疑:娃娃魚屬于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沒有飼養證,怎麼能養?

小區天降一條半米長的大魚

市民陳先生告訴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21日早晨,他買菜回到小區,發現樓下有人圍觀,上前一看,業主們正在圍觀一條“從天而降的大魚”。大魚身長約0.5米左右,已經奄奄一息。

陳先生靠近觀察後發現,這可能是保護動物娃娃魚。娃娃魚學名“大鲵”,是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飼養人要持證才能飼養。他馬上叫來物管人員,找了個盆裝上水,把魚放了進去。沒多久,它就“複活”了。

魚主人被質疑無證飼養野生保護動物

正當大家還在讨論如何處理這條魚時,一位身穿紅色外套、手拿臉盆的老人匆匆從樓上跑下來,說是他家的魚掉下來了。不過,在被問到是否是持證飼養時,他沒辦法提供證件。陳先生表示,為了調查魚的來源,物業管理人員暫時把魚帶回到辦公室。

市民發現野生娃娃魚送到派出所(沒有飼養證也能養)1

業主們撿到的娃娃魚。

随後,記者來到了這名老人的家中進行了采訪。他表示,這條魚是今年春節時買的,當時想殺來吃的,但後來又決定留着,等到老友聚會時再進行宰殺。沒想到它早上“越獄”——從3樓掉下去了。當他急匆匆拿着盆子下樓撿魚時,又被人問有沒有證,他拿不出,隻好回家了。

最後,當記者詢問他是否已将魚認領回家時,老人表示當時在樓下沒能領回,之後他就不要了,并堅稱魚不在自己手中。

不過,小區物管人員表示,當天中午,老人的孩子已經拿走了魚。物管人員同時表示,在未經相關部門鑒定前,這魚不能食用。

售賣人工飼養娃娃魚需持證并懸挂标識

老人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記者為此采訪了廣西漁政指揮中心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今年2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公告,公布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野外的大鲵作為國家野生二級保護動物,是不允許買賣的。但是人工繁育的,經過部門頒發的相關證件、并且在售賣的大鲵脖子上懸挂标識後,是可以在市場上交易買賣的。但如果購買者是大批量購買,那也要向部門申請持證飼養。

該負責人稱,像這位老人的情況,買回來的這隻大鲵沒有标識,就無法确定源頭是野生還是家養的,如有必要,可以向當地的農業綜合執法部門申請上門調查取證并鑒定。

來源: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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