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關于《民标》GB51348-2019編制組13.7.14 回函
3.關于《民用建築電氣設計标準》第9.8.6條執行疑問的回複函
4.關于《民标》GB51348-2019第13.2.3條的疑問回複函
5.關于《民标》GB51348-2019第3.2.10條要求末端切換的疑問回複函
6.《關于配電小間設置雙切問題》回函
1.《民用建築電氣設計标準》第13.7.4條規定編制背景,我國民用建築防火設計中大量采用雙電源轉換開關(下稱轉換開關)為消防設備供電,雖然國家的标準規範均要求“在末端配電箱處切換"但末端配電箱的位置并沒有具體規定,因此工程設計中經常有一-些錯誤的觀點, 認為轉換開關設置在控制箱處才是安全的,這樣造成工程設計中大量采用轉換開關,以地下室防火分區為例,一個防火分區要用4個轉換開關(補風機房、排煙機房、防火卷簾、疏散照明各-個)造成配電回路及配電櫃數量大增。
2008年奧運會國家邀請國外專家審查奧運場館設計,國外專家對我國大量采用轉換開關不可思議,要求大幅削減轉換開關。對此标準編制組考察了美國的民建工程,一個300m高、71層、29萬平米的建築,整體用了4個轉換開關(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電梯機房各- -,其餘消防負荷在變電所首端切換供電)。與我國對比反差非常大。這次标準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是末端配電箱的位置何處合理的問題。編制組及審查專家一緻認為設置在每個防火分區的配電小間内是合理的。
2.本标準由建設部與原公安部進行了部委之間的協調,原公安部天津所、沈陽所、四川所對本标準進行了全面審查,曆時4個月并提出修改意見,在住建部召開協調會議,建設部主管領導、原公安部主管領導、住建部電标委領導、沈陽消防所領導及标準主編參加了會議,逐條落實消防所提出的修改意見,第13. 7.4條規定是會議通過的條款。
3.目前,由應急管理部沈陽消防研究所主編的國家标準《民用建築電氣設計防火規範》與《民用建築電氣設計标準》第13.7.4 條規定保持一緻。
7.對“天津市建築學會電氣專業委員會關于《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标準》有關問題的回複
問題一:汽車庫、自行車庫等場所,方向标志燈如果設置在1m以下時,易被汽車遮擋,且難以有效指向疏散出口,在此類場所,當車道兩側為車位時,能否采用方向标志燈設置在車道上方,但不低于車道的最低限高。當車道一側為有牆、柱等圍護結構時,方向标志燈設置在疏散通道距地面1m以下的牆、柱面上的做法?
答:在不低于車道限高條件下,應該把方向标志燈設置在車道上方;在側面牆柱上設置時,建議燈具上沿設置在距地面1m處。
問題二:規範中已規定:“3.1.6住宅建築中,當燈具采用自帶蓄電池供電方式時,消防應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普通的住宅建築中,走道、前室、樓梯間内采用組合燈具,平時使用正常照明部分,火災時使用消防照明部分,可否也可兼做日常照明使用?地下車庫、巡更燈維持低照度場所設置的應急照明燈具,在不影響應急情況下,可否也可兼做日常照明使用?
答:《技術标準》未限制兩種情況下消防應急照明兼做日常照明,但在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具有兼做正常照明功能時,系統的應急功能不應受到影響,且系統的最大負荷應符合技術标準要求。
問題三:普通的商服網點、小型商業1拖2的兩層商業、物業樓等,常見分戶獨立産權且多為無公共區域,此類小型建築能否采用非集中控制型應急照明系統,分戶應急照明配電箱電源由本房間普通照明配電箱引出?房間内如果設置封閉樓梯間,因僅為本房間内疏散,樓梯間燈具可否僅設置獨立回路?
答:問題種的幾類場所所在的區域如果有消防控制室,則應該用集中控制型系統,如果沒有消防控制室,可以采用非集中控制型系統。這些場所的應急照明配電箱電源在有消防電源時,應由消防電源供電,無消防電源時,可由本房間普通照明配電箱引出。房間内如果設置了封閉樓梯間,可采用專門給小場所使用應急照明配電箱為消防應急燈具供電。
國家标準GB51309《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标準》編制組 丁宏軍
2019年7月5日
8.關于設計深度問題的回複函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