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去感受平淡的生活,我們會發現生活當中有一些事情或許帶有一點神秘色彩。每一個神秘的文化背後都有它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名字為什麼不能用紅色筆來寫。這種現象究竟什麼時候開始存在的,它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行為,還是封建迷信呢?
紅色就是朱紅色,在古代的時候,皇上經常用朱紅色的筆來批改奏折,除了皇上一人之外,其他的人是不能使用紅色的筆做批示。因此紅色被賦予了至高無上的權力;而當死刑犯用紅色的筆寫了名字,就代表了剝奪了他的生命。不可挽回了。
在中國的古代就有"丹書不祥"的說法:
古代的衙門經常使用朱筆來記錄犯人的名字,這種做法在古書《左傳》當中有提到;在民間也有這樣一種說法,人死之後到閻王爺哪裡報道,如果閻王爺審理之後,用紅筆把名字勾掉就相當于判了死刑;而現在在處理死刑犯的時候,就會在他們的名字上用紅筆打一個對号。
在中國的俗禮儀當中,什麼時候可以用到紅色的墨水呢?
古人在校勘文字的時候可以使用丹鉛書寫,另外編輯在校對勘誤的時候可以使用紅色書寫;當會計在記錄虧賬的時候,可以使用紅色墨水來批改更天;另外老師可以使用紅色的筆來批改作業和閱試卷的;另外在學生做筆記的時候,也可以使用紅色的筆來勾劃出重點,修改錯誤地方;
如此看來不能使用紅色的筆寫字,應該是中國約定俗成的一種文化習慣,并不是什麼封建迷信思想。因此在實際的生活當中,寫别人的名字或者是寫給别人看的文字,最好不要使用紅色的筆。以免給他人帶來不悅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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