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生産生活秩序開始全面恢複,周末裡前往商超購物的市民朋友們也逐漸增多,申稅小微溫馨提醒:在購物時,千萬别忘了取得發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哦~下面申稅小微就帶大家一起來學習常見的發票開具相關問題。
我買的東西多而雜,
都可以索要發票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因此,無論買什麼都可要求商家開具發票。
我想要紙質發票,但是商家隻給我開電子發票怎麼辦?
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推行工作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7〕31号)文中明确指出:“購買方向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納稅人當場索取紙質普通發票的,納稅人應當免費提供電子發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務。對于拒絕提供免費打印服務或者紙質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因此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免費打印服務或者紙質發票。
我害怕電子發票效力沒有紙質發票效力高,會有這種情況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因此,如果需要紙質發票,可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彩色、黑白均可)。
電子發票内容開錯怎麼辦?
注意!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後不能作廢。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無需退回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号)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
如果商家拒絕給我開發票,我該怎麼辦呢?
如果消費後商家拒絕開具發票,可以及時與主管稅務部門聯系,或撥打12366稅務熱線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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