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嘉興日報-嘉興在線
記者今天從市公運中心獲悉,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修改嘉政發〔2016〕59号和嘉政辦發〔2016〕67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結合嘉興實際,對我市網約車從業人員準入條件和網約車車輛準入條件進行優化調整,并将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優化從業人員準入條件,将原政策中“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我市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證》及本市社保在繳且已連續繳納兩年以上。在本實施細則發布之日前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的除外”修改為“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核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或在本市已辦理居住登記,或在本市已辦理身份信息登記”。
優化網約車車輛準入條件,删除原政策中“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一級”及“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單及複印件”,并将“非新能源車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不低于10萬元,新能源車車輛軸距不小于2600mm,純新能源動力狀态下續航裡程不低于250km”修改為“非新能源車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不低于10萬元,新能源車車輛軸距不小于2600毫米,純新能源動力狀态下續航裡程不低于250千米,新增和更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此次修改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将進一步規範和提升我市網約車市場環境,推動行業合規化發展進程。”市公運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自2017年1月15日嘉興市出台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以來,網約車市場迎來快速發展。
截至2021年底,先後有滴滴出行、萬順叫車、享道出行等20家網約車平台在嘉興取得經營許可,取得網約車運輸證車輛6748輛,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人員220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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