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是迄今為止連續使用時間最長的文字,也是上古時期各大文字體系中唯一傳承至今者,中國曆代皆以漢字為主要官方文字。廣義的漢字指從石刻字符、甲骨文、大篆、金文、籀文、小篆,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的文字,狹義指以正楷作為标準寫法的漢字,也是今日普遍使用的現代漢字。
自三皇以前,結繩為政,至太昊氏,文字生焉。所謂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著于竹帛謂之書。書者以代結繩之政也,故字有六文:一曰象形,“日”“月”是也;二曰指事,“上”、“下”是也;三曰形聲,“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考”、“老” 是也;六曰假借,“令”、“長”是也。又曰字有五易,蒼颉變古文,史籀制大篆,李斯制小篆,程邈制隸書,漢代作章草是也。其八體者,更加刻符、摹印、蟲書、署書、殳書、傳信并大小篆,為八體也。後漢東陽公徐安于搜諸史籍,得十二時書,皆象神形也。又加二十三體,共定五十有六,列之于後:
一、龍書:太昊庖犧氏獲景龍之瑞,始作龍書。
二、八穗書:炎帝神農氏因上黨羊頭山始生嘉禾八穗,作八穗書, 用頒行時令。
三、倉颉書:黃帝史蒼颉寫鳥迹為文。
四、雲書:黃帝時,因卿雲作雲書。
五、風書:少昊金天時以鳥紀官,作鸾風書,文章衣眼,取以為象。
六、蝌蚪書:因蝌蚪之名,故飾之以形。不知年代,或雲 颛顼高陽氏所制,今古文是也。
七、仙人形書:帝喾高辛氏以人紀事,象仙人形書,車器衣眼皆為之。
八、龜書:帝堯陶唐氏因軒轅靈龜負圖作龜書。
九、鐘鼎書:夏後氏象鐘鼎形為篆,作鐘鼎書。
十、倒薤書:殷湯時仙人務光作倒薤書,今薤葉篆是也。
十一、虎書:周文王史史佚因驺虞作虎書,有虎不害人,驺虞因此始也。
十二、鳥書:周文王時赤雀銜書集戶,武士時丹鳥入室,以二祥瑞,故作鳥書。
十三、魚書:周法魚書因素鱗躍舟所作。一雲漢武帝遊昆明池,學士陳遵所作。
十四、填書:周媒氏作。魏韋誕用題宮阙,王廙、王隐皆好之。
十五、大篆:周宣王史史籀所作也。亦曰籀篆,《石鼓文》是也。
十六、複篆:因大篆而重複之,亦史籀作。漢武帝用題建章阙。
十七、殳書:伯氏所職。文記笏,武紀殳,因而制之。
十八、小篆:周時所作。漢武帝得汾陰鼎,即其文也。
十九、仙人篆:古之所有。李斯善辨古文字,改為篆形也。
二十、麒麟書:魯哀公十三年西狩獲麟,仲尼反袂拭面,歎“吾道窮矣”,弟子用為素王紀瑞所制也。
二十一、轉宿篆:宋司馬以熒惑退舍所作也,象蓮花未開形。
二十二、蟲書:魯秋胡婦浣蠶所作,亦曰雕蟲篆。
二十三、傳信鳥迹書:六國時書節為信,象鳥形也。
二十四、細篆書:李斯摹寫始皇碑序,皆用此體,亦曰缪篆。
二十五、小篆書:李斯删古文作也。始皇以祈禱名山,皆用此書。
二十六、刻符書:鳥頭雲腳,李斯、趙高并善之,用題印玺。
二十七、古隸書:秦程邈系獄中,變大篆所作。始皇嘉焉,拜侍禦史,名徒隸之書,今為八分。
二十八、徒隸之書:因程邈幽囚為徒隸書也。邈字元岑。
二十九、署書:漢蕭何所作,用題蒼龍、白虎二阙。
三十、藁書:行草之文也,董仲舒欲言災異,主父偃竊而奏之。晉衛瓘、索靖善之,亦雲相聞之用也。
三十一、氣候時書:漢文帝令蜀郡司馬長卿采日辰會屈伸之體、升伏之勢,象四時為書也。
三十二、符信書:六國時各以異體為符信所制也。
三十三、芝英書:漢武代有靈芝三,植于殿前,遂歌《芝房之曲》述焉,又名英芝。
三十四、金錯書:古之錢銘,周之皇府、漢之銖兩刀布所制也。
三十五、尚方大篆:程邈所述,後人飾之以為法焉。
三十六、鶴頭書:與偃波皆诏版所用,漢家尺一之簡是也,亦名鹄頭。
三十七、偃波書:即版書,狀如連文,謂之偃波。
三十八、蚊腳書:尚方诏版也。其字體側纖垂下,有似蚊腳,因而為名。
三十九、垂露篆:漢章帝時曹喜所作也。
四十、懸針篆:亦曹喜所作。有似針鋒,因而名之,用題《五經》篇目。
四十一、章草書:漢齊相杜伯度援藁所作。因章帝所好,名焉。韋誕謂之草聖。
四十二、飛白書:蔡邕待诏,見門下吏垩帚成字所作。
四十三、一筆書:弘農張芝臨池所制。其狀崎崄,有循環之趣。
四十四、八分書:漢靈帝時上谷王次仲所作。魏鐘繇謂之章程書。
四十五、蛇書:魯人唐終,當漢、魏之際’夢龍繞身,寤而作之。
四十六、行書:正之小僞也。鐘繇謂之行狎書。
四十七、散隸書:衛恒所作。迹同飛白。
四十八、龍爪書:晉王右軍所作,形如龍爪也。
四十九、藁及行隸:鐘繇變之,羲、獻重焉。
五十、八體書:晉二王重變行隸及藁體為八體書。
五十一、草書:王羲之飾古,亦甚善也。
五十二、虎爪書:王僧虔拟龍爪所作也。
五十三、鬼書:宋元嘉中,京口有人震死,臂上有篆,似八分也,今曰雷書。
五十四、外國書:阿馬鬼魅王之所授,其形似小篆。
五十五、天竺書:梵王所作《涅槃經》,所謂“四十二章經”也。
五十六、花書:河東山胤所作。
《五十六種書并序》一卷,舊本題唐韋續撰,續不知何許人。前有小序,言後漢東陽徐安于搜諸史籀,得十二時書,旨象神形,又加三十三體,共定五十六種,似此書為續所傳,非續之書也。韋續《墨薮》亦載此篇,《墨薮》皆輯前人之作,亦為此書非續所作之一證。所雲東陽徐安于,未詳何如人,十二種加三十三種亦不符五十六之數。編中所列太昊庖犧氏之龍書,炎帝神農氏之穗書等,俱無根據,不免附會。上古之時,文字簡單,書體未定,作書者僅為符号之用,各以巧意為之緣飾,事或有之,必以為書法之一種而羅列之,颠亦甚矣。宋朱長文《墨池編》曰:“所謂五十六種書者,何其紛紛多說耶?彼皆得于傳聞,因于曲說,或重複,或虛誕,未可盡信也。學者惟工大小篆八分楷草行草為法足矣,不必究心于諸體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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