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修辭的含義向來容易含混不清,在許多時候,由于某些人的刻意濫用和扭曲,特定修辭的内涵竟然會變得和原意截然相反。
以人血饅頭這個政治意象為例,魯迅在《藥》中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堅定的革命黨人夏瑜即将被處決,臨死前依舊堅持宣傳革命理念。而對革命無動于衷的華老栓,向行刑手買了沾有夏瑜鮮血的饅頭,想治好兒子的痨病,最後也沒有成功,小栓依舊死了。
魯迅為何要渲染人血饅頭這個意象呢?因為夏瑜是一名革命黨,他之所以會被殺是因為他想解放包括華老栓在内的清國平民。而華老栓不僅對夏瑜解放自己的革命志向無動于衷,還要用饅頭沾他的血治病,這是對夏瑜信念和屍體的雙重侮辱,既體現了夏老栓的迷信,又體現了他的愚昧邪惡。
而今天,人血饅頭恰恰被用在相反的地方,在各種維圈和社會運動中,那些通過各種方式聲援的人反而被指責為吃人血饅頭,據說他們夾帶私貨,想為自己謀取某些利益。可是按照這種對人血饅頭的理解,魯迅自己就變成了最大的人血饅頭食用者。因為魯迅寫《藥》這篇文章的目的,正是通過渲染一名革命者的死,來指責以華老栓為典型的無知保守大衆,宣揚革命理念。
那麼問題出在哪呢?在《藥》中,華老栓吃人血饅頭是為了獲取某些利益(治好兒子的痨病),而魯迅寫《藥》的動機也确實是為了獲取某些利益(喚起保守大衆的覺醒,促進革命的到來)。然而魯迅所謀求利益的實現是夏瑜也會贊同的公共利益,相反,華老栓卻以侮辱死者屍體為前提謀求個人私利,這顯然違背了夏瑜本人的信念。任何人的言語行為總會有某些意圖,如果這一點即構成道德上值得指責的理由,那麼結論是任何人都不應該說任何話。因此,我們可以總結出“吃人血饅頭”的标準是,違背死者可能有的意願,借助死者去謀求私人利益。
另一種更高明的批判思路是,發言者無論如何都是在吃人血饅頭,他們表面上也許是在為了某種公共利益乃至死者本人的利益發聲,但實際上他們的目的卻是自利。這種批判思路對人們的行為進行了更深層次的解釋,它主張看似促進公共利益的行為的背後實際上卻有着利己的動機,這種動機可能是獲取個人關注,也有可能是更私人的良知上的滿足、自我認同、道德優越感,這些動機本質上依然和個人的福祉挂鈎。
你也許會主張,你并沒有這些私心雜念,然而批判者卻可以說,你并不了解你潛意識裡的真實動機,如果你沒有發現你行為中的自利動機,那是因為你的自省還不夠深刻。那怎麼樣才足夠深刻呢?直到你發現自己的私心雜念為止。
這種普遍利己主義的命題是對人類行為動機的一般概括。然而,這個命題并沒有得到任何可靠的邏輯上、科學上的論據的有效支撐,它既無法證實又無法證僞。也許确實有不少人自覺或不自覺地把促進公益作為實現個人利益的手段,但這并不足以證明所有人在所有時候的真實動機都是自利。隻有我們預先接受了他的假設,它的解釋才能進行得下去,換言之,這是一種乞題的循環論證。
另一方面,批判者似乎忘了,普遍利己主義不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出租車。如果我們接受了關于人類動機的普遍利己主義假設,那麼他會撤走一切倫理(有關應當與不應當)批判的阿基米德支點。如果人類行為的動機無論如何是利己的,那麼食用人血饅頭本身又為何是錯的?那些指責他人吃人血饅頭的人,實際上已經假設了自己站在一個真正無偏倚的道德高地上,可如果他人促進公共利益的行為下總是暗藏着醜陋陰暗的自利動機和自欺欺人,那批判者為何能獨善其身呢?正如上文所說,指責他人吃人血饅頭的人往往會訴諸一個不可證僞的普遍命題,這當然也适用于批判者自身,批判者的動機必然是同等醜陋陰暗而自利的,足以支持他們批判他人食用人血饅頭的阿基米德支點并不存在。既然自利構成了人性的普遍構造,那麼吃人血饅頭本身也無可厚非。
任何促進公益的行為,對某種道德觀念的堅持,總是能被解釋為追求道德優越感和自我滿足。可就算你不相信一切,這本身不也構成了一種自我認同,進而能被描寫為追求某種“自我優越感”?你實際上可以把追求自我優越感和道德滿足放在任何你想否定的價值前,反正他們也不可反駁。
在今天,熱衷于指責他人“食用人血饅頭”的人,往往是懼怕犧牲者和聲援者的行動動搖既有秩序的人,他們的論斷充滿了邏輯謬誤,當他們指責别人“吃人血饅頭”時,實際上并沒有表達比“呸!”更多的信息。他們希望通過對“人血饅頭”一詞原意的刻意歪曲,使既有秩序的受益者踩在被犧牲者與抗争者的頭顱上,輕而易舉登上道德高地,這是一種可鄙的邪惡。
說明:
本文轉載自公衆号
“無逸說”(ID:muisetu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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