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崔篆,漢人也,為郡守,時王莽改制①,爪牙遍及各地,嚴刑峻②法,殺戮無辜③。篆所至之縣,囚系④滿獄。篆垂涕⑤曰:"嗟乎,刑罰酷烈,乃至于斯⑥!此皆何罪!"遂⑦為之平反,所出二千餘人。吏叩頭谏⑧曰:"君誠仁者,然今獨君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吾無悔,縱殺吾而贖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無以⑨應。
注釋崔篆是漢族人,當時擔任郡守,那時是王莽改制的時候,他的黨羽遍及各個地方,用嚴厲苛刻的刑法殺害了許多無罪的人。崔篆在他所在的縣看到牢獄裡人滿為患,忍不住流淚說道:"唉,刑罰殘酷兇狠,竟到了這種地步!這些人都有什麼罪!"于是崔篆為他們平反,放出來兩千多人。他手下的人紛紛叩頭勸他說:"你确實是仁慈的人,然而如今隻有你是仁德的人,恐怕要後悔吧?"崔篆說:"我不後悔,殺了我但是能救出兩千多人,我有什麼可後悔的呢?"下屬們紛紛沉默不知如何回答。
文言知識說"斯":"斯"在文言文中主要作"這"、"此"解釋。上文"嗟乎,刑罰酷烈,乃至于斯"中的"斯",相當于"這",這句話的意思是"唉,刑罰殘酷兇狠,竟到了這種地步"。又如,《嶽陽樓記》:"微斯人,吾誰與歸?","斯人"即"這人"。又如,《捕蛇者說》:"則吾斯役之不幸,未若複吾賦不幸之甚也。","斯役"即"這(捕蛇)差事"。
文化常識王莽改制:在王莽接受劉嬰的禅讓後稱帝,改國号為"新",開創了中國曆史上通過符命禅讓作皇帝的先河。新朝建立後,王莽開始進行的全面社會改革,史稱"王莽改制",又稱"王莽新政"。
王莽仿照《周禮》的制度推行新政,屢次改變币制,更改官制與官名,恢複井田制。還把鹽、鐵、酒、币制、山林川澤收歸國有。将耕地重新分配,廢止奴隸制度。王莽的改制不僅未能挽救西漢末年的社會危機,反而使各種矛盾進一步激化,不斷引起天下各貴族和平民的不滿。
地皇四年(公元23年),起義軍攻入長安,新朝滅亡。
啟發與借鑒
崔篆甘願以身犯險,為民伸冤,替民做主,為兩千多名無辜者平反,所以留名青史。在中華民族悠久的曆史長河中,還有很多像這樣的"父母官",如包拯、海瑞、于成龍……
有句俗話叫"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為官就要切實體恤人民的疾苦,傾聽群衆的呼聲,解決大家的疑難,将自己手中的權利用在為民謀利上。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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