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代,有個同學很娘。
言行舉止總讓人感覺他不像是男的。
那會兒還沒有“基佬”這個詞,所以我們隻是單純的不喜歡他。
從不跟他一起洗澡,甚至拒絕他來寝室串門。
盡管隻是并無惡意的玩鬧,可還是難以避免地對他造成了傷害。
記得他很用心地寫了封信給我,問為什麼要歧視他,這也不是他自己可以選擇的,天生就這樣。
大概這麼些意思,卻讓看完信後的我萬分慚愧。
感覺自己許多年的書都白讀了。
忘記後面有沒有正式向他道過歉,反正從那以後我再也沒笑過他,室友開玩笑時我還會阻止他們。
縱然如此,不能掩蓋一個人犯下的錯誤。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無知買單,為這事我内心愧疚了許多年。
第一次了解“同性戀”這個概念,是讀大學以後。
在那個開放的環境裡,男生向男生告白,不僅不會受到周邊人的辱罵,反而還會收到很多祝福。第一次圍觀的時候我整個人都是蒙的,感覺世界觀被颠覆。
後來看過好幾次,男生向女生當衆告白。
無奈我圍觀的場次裡,男生都是以失敗告終。
事實告訴我們,還是同性之間的告白,成功概率比較高一些。
所以在大學那幾年,每當看到倆男生當衆接吻,我都覺得沒啥大不了的。
不支持不反對,這是我的态度。
若非處于那個環境中,估計很多人都會隐藏自己。
也正是在大學,才知道這個現象很是普遍。
當時隔壁班有一男生,很壯,總是公開對外說自己是gay。
我聽說後以為他跟我一樣,是個幽默的人,曾經一度還很想跟他交個朋友。
可當确認了他不是在開玩笑時,又有點兒猶豫了。
影視劇裡,gay一般不都是很帥的嗎?
怎麼看他都感覺不太像。
本着不支持不反對的中立态度,最終還是沒去結交他。
昊子當時跟他熟,被纏得很是難過,還總跟我抱怨對方如何瘋狂追求他。
以至于我每次在宿舍樓的公廁看到那男生時,不由得就菊花一緊。
說不清為什麼。
之前在知乎上,聽說過一觀點,說在同性戀這一事情上,保持中立是不對的。
原話怎麼說來着?我特地百度了一下,給各位參考。
“對于正常且合理存在的事實,不反對或中立也就等于反對。”
樓主舉了個例子,說一個同性戀老師,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學生,兢兢業業地傳播知識和真善美。他沒有猥亵學生,沒有體罰孩子,沒有讓孩子吃變質過期食物。隻因他是同性戀,在世俗和主流的眼中就具有原罪,會教壞孩子,好像同性戀是什麼傳染病毒。但他們嘴裡還假惺惺的說着沒有歧視,隻是不支持不反對。
舉例很是動人,至少我被打動了。
但我想說,中立等于反對的說法,實則有誤。
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他人中立的自由權利。
否則就是野蠻。
就好像廣大愛狗人士,把狗看得比自己父母還重要。
他們要求每個人都支持他們,中立等于反對,你說能做到嗎?
今天這個群體有這種要求,明天那個群體有那種要求,作為獨立人而存在的自由又将何在?
中立本身,就是進步的一種體現。
舉個例子。
八十年代,某女性,因私生活比較混亂,談過很多男朋友,而被大家唾棄,被世俗抛棄。
執行死刑的那一刻,她對衆人說,二十年後會有人理解我的。
現在的少男少女,情感如兒戲,多正常一事兒?
可能你看不慣,但至少不會公開批評,不會要求槍斃對方。
不支持,不反對,僅此而已。
社會進步的一大體現,就是國民對于很多不理解的觀念,越能保持中立,越能以包容心對待。
而不是憤起反抗之。
尊重每個人的選擇,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我尊重你的取向選擇,你尊重我的表态權利,每個人做好自己就行了。
不必要求他人過多認同。
學生時代,在周邊人眼裡,我都不屬于好學生範疇。
畢業後的某一次,回母校探望老師,直接被無視的片段還曆曆在目。
要是太過在意他人看法的話,我是活不到今天的。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回去過。
沒跟任何老師有過聯系,微信群都退了。
别人怎麼看你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麼看自己。
人生來就不是為活給他人看的。
再說了,取向這種事情,也不是自己可選的。
天生注定的事情,坦然接受就好。
始終要相信,總有人如我一般,站在中立場上,誠心給你祝福。
或許随着時光流逝,在愈發文明的時代裡,終究能給你們一個憧憬的美好未來。
就如八十年代,那個被槍斃的女子,等來了這個時代。
盡管她本人早已不在。
之所以想起寫這個話題,是在某次飯局上莫名其妙聊起,A君與B君本着相反的觀點争執不休。
為打斷他們,我特意插話問:
“你們覺得特朗普能不能連任下屆美國總統?”
無果,争執繼續。
我又插話問:
“對于中東局勢,你們怎麼看?”
幸好隻是朋友間的探讨,并無過激行為。但在寫文章之前,我找好幾個朋友聊起過這事兒,想問一下他們的看法。有人表示中立,有人表示強烈否定,目前沒問到非常肯定的那種。
我又問對方,如果得知我是同性戀,會怎樣?
許是朋友間礙于面子,對方說還是會坦然面對我的。
但事實如何,不可捉摸。
隻希望你們真的能接受吧。
畢竟,我現在就要宣布:
我!要!出!gu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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