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合肥中院獲悉,本月20日,備受關注的大志投資集團案一審宣判,淩正等63人分别獲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淩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累計吸收公衆存款80億
2009年6月,淩正成立安徽大志投資理财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9月更名為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6年,淩正成立多家“大志系”關聯公司,利用關聯公司在互聯網架設“安捷财富”“智佳金服”P2P平台,通過發布虛假借貸标的,向社會不特定公衆吸收資金。
2011年1月至2018年8月,淩正利用“大志集團”以詐騙方法大規模開展線下和線上非法集資活動,累計吸收公衆存款805854萬元,涉及集資參與人195814人,造成15241人損失共計237277.27萬元。
淩正庭審時供述,到大志集團投資的客戶遍布全國,為不特定的客戶,并為了還錢方便,是以其個人名義來出具借條的。大志集團旗下的兩個線上平台“安捷财富”和“智佳金服”發布的宣傳内容,隻有約百分之二十是真實的。
淩正稱,自己是根據客戶借款金額多少來計算利息,比銀行利息高。吸收的資金除了還本付息之外,主要用來買房和炒房,還有投資其他的商貿公司之類的。“我和投資人是民間借貸關系,我的資産我自己評估大概有十億左右,我願意把我全部的資産和外面欠的錢,都拿出來還給投資人。”
證人證言中也顯示了大志公司的線下融資業務模式,就是讓業務員到人員密集的地方派發傳單,上面有派發人員的姓名及聯系電話,宣傳大志公司詳細情況,實力雄厚,有大量的固定資産等信息。
借條證據證實,出借人均為淩正,主要投資的期限為3月、6月、10月、12月、24月、36月等,主要投資年利率為16.20%~48%不等。
63人獲刑
主犯獲刑15年沒收全部财産
除了線下融資業務,大志集團還招聘業務員,以網絡形式向社會大衆推廣線上投資平台,吸收資金。安捷财富、智佳金服以提供借貸中介服務為名,通過發布虛假的房屋抵押标、車輛抵押标等借貸标的,向社會不特定公衆吸收資金。
據線下被害人描述,他們大多是通過大志公司散發的宣傳單、廣告等知道大志公司,再投資大志公司的。大志公司理财業務員告訴他們,大志公司經濟實力雄厚、信譽好,有很多資産可以償還本息,還可以用房産進行抵押。
庭審時,淩正認為其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應為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其辯護人還稱,應定性為單位犯罪。但公訴機關認為,淩正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具有相關行為,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對本案是否構成單位犯罪,在案證據能夠證實大志公司以犯罪活動為主要活動,其公司活動主要以淩正意志為準。
法院審理認為,淩正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造成集資參與人實際損失237277.27萬元,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李梅、龔中寶等62人積極參與非法集資或提供幫助,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均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且均屬數額巨大、情節嚴重。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淩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分别判處李梅等62人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八年不等刑罰,并處2萬元至35萬元不等罰金。對部分被告人宣告緩刑。
記者:張劍
審核:馬翔宇 編輯:胡霈霖 校對:張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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