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小祁(化名)已經于1個月前突發疾病去世,你們商量的合作他已經無法參加,望見諒。感謝您一直以來對他的信任和支持!”這是小祁猝然離世後,妻子接手他的社交賬号,面對紛至沓來的訊息,祁妻替亡夫一一做出的交代。
繁華事散逐香塵,流水無情草自春……人都有生老病死,這是自然規律;去世後家人、朋友都要為其料理後事,這是人之常情。而在數字化時代,各類數字賬戶深度嵌入人們生活。對數字世界的“居民”而言,數字賬戶早已超越了工具屬性,人一旦離世,數字賬号就将成為個人在虛拟世界的“數字遺産”。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數字賬号長期保存、轉讓和繼承等問題,但“數字遺産”的屬性複雜,在繼承問題上缺少明确的法律規定,很多平台采用禁止性的“一刀切”辦法……“數字遺産”如何安放,已經成為一個值得關切的問題。專家認為,應該改變目前“數字遺産”的“後事料理”缺乏法律依據的現狀,充分考慮和尊重用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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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遺産”隻能私相授受
《2020年中華遺囑庫白皮書》報告顯示,社交平台賬号等虛拟财産是“90後”遺囑中常見的财産類型,21.35%的“90後”在遺囑中提及虛拟财産。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許多人習慣将社交、遊戲等數字賬号看作自己的“私有财産”,認為可以轉讓、繼承。
“90後”遊戲玩家洪先生表示,自己玩一款遊戲快10年了,通過抽獎積累、購買等方式得到了很多裝備,“當然希望自己用不了時留給親人或朋友”。也有人表示,自己習慣将家人的照片等存在社交賬号的收藏中,這樣賬号就是“傳家寶”。
但實際上,你的數字賬号大概率并不屬于你,一旦身故,轉讓、繼承并非順理成章。
半月談記者查看一些頭部社交平台、電子支付平台相關協議發現,那些文件洋洋灑灑、文字密密麻麻,在人們注冊時往往忽略并選擇直接同意的軟件用戶協議中,有個關鍵約定——賬号的所有權歸平台企業,用戶僅限自己使用,不得出售、轉讓、繼承等……
有大型移動互聯網公司人士表示,這種要約形式,基本上是行業通行“遊戲規則”。其最大的好處,是便于平台管理。如對一些違規賬戶實施封号,如果賬号不歸屬平台,操作起來十分棘手。
但問題也随之而來。當下,數字賬号的繼承和轉讓,處理辦法往往是“私相授受”:“數字遺産”密切關系人(多位亡故者親友)向平台提出要求,平台在證實和經審核流程後,提供賬号登錄密碼等服務,完成賬号轉讓……
在一些互聯網公司看來,目前這類問題出現不多,還可以個案處理。尤其是一些遊戲平台,相關用戶多屬于25歲至40歲“春秋盛年”。隻要相關問題沒有大量出現,平台公司更願意選擇就事論事、個案處理。但随着數字世界“原住民”逐漸變老和老年人群體加入,這一問題逐漸變得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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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事料理”缺乏法律依據
《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0年互聯網上網人數為9.89億人,全年移動互聯網用戶接入流量1656億GB。有業内人士估量,這些數據能夠裝滿8000萬個2TB硬盤。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互聯網向中老年群體滲透進一步加深。到2020年12月,50歲以上網民群體占比由2020年3月的16.9%提升至26.3%;衆多網絡應用普及率不斷提高,即時通信、網絡支付、網絡遊戲等應用的網民使用率分别達到99.2%、86.4%、52.4%。在這種情況下,關于賬号等“數字遺産”的繼承、轉讓問題日益凸顯。
有研究者分析一些頭部平台用戶賬号變化情況,得出一個結論:到21世紀末或下個世紀初,一些平台生理死亡的數字用戶,将超過活着的用戶,其數量以十億計。
數字賬号涉及人格權、财産權等多方面權益。半月談記者接觸的一些平台公司認為,對于賬号中的資金、票券等财産性權益,可以按照繼承法的要求繼承,平台也有明确的規程支持;但用戶的聯系人、社交記錄等行為痕迹,關系到逝者的名譽和隐私,不宜由他人取得。
但一些用戶則表示,數字賬号資産包括很多層面,既有裝備、預存等“硬資産”,也有聊天記錄、社交人脈、會員等級等“軟資産”。尤其是一些高等級遊戲賬号,擁有大量粉絲的微信公衆号、直播賬号,有許多重要人脈的社交賬号等,都是投入大量金錢、精力積澱的資源,具備一定的财産屬性。相關權益繼承和轉讓等問題在未來5到10年可能越來越多,從保護用戶權益的角度看,讨論數字遺産的歸屬和繼承問題,是互聯網時代遲早要面對的問題。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關軍開也表示,部分賬号粉絲量巨大,其登錄賬号的繼承是具備一定合理性的,因為登錄賬号可能具備很大的經濟價值。
近年來,按照目前“遊戲規則”管理數字賬号,風險和糾紛已經顯山露水。如2019年,山東曲阜就曾發生有人将已經出售給他人的遊戲賬号,通過好友輔助認證找回後,再次出售的案例。同樣在2019年,湖南長沙縣的匡先生因在朋友圈誤發涉及宣傳私服的QQ群号信息,遊戲賬号就被遊戲運營商永久封号,金币、遊戲裝備都無法使用,最終訴諸法庭才将遊戲賬号解封。
長遠來看,忽視“數字遺産”的繼承,容易導緻逝者的數字賬号成為管理上的空白領域。有業内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遊戲規則”,逝者家屬被排除在賬号管理之外,平台顯然沒有動力管理這些沒有流量的賬号,容易使逝者的數字賬号成為不法分子竊取的目标。近年來,多家頭部互聯網公司都曾發生過用戶信息遭洩露的事件,而部分平台還曾發生用戶閑置賬号被用于關注營銷号、推廣廣告等竊用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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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原則應尊重用戶權益
科幻著作《三體》裡,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後,會發現“保留文明比創造文明更難”。逝者的數字賬号裡,往往有鮮活的生活印記,這些對于他或她的親友來說,是珍貴的精神财富。如果因為賬号無法繼承而消逝,将是互聯網時代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沉重的遺憾。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在數字賬号的轉讓、繼承等方面,“料理後事”尚缺少明确規定和相關機制保障。關軍開說,盡管我國法律保護數據及網絡虛拟财産,但目前仍缺少具體的法律規定來應對數字賬号繼承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中未明确數字賬号的繼承問題,其對可繼承的遺産範圍僅作了概括性規定,即“遺産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财産。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産,不得繼承。
近年來,臉書和谷歌允許使用者生前自由選擇過世之後賬戶是銷毀還是由他人繼承。在國内,B站宣布将不幸離開人世的B站用戶賬号列為“紀念賬号”,并加以保護。受訪人士表示,未來可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探索新情況下數字賬号繼承問題的解決之道;賦予用戶更多的選擇機會和話語權。
湖南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賢興表示,數字賬号符合财産的價值性、稀缺性和可控性的定義,同時在法律屬性上具有權利屬性的綜合性,應将其界定為一種新型财産。在繼承過程中,隻要是遵從了逝者意願,并不存在對逝者隐私權利的侵犯。平台在服務協議中排除了用戶的主要權利,顯失公平而無效。他建議,應以尊重用戶自治為基礎,優先考慮遺囑繼承;對于賬号中的不同内容,應根據其所蘊含的利益性質,采取不同的繼承方法。
關軍開表示,可在對賬号用戶和涉及的第三人隐私權保護的前提下,為數字賬号制定合理的繼承路徑與基本程序,以具體法規的形式确定服務提供商的相關義務,如在用戶注冊時要求用戶明确賬号是否可繼承。
盡管繼承數字賬号需要解決的問題還很多,但不少用戶對半月談記者表示,在數字賬戶與個人高度關聯的情況下,未來“遊戲規則”的制定,一方面,要更尊重用戶權益,賦予個人選擇的機會,按程序轉讓或作為遺産分配;另一方面,可探索建立“數字公墓”,由國家或專門的公益組織出面,建立保管逝者數字賬号的數據庫,将網絡憑吊、紀念與保存“數字遺産”結合起來。同時希望,有更多的互聯網公司,以極大的社會責任心,把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入到“數字遺體”保護和“數字遺産”轉移。
“雲訴”離愁,“網祭”親友……唯有合适安放“數字遺産”、合法合情合理處置數字賬号,中華民族“慎終追遠”的傳統美德,才能在虛拟世界得到更好升華和弘揚。
來源:半月談
半月談記者:蘇曉洲 崔俊傑
來源: 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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