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劇《山河月明》講述了朱元璋第四子朱棣的成長故事,其中有沙場浴血的戰争戲,有婚姻與家庭的倫理戲,也有朝堂與宮闱的權鬥大戲,雖說口碑衆口不一,也是一時熱度不減。
《山河月明》劇照
劇中有一幕,朱棣得知太子朱标要重用盛庸,勸阻朱标說,盛庸是個賣主求榮、搖尾乞憐的無恥小人,不宜委以重任。朱标從書架上取出了一套《魏武三诏令》,讓四弟回去抄寫50遍,領悟他的用意。
《魏武三诏令》是曹操分别在建安十五年(210年)、建安十九年(214年)和建安二十二年(217年)發布的三道“求賢令”。具體說了什麼呢?
【《魏武三诏令》就一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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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闾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于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這份诏令頒布之前,建安十三年冬,曹操在赤壁之戰中大敗而歸,诏令頒布之時,西有涼州未平,南有孫劉聯軍,正如曹操所說“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
這份诏令中,曹操引用孔子的話說,清廉如孟公綽,讓他做一個大國的大夫家臣綽綽有餘,但要讓他做一個小國的大夫,都不能稱職。曹操看來,如果隻選用清廉之士,齊桓公就不會重用生活奢華的管仲,也就談不上什麼霸業了。賢才不是足不出戶就能從天而降的,而是要放下身段去尋訪求得的。現在世上還有出身貧寒、衣着簡陋的姜太公,或與嫂私通、接受賄賂的陳平在等着良主知遇嗎?曹操的求賢标準很明确,無論操守是否清廉,聲名是否低賤,“唯才是舉”。這與漢代以來“舉孝廉”,注重清譽名流的選才标準大不一樣。
成毅飾演的少年朱棣在抄寫《魏武三诏令》。《山河月明》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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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笃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滞,官無廢業矣。”
第一份求賢令發布後,兩年之内,曹操逐馬超、破韓遂、斬宋建,基本平定涼州,又殺伏後、複九州、建魏國、稱魏公,看似風光無限,其實高處不勝寒。
到了建安十九年冬,曹操對孫權用兵無功而返,劉備已得益州,他得趕在劉備之前拿下張魯占據的漢中。在這種局勢下,曹操頒布了第二份求才令,繼續以盜嫂受賄的陳平為例,陳平能幫助劉邦建立大漢,言而無信的蘇秦能救濟弱小的燕國,說明“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不能因為人的品行有短處,就棄才不用,官府要重用有才之人,不要有所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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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曰:“昔伊摯、傅說出于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污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着千載。吳起貪将,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将守;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到了建安二十二年秋,曹操已是魏王,名為王,實際與皇帝沒什麼差别。發這道求賢令時,曹操雖已收服張魯,但有失去漢中的趨勢,劉備、關羽橫跨益、荊兩州,東線孫權相持在合肥一線,三國鼎立的局面已初現雛形。
曹操年事已高,要與上天争時間,更要與孫、劉争人才。在第三道诏令中,他以伊摯、傅說、管仲、吳起、蕭何、曹參、韓信、陳平八位有污點的謀臣武将為例,認為隻要有“治國用兵之術”,即便出身低賤,即便曾經是敵人,即便身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甚至“不仁不孝”,都可以為我所用。
《山河月明》劇照
就如同《山河月明》一劇中朱棣說的那樣,這三道诏令,其實都是一個意思:“唯才是舉,不論德行。”不過劇中的少年朱棣并不贊同這一做法,他認為“君子無才,遠勝小人”。以“仁孝”為基石,崇尚“以德治國”的儒家社會,對曹操“唯才是舉”的人才觀批評不絕,但帝王家真正奉行的卻是“不論德行,為我所用”。盛庸得到朱标提拔,後來在靖難之役,他和鐵铉站在了朱棣的對立面,成為朱标兒子建文帝的維護者。
【“唯才是舉”不該背鍋】
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批評曹操傷風敗俗,一人毀掉了東漢數代皇帝樹立的“風俗之美”:“孟德既有冀州,崇獎跅弛之士,觀其下令再三,至于求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者。于是權詐叠進,奸逆萌生,風俗又為之一變。夫以經術之治,節義之防,光武、明、章數世為之而不足;毀方敗常之俗,孟德一人變之而有餘。”
何焯則将曹操類比為“羅緻屏棄不齒之人”“使為己用”的王莽,罵他們是“篡賊所求,往往必于其類”。“所得者不過從亂如歸之徒,雖取濟一時,東漢二百年之善俗俄焉盡矣。由此篡亂相循,神州左祍,豈非中國禮教信義為(曹)操所斲喪而然耶?”
周壽昌認為“魏武此令,專務狡詐”,所以華歆、王朗這樣的小人得到重用,而管甯等品德高潔之士隐世不出,最終魏國“立國甫及二世,而廢篡相尋,旋即亡滅”,與曹操用人“不講武德”有關。
以上就是近代大家對曹操“唯才是舉”的基本看法,代表了正統主流的儒家觀點。不過,曹操的“唯才是舉”是否就真的不講德行?言而無信、盜嫂受金、不仁不孝之人,真的能得到曹魏重用嗎?史實告訴我們,這還真不能一概而論。如建安十五年春發布了第一道“求賢令”,當年初曹丞相府上招聘了“丞相征事”二人,得以錄用的是邴原、王烈。論品德操守,這二人與管甯齊名,王烈之名甚至在管甯之上,隻是由于遼東公孫氏阻攔沒能上任。
曹操屬下掌管人事的是毛玠和崔琰,《和洽傳》稱:“時毛玠、崔琰并以忠清幹事,其選用先尚儉節。”又據《毛玠傳》,“其所舉用,皆清正之士。雖于時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終莫得進。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節自勵。”《先賢行狀》又稱毛玠:“其典選舉,拔貞實,斥華僞,進遜行,抑阿黨。……吏潔于上,俗移乎下,民到于今稱之。”
《山河月明》劇照
曹操用人“唯才是舉”,是因為形勢所迫,非常之舉,而并非他不注重人的德行。在《魏武帝論吏士行能令》中,曹操認為“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群雄割據之時,不能因為德行不足就不賞有功的軍吏,也不能隻看德行就獎賞無功之臣、不戰之士。
德行,特别是在察舉制窮途末路的漢末,已經成為空洞的虛名。“孝廉”不孝不廉,卻可以被操控、作僞,成為門閥士族權力交換的工具。
建安十年時,曹操曾下令在冀州“整齊風俗”:“昔直不疑無兄,世人謂之盜嫂;第五伯魚三娶孤女,謂之撾婦翁;王鳳擅權,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議,張匡謂之左道:此皆以白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齊風俗,四者不除,吾以為羞。”
無兄之人背盜嫂污名,娶孤女的人被冤枉打嶽父,專權的奸臣被稱頌為忠臣,忠義之人卻被斥為邪道,“以白為黑”的社會,怎麼讓曹操相信一個人的品德虛名?三道诏令中都提及的陳平,不就背負着“盜嫂”的污名嗎?曹操不避污名,選拔微賤有才之人,還有提攜寒門、打擊士族的重大意義。隻是曹操之後,曹丕采納士族代表陳群的建議,實行“九品中正制”,相當于延續了兩漢的察舉取士,以家世和德行定品級,又鞏固了士族的利益,造成“德優能少”,才是真正流弊後世,贻害無窮。
封面新聞記者 文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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