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位同事為賺外快拉客賺錢,後面聽說出事故,乘客去世,現在面臨賠償和刑事責任”,這是一位網友和我分享同事用電單車拉客出事故的信息。
真假懶得去查證,也不太重要,但電單車不安全是真的。
媒體報道,5月23日,廣東深圳一個外賣小哥在寶安西鄉某地疾馳送餐時發生意外。
監控視頻顯示,他快速行駛時前車輪在路中間碰到不平的路面,車子當場摔倒,砰的一聲巨響,外賣小哥整個人360度飛出摔倒。
附近的商家表示,當時外賣員一直倒在地上沒爬起來,但人還是有意識的,在報警後和120到場時,民警跟他說話還是能回複。
好在他佩戴了安全帽,讓意外沒有産生緻命的傷害。
不安全的電單車,為什麼被選擇?
上午刷帖時,一位網友拍攝了深圳某地鐵口,一衆電單車拉客的畫面,他疑問為什麼安全隐患特别大的電單車,會被大衆選擇。
這個問題看到過太多次,很多人一直不懂,交警在大力打壓,抓到違法拉客有直接處罰的規定,記得當時最高罰款2000元,但違規行為沒有得到有效扼制。
認識身邊拉客的人,他們會有一個群,大家可以相互告知避開查車,而且有人為了拉客,一年之内損壞或被查扣,換兩輛車是行内很平常的更換率。
有生意才能換新,為此我觀察過很久一段時間,深圳的電單車拉客需求很大,而且暫時沒有替代品,共享單車隻是分流了部分需求,真正的需求還在。
而且共享單車覆蓋是兩極分化的,上班時居民區很少(早起上班的人騎走了),地鐵口很多(大家騎完停泊),看似一堆堆其實和地鐵上人山人海的乘客相比差了太多,加上公交車的體驗感,很多人會選擇違規電單車。
因為方便,城中村樓棟下面招手就來,直接送到地鐵口,不用等公交,也不用費盡心思去犄角旮旯找共享單車的這些及時性,雖然電單車和網約車收費差不多,方便、及時讓它始終被需要。
現在的人,尤其年輕人,一公裡也會選擇代步工具,第一是實在懶得動腿,甯願晚上跑步,不願上班時徒步,第二是深圳的快節奏,一些人出發前離上班時間很近了,沒有預留多餘時間浪費,不願浪費時間在路上,而電單車方便快捷,下樓就走,停車就到門口的特殊性讓一些忽視安全的人們尤其青睐。
這一點,網約車很難做到,深圳停車不方便是多數區域存在的現象,客人三五公裡出行裡程,如果位置巧合,上車和下車要走個一公裡,那自然少了便捷的優勢。
拉客電單車很難消失
有需求,有優勢,拉客電單車很難消失,暫時還沒有能完美取締的交通工具,所以不管交警怎麼管,總是有人铤而走險,司機為了錢偷偷跑,乘客為了快,忘記安全也要上,所以杜絕拉客電單車短期内是一個老大難,如果沒有及時刹車,往後甚至會越來越多,當很多人習慣這個産品之後,往後更改會更難,所以有可能拉客電單車會越來越多,這是我個人的觀點。
小結作為乘客,大家要明白千百次的僥幸和方便,抵不住一次的意外,而電單車的意外屬實有點多,見過拉客五年無意外,一次摔倒住醫院的,見過城中村拉客司機,整個電單車卡在貨車頭的,都是老司機,但依然難避免。
出行安全無小事,電單車雖方便,意外猛如虎,保護自己,徒步(自行車)和地鐵的搭配或許更安全,希望大家能清醒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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