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今譯
孔子對子路說:“仲由,我平日所說的道理,你都能知道嗎?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這才是真正的‘知道’!”
引述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能夠像一般人那樣,廣泛地加以應用。孔子這兩句話,有其特殊的前提條件,那就是指他所說的道理。因為孔子說道理的态度十分謹慎,所說的都是正确的道理,才能夠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反過來說,對于道聽途說,未經明确判斷的知識,不應該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以免害人害己。正知,才能夠向他人傳播。不是正知,應當視同不知。
雖然已經知道,也要當做不知道,不可以胡亂傳布。雖然是正知,但是對當時的情境并無效用,或者并不适宜的,也要暫時列為不知,以策安全。
就算自己知道,若是遇到不應該或者不必要知道的人,也要假裝不知道,不需要告訴他。從這樣的主張推論起來,大衆傳播似乎更應該說妥當話,而不是單純地說實在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甚至于引起恐慌性的反應。
生活智慧
(一)先把知識分成正知與非正知兩類,确信為正知的,可以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沒有把握的,甯可裝作不知道。别人要傳布,是他的事,我們管不着。我們自己謹慎,是我們自己應有的态度。
(二)正知與非正知,實在很難講。我們要訂立自己的标準,想妥分辨的原則,然後逐步去嘗試和判斷,以期愈來愈明确。
(三)一般來說,讀聖賢書,隻要不扭曲原本的意思,不胡亂添加自己的意見,應該是正知。我們的意思是,經過長時間的考慮,大概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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