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分為哪三種?一、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周期及劃分,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分為哪三種?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一、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周期及劃分
①《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标淮》GB/T50107―2010第3.0.3條規定:混凝土強度應分批進行檢驗評定。一個檢驗批的混凝土應由強度等級相同、試驗齡期、生産工藝條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組成。
②《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第7.1.1條規定:劃入同一檢驗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持續時間不宜超過3個月。
注意要點:①混凝土評定周期不宜超過3個月②因生産工藝條件(養護條件)的不同,标準養護試件和同條件養護試件應分開進行評定③因抗滲混凝土與普通混凝土配合比不同,抗滲試件應單獨進行評定。
二、評定方法
①非統計方法——用于試塊組數n小于10組時
②統計方法——用于試塊組數n≥10組時
③《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第C.0.1規定,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不宜少于10組,且不應少于3組。
注意要點: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在采用非統計方法進行評定時,應滿足≥3組的要求。
④評定數值的選取
目前房建工程施工現場采用的混凝土試模多為100*100*100的非标準試模。以上圖為例:在評定時應采取折合标準值39.8 MPa進行評定,而不是41.9MPa。(對于混凝土強度小于C60時,采用100*100*100的非标準試模試壓強度按GB/T50107要求折算成150*150*150标準試件抗壓強度,即41.9*0.95=39.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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