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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實務個稅和企稅重點知識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2-19 10:56:37

納稅實務個稅和企稅重點知識?稅法的概念(★)(一)稅收與稅法的概念,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納稅實務個稅和企稅重點知識?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納稅實務個稅和企稅重點知識(三分鐘看懂稅從此不再迷茫)1

納稅實務個稅和企稅重點知識

稅法的概念(★)

(一)稅收與稅法的概念

基本概念

内 容

稅收的概念 和内涵

1.稅收的概念

稅收是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強制、 無償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種形式。

2. 稅收的内涵

(1)稅收是國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種重要工具,其本質是 一種分配關系;

(2)國家征稅的依據是政治權力,它有别于按生産要素進 行的分配;

(3)國家課征稅款的目的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 特征:強制性、無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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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内 容

稅法的概 念、 特點 和本質

1.稅法的概念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 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稅收法律關

系的構成

1.主體 征稅主體:稅務機關、海關和财政機關; 納稅主體: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等

我國對納稅主體的确定采取的是屬地兼屬人的原則。 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

2. 客體即征稅對象。(如:所得、财産和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

3. 内容是主體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最實質、靈魂)

稅收法律關 系的産生、 變更與消滅

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不能産生具體 的稅收法律關系。

稅收法律關系的産生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分為稅收法律事

件(自然災害)和稅收法律行為(開業、停業)。

稅收法律關 系的保護

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平等的,同時對其享有權 利的保護就是對其承擔義務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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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 2- 單選題】下列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稅法可以産生具體的稅收 法律關系

B. 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是不平等的

C. 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 主體之一

D. 稅收法律關系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權利主體、權

利客體兩方面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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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并不能 産生具體的稅收法 律關系,稅收法律關系的産生、變更、消滅是一由稅 收法律事實決定的,所以選項A錯誤;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 雙方是平等的,所以選項B錯誤;稅收法律關系中的主體包括征納雙方, 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各級機務機關、海關和财政機關, 另一方是展行納稅義務的人,所以選項C正确;稅收法律關系在總體上

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内容三方面

構成的,所以選項 D 錯誤。

【補充-多選題】稅收法律關系産生的原因包括( )。

A.稅收法律事件 B.稅收法律的公布 C.稅收法律的實施 D.稅收法律行為

【答案】AD

【解析】稅收法律事實是稅收法律關系産生、變更和消滅的原因, 稅收法律事實可以分為稅收法律事件和稅收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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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關系内容稅法與憲 法的關系稅法依據憲法的原則制定。【注意】《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稅法與民 法的關系民法調整方法的主要特點是平等、等價、有償; 稅法調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從的方法。 當稅法的某些規範同民法的規範基本相同時,稅法一般援引 民法條款。 當涉及稅收征納關系的問題時,一般應以稅法的規範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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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系

内容

稅法與刑 法的關系

調整範圍不同,違反了稅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違反 稅法情節嚴重觸及刑律者,将受刑事處罰。

稅法與行政 法的關系

1. 聯系 稅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2. 區别

稅法具有經濟分配的性質,并且經濟利益由納稅人向國家 無償單向轉移,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備的。 行政法規大多是授權性法規,稅法是義務性法規。

【補充-多選題】下列關于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說法正确的有

( )。

A.稅法是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依據《憲法》的原則制定 B.民法調整方法的主要特點是平等、等價和有償,而稅法調整方法

是強制和有償 C.稅法與刑法有着密切的聯系,但違反了稅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D.稅法與行政法有十分密切的聯系,都屬于義務性法規

【答案】AC

【解析】民法調整方法的主要特點是平等、等價和有償,而稅法調 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從的方法;稅法與行政法有十分密切的聯系,但 是行政法大多為授權性法規,所含的少數義務性規定也不像稅法一樣涉 及貨币收益的轉移,而稅法則是一種義務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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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頻考點 二 】稅法原則(★★)

原則内容要點 基本原則稅收法定原則(核心)是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明确 内容:稅收要件法定原則、稅務合法性原則。 稅收公平原則稅收負擔必須根據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 力相等,稅負相同;負擔能力不等,稅負不同。 禁止給納稅人歧視性對待,禁止在沒有正當理由的 情況下對特定納稅人給予特别優惠體現了稅收公平 原則稅收效率原則包括經濟效率(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體制 的有效運行)和行政效率(提高稅收行政效率)。 實質課稅原則應根據客觀事實确定是否符合課稅要件,而不能僅 考慮相關外觀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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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的适 用原則

法律優 位原則

(1)含義: 效力: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行政規章。

(2)作用:主要體現在處理不同等級稅法的關系。

(3)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生沖突,效力 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法律不溯及

既往原則

(1)含義:一部新法實施後,對新法實施之前人們 的行為不得适用新法,而隻能沿用舊法。

(2)目的:維護稅法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

新法優于 舊法原則

(1)含義: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時, 新法的效力優于舊法。 但是當新稅法與舊稅法處于普通法與特别法的關系時 以及某些程序性稅法引用“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時,可以例外。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訂帶來新法、舊法對同一 事項有不同的規定而引起法律适用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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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的适

用原則

特别法優于 普通法原則

(1)含義:對同一事項兩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 别規定時,特别規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規定的效力。

(2)應用:打破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即居于特别

法地位的級别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 法的級别較高的稅法。 特别法優于普通法原則與法律優位原則存在一定的沖 突。

實體從舊、 程序從新原 則

(1)實體稅法不具備溯及力。

(2)程序性稅法在特定條件下具備一定的溯及力。 對于新稅法公布實施之前發生,卻在新稅法公布實施 之後進入稅款征收程序的納稅義務,原則上新稅法具 有約束力。

程序優于 實體原則

(1)含義:在訴訟發生時,稅收程序法優于稅收實 體法。

(2)目的:确保國家課稅權的實現,不因争議的發

生而影響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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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 3- 單選題】下列各項稅法原則中,屬于稅法基本原則核心的

是( )。(2014 年)

A. 稅收公平原則 B. 稅收效率原則 C. 實質課稅原則 D. 稅收法定原則

【答案】D

【解析】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基本原則中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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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 4- 單選題】從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對個人在中國境内儲

蓄機構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儲蓄存款利息,按 20% 稅率征收個人所得

稅。某居民 2003 年 4 月 1 日在我國境内某儲蓄機構取得 1998 年 4 月

1 日存入的 5 年期儲蓄存款利息 5 000 元,如果該居民被征收了 1 000

元的個人所得稅。這樣處理,違背了稅法适用原則中的( )。

A. 法律優位原則

B. 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C.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D. 特别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答案】C

【解析】一部新法實施後,對新法實施之前人們的行為不得适用新 法,隻能沿用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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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5- 單選題】根據國稅函〔2009〕617 号的規定,從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由 90 日延長至 180 日。那麼

如果納稅人于 2009 年 12 月 20 日取得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抵扣 條件,則該張發票認證抵扣的時限為( )。

A. 60 日

B. 90 日

C. 120 日

D. 180 日

【答案】D

【解析】對于新稅法公布實施之前發生,卻在新稅法公布實施之後 進入稅款征收程序的納稅義務,原則上新稅法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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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 6- 單選題】2014 年 12 月 1 日前,我國消費稅條例對酒及

酒精征收消費稅,但财稅(2014)93 号文規定,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取消對酒精征收消費稅。某地稅務機關在 2014 年 12 月對當地 生産酒精的廠家不再征收消費稅。該稅務機關的行為體現了稅法适用原 則中的( )。

A. 程序優于實體原則

B. 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C. 法律優位原則

D. 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答案】B

【解析】當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的,新法的效力優于 舊法。

【補充-單選題】納稅人李某和稅務機關在繳納稅款上發生争議,必

須在繳納有争議的稅款後,稅務複議機關才能受理李某的複議申請,這 體現了稅法适用原則中的( )。

A.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B.特别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C.程序優于實體原則

D.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答案】C

【解析】選題A、B、D雖然屬于稅法的适用原則,但不符合本題題

意。

【補充-單選題】如果納稅人在以前年度通過轉讓定價或其他方法減

少計稅依據,稅務機關發現後,有權重新核定計稅依據,要求納稅人補 稅。但處理時,新《稅收征管法》頒布,滞納金可以适用新征管法的規 定。這樣處理體現了稅法基本原則中的( )。

A.法律優位原則 B.稅收公平原則

C.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D.實質課稅原則

【答案】D

【補充-單選題】如果納稅人在以前年度通過轉讓定價或其他方法減

少計稅依據,稅務機關發現後,有權重新核定計稅依據,要求納稅人補 稅。但處理時,新《稅收征管法》頒布,滞納金可以适用新征管法的規 定。這樣處理體現了稅法适用原則中的( )。

A.法律優位原則 B.稅收公平原則

C.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D.實質課稅原則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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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頻考點三】 稅法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總則、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 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稅免稅、罰則、附則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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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納稅義務人

項 目

内 容

概念

納稅義務人或納稅人又叫納稅主體,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 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不一定是實際負擔稅款的單位和 個人。 直接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納稅人和負擔人一緻) 間接稅: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納稅人和負擔人不 一緻)

兩種基本形式

自然人和法人。

緊密聯系的 兩個概念

1. 代扣代繳義務人(付款方) 代扣代繳義務人,是指雖不承擔納稅義務,但依照有關規定, 在向納稅人支付收入、結算貨款、收取費用時有義務代扣代繳 其應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如個人所得稅)

2. 代收代繳義務人(收款方) 代收代繳義務人,是指雖不承擔納稅義務,但依照有關規定, 在向納稅人收取商品或勞務收入時,有義務代收代繳其應納稅 款的單位和個人。(如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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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稅對象

項 目

内 容

基本概念

征稅對象又叫課稅對象、征稅客體,指稅法規定對什麼征稅,是 征納稅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客體或标的物,是區别一種稅與 另一種稅的重要标志。征稅對象也決定了各個不同稅種的名稱。

相關概念

1. 稅目

是在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項目,反映具體的 征稅範圍,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

【注意】并非所有稅種都需要規定稅目。企業所得稅沒有稅目。

2. 稅基

又叫計稅依據,是據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 它解決對征稅對象課稅的計算問題,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 主要包括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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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 7- 多選題】下列關于稅法構成要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稅基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

B. 稅目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

C. 征稅對象是計算稅額的尺度

D. 消費稅、企業所得稅都規定有不同的稅目

【答案】AB

【解析】征稅對象又叫課稅對象、征稅客體,指稅法規定對什麼征 稅,是征納稅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客體或标的物,是區别一種稅與 另一種稅的重要标志,選項 C 錯誤;消費稅規定了稅目,但企業所得稅 沒有規定稅目,選項 D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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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稅率

稅率形式含義形式及應用舉例比例稅率對同一征稅對象,不分 數額大小,規定相同的 征收比例(1)單一比例稅率:車輛購置稅(2)差别比例稅率:增值稅、消費稅 城建稅(3)幅度比例稅率:契稅累進稅率征稅對象按數額(或相 對率)大小分成若幹等 級,每一等級規定一個 稅率,稅率依次提高(1)全額累進稅率:我國沒有(2)超額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工資(3)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定額稅率按征稅對象确定的計算 單位,直接規定一個固 定的稅額。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等

稅率是衡量稅負輕重的重要标志,是計算稅額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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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的比較

【例題 8】已知甲、乙、丙三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分别為 1 500 元、1

501 元、5 000 元,已知累進稅率表 1-1。

表 1-1 累進稅率表

級數

課稅對象級距

稅率

1

1 500 元以下(含)

3%

2

1 500-4 500 元(含)

10%

3

4 500-9 000 元(含)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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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分别用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甲、乙、丙三人應

納稅額。

【答案】

應納稅額

全額累進稅率

超額累進稅率

1 500×3%=45(元)

1 500×3%=45(元)

1 501×10%=150.1(元)

1 500×3% 1×10%=45.1(元)

5 000×20%=1 000(元)

1 500×3% (4 500-1 500)

×10% (5 000-4 500)

×20%=445(元)

【結論】乙比甲征稅對象數額增加 1 元,稅額卻增加 150.1-

45=105.1(元),稅負變化極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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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速算扣除數簡化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

【例題 9】假如某人某月應納稅所得額為 6 000 元,已知表 1-2 所 列稅率。

表 1-2 某個人所得稅三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級數

課稅對象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5 000元以下(含)

10%

0

2

5 000-20 000 元(含)

20%

500

3

20 000以上

30%

2 500

要求:

(1)利用超額累進稅率的基本原理計算其應納稅額;

(2)利用速算扣除數計算其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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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第一級的 5 000 元适用 10% 的稅率,

應納稅額 =5 000×10%=500(元);

第 二 級 的 1 000 元(6 000-5 000) 适 用 20% 的 稅 率, 應 納 稅 額 =1 000×20%=200(元);

其該月應納稅額 =5 000×10% + 1 000×20%=700(元)

(2)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 = 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 -

速算扣除數

=6 000×20%-500=700(元)

【補充-多選題】下列稅種中,有采用累進稅率形式的有( )。

A.城鎮土地使用稅 B.土地增值稅 C.企業所得稅 D.個人所得稅

【答案】BD

【解析】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的是定額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采用 的是比例稅率征收。

【補充-單選題】目前我國稅收體系中單一比例稅率的稅種是( )。

A.車輛購置稅 B.土地增值稅 C.個人所得稅 D.消費稅

【答案】A

【解析】選項B實行超率累進稅率;選項C實行超額累進與比例稅率 相結合。選項D實行産品差别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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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納稅環節

納稅環節主要指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在從生産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 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

(七)納稅期限

納稅期限是指稅法規定的關于稅款繳納時間即納稅時限方面的限定。

(八)納稅地點

納稅地點主要是指根據各個稅種納稅對象的納稅環節和有利于對稅 款的源泉控制而規定的納稅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繳義務人)的具體 申報繳納稅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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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内 容

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

例如,增值稅條例規定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的,其納稅義 務發生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納稅期限

稅法規定了每種稅的納稅期限,即每隔固定時間彙總一次納稅義 務的時間。

例如,增值稅條例規定,增值稅的具體納稅期限分别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個月或者 1 個季度。

繳庫期限

繳庫期限,即稅法規定的納稅期滿後,納稅人将應納稅款繳入國 庫的期限。

例如,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以 1 個月或者 1 個季度為 1

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 15 日内申報納稅;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 15 日為 1 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 5 日内預

繳稅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高頻考點四】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我國稅收管理體制的核心内容是稅權的劃分。稅收管理權劃分為稅 收立法權和稅收執法權。

稅收立法權:

(1)全國性的稅種(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和全國範圍的

地方稅)立法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委會授權,全國性的稅種可先由 國務院以“條例”或“暫行條例”的形式發布施行。

(3)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授權,國務院有制定稅法

實施細則、增減稅目和調整稅率的權力和有稅法的解釋權。經國務院 授權,國家稅務主管部門(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海關總署)有稅 收條例的解釋權和制定稅收條例實施細則的權力。

(4)經國務院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有本地區稅法的解釋權和制定稅

法實施細則、增減稅目和調整稅率的權力。還可以制定一些稅收征收辦 法,還可以在規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區适用的稅率或稅額。除解釋權 外,在行使和發布前必須國務院備案。

地區性地方性稅收的立法權應隻限于省級立法機關或經省級立法機 關授權的同級政府,不能層層下放。

目前我國稅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1)提議階段;

(2)審議階段;(3)通過和公布階段。

【補充-多選題】下列關于稅收立法權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稅法的制定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 其常委會

B.地方稅的立法權屬于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C.地區性地方稅收的立法權隻限于省級立法機關或經省級立法機關

授權下級政府

D.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國務院有制定稅法實施細則、增減 稅目和調整稅率的權力

【答案】AD

【解析】選項B,全國性稅種(包括全國範圍内征收的地方稅稅法) 的制定、公布和稅種的開征、停征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 會。選項C,地區性地方稅收的立法權隻限于省級立法機關或經省級立 法機關授權的同級政府,不能層層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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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立法機關

分類

立法機關

形式

舉例

效力

稅收

法律

全國人大及常委

“4法1決

定”

《企業所得稅法》、《個人

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 理法 》 、 《 車船稅法 》 、

《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

企業适用增值稅、消費稅、 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 定》

除《憲法》外,

在稅收法律體系 中,稅收法律具 有最高的法律效 力

全國人大或人大

常委會授權立法

( 授權國務院制 定的暫行規定或 者條例)

6個暫

行條例

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 資源稅、土地增值稅、企業 所得稅暫行條例

授權立法的法律 效力高于行政法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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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立法機關

形式

舉例

效力

稅收 法規

稅收行政法規(國

務院制定)

條例、暫行 條例、實施 細則

《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

條例》、《 稅收征收 管理法實施細則》

《契稅、城市維護建

設稅暫行條例》

行政法規的效力低于 憲法、法律,高于地 方法規、部門規章、

地方規章,在全國普

遍适用

稅 收 地 方 性 法 規

(地方人大及其常 委會制定)

目前僅限海南省、民

族自治地區等特定地 區

稅收

規章

稅收部門規章(财

政部、國家稅務總 局、海關總署制定

辦法、規則

規定

《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

施細則》、《稅務代 理試行辦法》等

不得與稅收法律、行

政法規相抵觸

稅收地方規章(地 方政府)

《 房産稅暫行條例實 施細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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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10-單選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法律級次

屬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門規章 B.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立法 C.國務院制定的稅收行政法規 D.全國人大制定的稅收法律

【答案】B

【解析】授權立法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需要

授權國務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暫行規定或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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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11-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有權制定稅收部門規章的稅務主管

機關有( )。 A.國家稅務總局 B.财政部 C.國務院辦公廳 D.海關總署

【答案】ABD

【解析】國務院下設的辦公廳不屬于稅務主管機關,無權制定稅收

規章。選項C錯誤。

【補充-多選題】下列稅種中,由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立法确立的

稅收法律有( )。 A.車船稅 B.企業所得稅 C.關稅 D.個人所得稅

【答案】ABD

【解析】關稅暫行條例是國務院制定。

【補充-單選題】 下列各項稅收法律法規中,屬于部門規章的是

( )。(2011年) A.《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C.《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D.《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答案】D

【解析】選項A,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稅收法律;選項B, 屬于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授權立法;選項C,屬于國務院制定的稅收 行政法規。

【補充-單選題】下列各項稅收法律法規中,屬于國務院制定的行政

法規的是( )。(2013) A.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D.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答案】C

【解析】國務院發布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 理法實施細則》等,都是稅收行政法規。選項AB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稅收法律。選項D屬于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 定的稅收部門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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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劃分标準

類别

按照稅法的 基本内容和 效力的不同

1.稅收基本法

我國目前還沒有制定統一的稅收基本法。

2.稅收普通法 稅收普通法是根據稅收基本法的原則,對稅收基本法規定的事項分 别立法實施的法律。如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

按照稅法的 職能作用的 不同

1.稅收實體法

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确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征收對象、 征收範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

2.稅收程序法 稅收程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稅收管理法、納稅 程序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争議處理法等。 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 執行。由海關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海關法》及

《進出口關稅條例》執行。

49

劃分标準

類别

按照稅法征收 對象的不同

1.商品和勞務稅法;

我國以間接稅 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間接稅) 和直接稅為雙

2.所得稅稅法; 主體的稅制結

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構

3.财産、行為稅稅法;(直接稅) 主要包括房産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等。 4.資源稅稅法;(直接稅) 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5.特定目的稅稅法。(直接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和煙葉稅

按照主權國家 行使稅收管轄 權的不同

1.國内稅法;

2.國際稅法;

3.外國稅法。

50

【例題12-單選題】根據稅法的職能與作用,稅法可分為( )。

A.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 B.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C.流轉稅法和所得稅法 D.中央稅法和地方稅法

【答案】B

【解析】選項A是按照内容與效力劃分;選項C是按照征稅對象劃分; 選項D沒有這種分類。

51

【例題13-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我國現行稅法的有( )。

(2008年)

A.稅收基本法 B.企業所得稅法 C.進出口關稅條例 D.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條例

【答案】BC

【解析】企業所得稅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都是構成我國現行稅法體 系的組成部分,選項BC正确。我國目前沒有稅收基本法,也不存在中央 與地方共享稅條例,選項AD錯誤。

【補充-多選題】下列稅種中,納稅人與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一緻

的有( )。 A.增值稅 B.房産稅 C.消費稅 D.企業所得稅

【答案】BD

【解析】納稅人本身就是負稅人,一般不存在稅負轉嫁的一類稅稱 之為直接稅,典型的直接稅是所得稅。

【高頻考點五】稅收執法(★)

稅收執法權包括稅款征收管理權、稅務稽查權、稅務檢查權、稅務 行政複議裁決權及其他稅務管理權。

稅務機關享有執法權,不享有立法權。

54

(一)稅務機構設置

根據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及實行分稅制财政管理體制的需要,現行 稅務機構設置是中央政府設立國家稅務總局(正部級),省及省以下稅 務機構分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兩個系統,另由海關總署及下屬機 構負責關稅征收管理和受托征收進出口增值稅、消費稅等稅收。

系統

中央

省級

省以下級

國稅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

上級稅務局垂直領導

地稅

————

地方政府和國家稅務總 局雙重領導,以地方政 府領導為主

上級稅務局和同級政府雙重領 導,以上級稅務局垂直領導為 主

55

(二)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及稅收收入劃分

稅種

征稅系統

中央政府收入

地方政府收入

消費稅

國稅局、海關

×

關稅、船舶噸稅、

行郵稅

海關

×

車輛購置稅

國稅局

×

城鎮土地使用稅、

耕地占用稅、土地 增值稅、房産稅、 車船稅、契稅

地稅局

×

增值稅

國稅局、海關

進口環節海關 代征的部分

其餘50%

其餘50%

56

稅種

征稅系統

中央政府收入

地方政府收入

企業所得稅

國稅局、

地稅局

中國鐵路總公

司、各銀行總 行及海洋石油 企業繳納的部 分

其餘60%

其餘40%

個人所得稅

地稅局

儲蓄存款利息

所得(暫免)

其餘60%

其餘40%

資源稅

國稅局、

地稅局

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部分

其餘

城市維護建設稅

國稅局、

地稅局

中國鐵路總公司、各銀行總行、

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部分

其餘

印花稅

國稅局、

地稅局

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

其餘

稅種

征收

收入劃分

增值稅

國稅

共享

消費稅

國稅

中央

車購稅

國稅

中央

關稅、行郵稅、進口增值 稅消費稅

海關

中央

個人所得稅

地稅

共享

企業所得稅

國稅(央企、集中繳納) 地稅( 2002 年前成立和 2010 年之後成立的但交 營業稅的)

共享

印花稅

國稅(證券交易)、地稅

共享(證券交易歸中央, 其他歸地方)

資源稅、城建稅

國稅(集中繳納),地稅

共享(集中繳納歸中央, 其他歸地方)

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 值稅、房産稅、車船稅、 契稅、煙葉稅等

地稅

地方

58

【例題14-多選題】某汽車制造企業繳納的下列稅種中,應向國家稅

務局系統申報繳納的有( )。(2014年)

A.消費稅 B.車輛購置稅 C.城鎮土地使用稅 D.城市維護建設稅

【答案】AB

【解析】汽車制造企業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由

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管理,選項CD正确。

59

【例題15-單選題】下列稅種中,不屬于國稅局系統征收管理的是

( )。 A.增值稅 B.消費稅 C.土地增值稅 D.車輛購置稅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的知識點是稅收征管範圍的劃分。搞清國稅與地

稅的征管範圍。選項C屬于地稅的征管範圍。

【補充-多選題】下列稅種中,屬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 )。

A.耕地占用稅 B.房産稅 C.證券交易印花稅 D.進口環節增值稅

【答案】CD

【解析】選項AB屬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從2016年1月1日起,将 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 入。

【補充-多選題】根據我國分稅制财政管理體制的規定,下列被列入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稅種有( )。

A.消費稅 B.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C.資源稅 D.城市維護建設稅

【答案】BCD

【解析】選項A:屬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補充-單選題】下列稅種中,屬于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并由地方稅

務機關征收的是( )。 A.個人所得稅(除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外) B.消費稅

C.關稅 D.增值稅

【答案】A

【解析】個人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消費稅屬于中央 政府固定收入而非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增值稅除進口環節外,歸國稅 機關征收。

【補充-單選題】下列關于我國現行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劃分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2012) A.車輛購置稅由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 B.各銀行總行繳納的印花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 C.各銀行總行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 D.地方所屬企業與中央企業組成的股份制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由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

【答案】C

【解析】選項A:車輛購置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選 項B:除證券交易印花稅以外的印花稅由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 理;選項D:地方所屬企業與中央企業組成的股份制企業繳納的企業所 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

64

【高頻考點六】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

征納雙方

義務

權利

稅務機關和 稅務人員

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

傳稅收法律、 行政法 規, 普及納稅知識, 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 納稅咨詢服務等

負責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等

65

征納雙方

義務

權利

納稅人、扣 繳義務人

(1)繳納稅款、代扣 代繳、 代收代繳稅款 等。

(2)向稅務機關如實 提供稅務信息。

(3)接受稅務機關的 檢查。

(1)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 況;

(2)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 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3)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 權利;

(4)對稅務機關所做出的決定,享有陳 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複議、 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5)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 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補充-多選題】我國納稅人依法享有納稅人權利,下列屬于納稅人

權利的有( )。(2015年) A.依法申請減稅 B.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的商業秘密保密 C.控告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D.對稅務機關作出的決定享有申辯權

【答案】ABCD

【解析】納稅人的權利包括知悉權、要求保密權、申請減稅權、申 請免稅權、申請退稅權、陳述、申辯權、複議和訴訟權、請求國家賠償 權、控告、檢舉權等。

67

【高頻考點七】國際稅收關系(★)

(一)稅收管轄權

屬于國家主權在稅收領域中的體現,是一個國家在征稅方面的主權 範圍。

兩大原則

三種類型

含 義

屬地原則

地域管轄權

一個國家對發生于其領土範圍内的一切應稅活動和

來源于或被認為是來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 征稅權力。

68

兩大原則

三種類型

含 義

屬人原則

居民管轄權

一個國家對凡是屬于本國的居民取得的來自世界範

圍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稅權力。

公民管轄權

一個國家依據納稅人的國籍行使稅收管轄權,對凡

是屬于本國的公民取得的來自世界範圍内的全部所 得行使的征稅權力。

【注意】公民概念不僅包括個人,也包括團體、企 業或公司。

我國是居民管轄區和地域管轄權。

69

(二)國際重複征稅

含義

國際重複征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對同一跨國納稅人的同一征稅

對象進行分别征稅所形成的交叉重疊征稅,又稱為國際雙重征稅。

類型

1.法律性國際重複征稅

不同的征稅主體,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稅源重複征稅。 2.經濟性國際重複征稅 不同的征稅主體,對不同納稅人的同一稅源重複征稅。 3.稅制性國際重複征稅 複合稅制度導緻了不同國家對同一稅源課征多次相同或類似的稅種, 從而造成了稅制性重複征稅。

【注意】國際稅收中所指的國際重複征稅一般屬于法律性國際重複征 稅。

70

産生的前

提條件

納稅人所得或收益的國際化和各國所得稅制的普遍化。

産生的根

本原因

各國行使的稅收管轄權的重疊。

産生的情形

1.居民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2.居民管轄權與居民管轄權的重疊;

3.地域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補充-單選題】國際稅收中所指的國際重複征稅一般屬于( )。

A.法律性的國際重複征稅 B.經濟性的國際重複征稅 C.稅制性的國際重複征稅 D.政治性的國際重複征稅

【答案】A

【解析】國際稅收中所指的國際重複征稅一般屬于法律性國際重複 征稅。

72

【例題16-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國際重複征稅産生原因的有

( )。(2009年) A.地域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B.居民(公民)管轄權與收入管轄權的重疊 C.居民(公民)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D.居民(公民)管轄權與居民(公民)管轄權的重疊

【答案】ACD

【補充-單選題】國際重複征稅産生的根本原因是( )。

A.納稅人所得或收益的國際化 B.各國所得稅制的普遍化 C.各國行使的稅收管轄權的重疊 D.貨币結算的普及化

【答案】C

【解析】選項A、B是國際重複征稅産生的前提條件;選項C是國際 重複征稅産生的根本原因。

74

(三)國際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為了協調相互間在 處理跨國納稅人征稅事務和其他有關方面的稅收關系,本着對等原則, 經由政府談判所簽訂的一種書面協議或條約,也稱為國際稅收條約。

項目

内容

國際稅收 協定與其 他國内稅 法的關系

(1)國際稅收協定優于國内稅法。

(2)國際稅收協定與國内稅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當出現沖突 時按照“新法優于舊法”和“特别法優于普通法”等處理法律沖突 的一般性原則來協調。

國際稅收 協定的目 标

(1)妥善處理國家之間的雙重征稅問題。

(2)實行平等負擔的原則,取消稅收差别待遇。

(3)互相交換稅收情報,防止或減少國際避稅和國際偷逃稅。

75

項目

内容

國際稅收 協定的主 要内容

(1)協定适用範圍

①适用的納稅人——締約國一方或同時為雙方居民。

②适用的稅種——所得稅或一般财産稅。

(2)基本用語的定義

基本用語主要有“人”、“公司”、“締約國一方企業”、“締約 國另一方企業”、“國際運輸”、“主管當局”以及“居民”、“ 常設機構”等。

(3)對所得和财産的課稅

國際認可的所得主要有經營所得、勞務所得、投資所得和财産所得 四大類,其中經營所得(營業利潤)是稅收協定處理重複征稅問題 的重點項目。

76

項目

内容

國際稅收 協定的主 要内容

(4)避免雙重征稅的辦法

一般的方法有免稅法、抵免法等,使用哪種方法要在協定中明确, 并保持雙方協調一緻。

(5)稅收無差别待遇

根據平等互利原則,在締約國的國内稅收上,一方應保障另一方國 民享受到與本國國民相同的待遇,包括國籍無差别、常設機構無差 别、支付無差别、資本無差别等待遇。

(6)防止國際偷稅、漏稅和國際避稅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情報交換和轉讓定價。

77

(四)國際避稅反避稅與國際稅收協作

項目

内容

國際避稅 的概念

國際避稅是指納稅人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稅法和國家間的

稅收協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規避或減輕其全球總納稅義務的

行為。

國際避稅 的表現

(1)通過遷出或虛假遷出或不遷出高稅國,進行人員流動,以

避免稅收管轄,實現國際避稅;

(2)通過把資金、貨物或勞務轉移或不轉移出高稅國,進行課 稅客體的流動,以實現國際避稅;

(3)利用有關國家或國際稅收協定關于避免國際重複征稅的方 法進行避稅;

(4)利用國際避稅地進行避稅。

78

項目

内容

國際反避 稅與國際 稅收協作

(1)由G20領導人背書, 委托OECD推進國際稅改項目 BEPS

(即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OECD合作夥伴的身份)

(2)中國在國際稅收征管合作方面簽署《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 約》。

【補充-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國際稅收協定内容的有( )。

A.對所得和财産的課稅 B.避免雙重征稅的辦法 C.稅收無差别待遇 D.防止國際避稅

【答案】ABCD

【解析】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内容:協定适用範圍、基本用語的定 義、對所得和财産的課稅、避免雙重征稅的辦法、稅收無差别待遇、防 止國際偷稅、漏稅和國際避稅。

【補充-多選題】國際避稅的主要表現有( )。

A.将資金轉移出高稅國 B.利用國際避稅地 C.将貨物轉移出高稅國 D.利用稅法的漏洞

【答案】ABCD

【解析】四個答案均符合題意。

81

總結

(一)稅法的概念(★)

1.稅收的概念 稅收是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強制、無償

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其本質是一種分配關系。

2.稅法的概念

法律規範的總稱。 稅法是稅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特征:義務性法規(強制性、無償性);綜合性法規(複雜性)。

3.稅收法律關系

(1)主體

征稅主體:稅務機關、海關和财政機關; 納稅主體: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等。我國屬地兼屬人的原則。 平等的但不對等。

(2)客體即征稅對象。

(3)内容是權利和所義務。(最實質、靈魂)

4、稅收法律事實 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不能産生具體的

稅收法律關系。 稅收法律關系的産生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分為稅

收法律事件和稅收法律行為。

(二)稅法原則(★★)

1.基本原則

(1)稅收法定原則(核心):稅收要件法定原則、稅務合法性原則。

(2)稅收公平原則

(3)稅收效率原則:經濟效率和行政效率。

(4)實質課稅原則:納稅調整

2.稅法的适用原則

(1)法律優位原則: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 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生沖突,效力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3)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4)特别法優于普通法原則:打破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 較低的特别法效力可以高于級别較高的普通法。

(5)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實體稅法不具備溯及力。程序性稅法在特定條件下具備一定的溯及

力。

(6)程序優于實體原則

在訴訟發生時,先繳納稅款再進行複議。

84

(三)稅法要素(★★)

1.納稅義務人: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不一定實際負擔稅款 直接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間接稅: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和關說

2.征稅對象:是區别種稅的重要标志。也決定了不同稅種的名稱。

3. 稅目:對征稅對象分類,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并非所有稅種

都需要規定稅目。企業所得稅沒有稅目。

4. 稅基:又叫計稅依據,是計算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是對課 稅對象的量的規定。主要包括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

5.稅率:稅率是衡量稅負輕重的重要标志,是計算稅額的尺度。

85

稅率形式

形式及應用舉例

比例稅率

(1)單一比例稅率:車輛購置稅

(2)差别比例稅率: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

(3)幅度比例稅率:契稅

累進稅率

(2)超額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工資

(3)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

定額稅率

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等

86

(四)稅收立法機關(★★)

分類

立法機關

舉例

稅收

法律

全國人大及常委會

《 企業所得稅法》、《 個人所得稅法》、

《稅收征收管理法》、《車船稅法》等

授權立法

(國務院)

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企 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稅收 法規

稅收行政法規

(國務院制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稅收

規章

部門規章(财政部

家稅務總局、海 關總署)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

(五)稅收執法(★)

稅種

征收

收入劃分

增值稅

國稅

共享

消費稅

國稅

中央

車購稅

國稅

中央

關稅、行郵稅、進口增值

稅消費稅

海關

中央

個人所得稅

地稅

共享

企業所得稅

國稅(央企、集中繳納)、

地稅 ( 2002 年前成立和 2010年之後成立的但交營業 稅的)

共享

印花稅

國稅(證券交易)、地稅

共享(證券交易歸中 央,其他歸地方)

資源稅、城建稅

國稅(集中繳納),地稅

共享(集中繳納歸中 央,其他歸地方)

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 值稅、房産稅、車船稅、 契稅、煙葉稅等

地稅

地方

88

(六)國際稅收關系(★)

1.國際重複征稅

類型

1.法律性國際重複征稅(同一納稅人的同一稅源)

2.經濟性國際重複征稅(不同納稅人的同一稅源)

3.稅制性國際重複征稅(同一稅源課征多次相同或類似的稅種) 國際重複征稅一般屬于法律性國際重複征稅。

産生的前

提條件

納稅人所得或收益的國際化和各國所得稅制的普遍化。

産生的根

本原因

各國行使的稅收管轄權的重疊。

産生的 情形

1.居民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2.居民管轄權與居民管轄權的重疊;

3.地域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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