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佳楠
編輯/楊寶璐
周陽春在整理上訴材料
周陽春怎麼也想不到,9個月前普通的一天,将他的人生割裂成了兩半。在此之前,他是一個平凡的丈夫、父親,以及貨拉拉司機;在那天之後,他因一個女孩的死而被不斷質疑,最後站上被告席。
2021年2月6日,38歲的周陽春通過貨拉拉平台接到23歲女孩車莎莎的搬家訂單,當晚9點多,貨車載着車莎莎和她的行李,從她租住的天一美庭開往梅溪湖國際公寓,行車途中,車莎莎墜車傷重,5天後不治死亡。
2021年9月10日,“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開庭,周陽春被控過失緻人死亡罪,并當庭認罪認罰,向受害人家屬道歉。一審法院判處周陽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周陽春當庭表示不上訴。當晚,他被保釋回家。
釋放回家後,周陽春無法停止自己的大腦反複複盤案件經過,越來越覺得車莎莎墜亡純屬意外,他認為自己有錯,卻無罪。9月23日,周陽春推翻當庭表述,決定提起上訴,請求法庭改判無罪。
11月24日,周陽春夫婦給檢察院、法院遞交了材料,希望長沙市中級法院二審能開庭審理。12月2日,周陽春得知長沙市檢察院已在閱卷,二審或将開庭審理。
周陽春手寫的案發經過材料
認罪後“變卦”
周陽春也不是從一開始就打算上訴的。從看守所回來,他一度隻想趕緊找工作掙錢。但妻子把他“摁”在家裡,讓他好好反思整個案件。在跟妻子反複複盤了案件并與律師深入溝通後,他越想越後悔,認為自己的辯護權未得到充分保障。
一審開庭是在9月10日,周陽春還記得,當庭做最後陳述時,他是拿着一張紙照着念的——“本人文化程度和表達能力有限,在法庭上緊張,請法官允許我用書寫的形式陳述,我對檢察院的指控沒有異議,隻要在起訴書的量刑範圍内,我都接受法院判決。”
周陽春稱,當庭宣讀的這份文稿是在授意下寫的。開庭前一天,他被提醒在法庭上不要多言。
法庭上,他對法援律師和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的領導表示感謝,“同時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之後,他在被告席上轉過身去,向車莎莎家屬連聲道歉。最後,周陽春念到,“我在檢察院已經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書,希望法院能從輕判決。”
當日,長沙市嶽麓區法院當庭宣判,認定周陽春犯過失緻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周陽春在當庭表示不申請上訴之後,當晚,他被釋放回家。
回家之後,周陽春跟妻子李平聊起這半年來各自的經曆,兩人一對,周陽春覺得,妻子在外所接收到的訊息,與他在看守所裡所傳達的信息,有一些“對不上”。
周陽春稱,在看守所裡,他曾拜托法援律師向妻子轉達,處理被拖欠的工資、沒還的支付寶的花呗賬單以及更換臨期駕照等瑣事,等回家後,妻子卻告訴他并未有人傳達過這些話。
而李平則向他叙述了看守所外的情況,她輾轉多個部門,極力争取用自己聘請的律師為周陽春辯護。但周陽春身在看守所,對此一無所知。唯一一次與外界通話,則是告訴妻子,自己已經決定選用法援律師,之後,通話便被切斷。
“他們跟我說,請律師還要花錢,我可以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外面的律師都是為了炒作自己的名聲,不會管案子判的好壞。”周陽春對深一度記者說。
他認為判決書中的内容與自己的供述也有出入,出獄之後,他上網浏覽案件相關的報道和評論,才知道自己的案子引發了如此大的關注。
他越看越覺得自己被圍在了“信息繭房”裡。于是他“變卦”了,決定向長沙市中院提出上訴。
他先後寫了兩份上訴書,第一份上訴書中,他隻請求從輕判決,周陽春解釋,這樣寫是害怕再次被收監,也擔心自己聘請律師再次遇阻;第二份上訴書中,他才變更上訴理由,認為車莎莎跳車墜亡純屬意外,請求判決無罪。
周陽春重新回到案發地天一美庭樓下 攝影/劉暢
“緻命訂單”
事後回想起那個改變了他一切現有生活的訂單,周陽春後悔不叠——在到達天一美庭之前,他本有三次機會“避開”。
2月6日下午3點半左右,周陽春通過貨拉拉平台接到車莎莎預約搬家的訂單,他告訴記者,當手機上顯示有新訂單時,他猶豫了一下,訂單僅39元,目的地又遠,想着年底事情多,馬上要回老家過年了,不想接。但很快,平台補貼增加到12元,于是他選擇了接單,與車莎莎通話,确定了晚上搬家時間。下午6時,他上一筆訂單還沒完成,客戶提出多付費讓他等一會兒,他也想過要不就取消車莎莎這單算了,但等待時間沒有商定,最後他還是決定繼續跑單。
晚上8點多,在趕往天一美庭的路上,他又遇到交警封路,需要兜一個大圈子才能到達指定地點。周陽春再次産生取消訂單的想法,但由于擔心貨拉拉平台會扣行為分影響後續接單,他決定還是把這單做完。
對于那個從自己車上“跳車”去世的女孩,周陽春稱印象不深,隻記得她身高一米五左右,全程戴着口罩,說話聲音細小,直到出事後,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車莎莎”。
周陽春回憶,晚上8點38分,他到達天一美庭樓下,兩三分鐘後,車莎莎開始将物品搬到車旁。此後,她一趟趟地上樓搬東西,周陽春則回到車上等候,隻是偶爾幫忙碼放行李。
等待過程中,周陽春曾問過兩次“大概還要多久”,每次車莎莎都回答“很快”、“馬上”,周陽春覺得自己在詢問中并沒有太多不耐煩情緒,隻是在快等到40分鐘時,又提醒了一句“我們超過40分鐘是另外收費的”,車莎莎則回了句“好的”,幾分鐘後,搬完物品,兩人出發。
周陽春告訴深一度,貨車晚上需要充電,第二日一早還有其它貨物要送,他想快點結束訂單,這是他選擇了一條自己比較熟悉的路線的原因。這條路距離他家隻有七八百米的距離,并經過妻子李平上班的工廠,在他看來,選擇這條路可算作是下意識的行為。
以往,他拉貨較多,拉人較少,即便有貨主一同乘車,也未遇到過被提出“偏航”的情況,因此他未向車莎莎解釋為何選擇走這條路。
周陽春告訴記者,車輛行駛之初,在寬闊明亮、車流密集的嶽麓大道上,兩人曾有過簡單交流。他問車莎莎“為何不早點準備,或找朋友一起搬”,車莎莎則告訴他,自己8點才下班,原以為很快就能搬完,沒想到東西越搬越多,才搞得這麼晚。他還問車莎莎到達目的地之後是否需要幫忙搬運行李,車莎莎拒絕了。
此後,周陽春先後駛入佳園路、林語路,佳園路上有一段沒路燈的路段,周圍環境黑暗,車也比較少。據媒體報道,當時路邊工廠監控拍到了周陽春經過的時間,為當晚9點29分41秒。
林語路僅兩三百米,正對着威勝科技園的大門,有保安值守,9點半,工人們都已下班,少有人出入,且沒有路燈,隻有一旁工廠的燈光映照。在這條林語路上,車莎莎兩次提醒周陽春“偏航”,據事發後所傳監控顯示,行經此處的時間是9點30分03秒。
當車莎莎第二次說出“師傅,你偏航了”時,周陽春試圖解釋,“走這裡一樣可以去,我又不會多收你的錢”,周陽春承認,自己最後說了句“為了你這30塊錢,搞了這麼久”,确實語速有些快,語氣有些重,但他否認判決書所說的“對乘客态度惡劣”。
據周陽春說,自己在解釋後,對方說了句“不好意思”。然而車上沒有錄音錄像設備,除了已經去世的車莎莎,并沒有其他人能還原當時的情況。
此時車子已駛入有路燈的曲苑路,他以為車莎莎已接受了走這條路線。沒想到剛駛出50米左右,車莎莎再說兩次“偏航”,随即從副駕墜車。
“沒隔幾秒,隻看到她把頭伸出去,一瞬間就從窗子跳下去了。我當時吓懵了。”周陽春說。
一審判決書顯示,9點29分許,周陽春駕駛車輛行至林語路和曲苑路交叉口,9點30分許制動停車。事發地附近的監控顯示,貨車停下後,過了10秒 ,周陽春才下車查看。之後,他撥打了120和110,車莎莎被救護車拉走之後,周陽春配合警方調查。針對“司機意圖不軌”的猜測,法醫屍檢後發現,女孩衣褲未發現撕扯痕迹,體表未發現搏鬥抵抗傷,衣褲、指甲均未檢驗出周陽春基因型,符合頭部與地面碰撞緻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周陽春和妻子在跟老家的小兒子視頻 攝影/劉暢
為了更充分的辯護
在李平看來,她為丈夫聘請的律師沒能成功會見并為丈夫辯護,而在庭審現場上,面對檢察院的指控,丈夫當庭幾乎沒有進行陳述和辯解,法援律師給周陽春做的無罪辯護隻是“走過場”,沒有發揮作用。
“我想請個好點的律師,在法庭上讨論車某某跳車的後果,與我老公的行為是否有必然的因果關系。”李平告訴深一度記者,在丈夫被拘留的第二天,她曾委托律師介入,但律師未能順利會見周陽春。後來,在得知周陽春已接受指派的法援律師後,李平多方溝通仍沒能當面确認丈夫的真實意願。
“名譽對任何一個人都很重要,如果犯了錯,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沒錯,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李平說。
獲釋後的一二十天,周陽春每天在紙上一點點回想事發經過和看守所的經曆,晚上妻子下班後再用電腦幫他整理。在一遍遍的回想中,他越來越認同妻子的說法,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師沒起到充分辯護的作用。
第一次跟法援律師見面時,周陽春複述了案發經過,當時,他覺得車莎莎是從自己車上跳下,跟自己無直接關系,但有間接關系。但他并不清楚過失緻人死亡罪的法律概念,就問律師“什麼是過失”,律師給他舉例,“蹦極教練給學員拴繩子時沒拴緊,學員跳下去摔死了,就存在了因果關系,這就叫過失。”周陽春記得,法援律師告訴他,他們法學界對此事還有過辯論,認為過失定得很恰當,量刑應該在3年以下。
出了看守所之後,他又看了許多網友和律師的說法,還和妻子一起去咨詢了别的律師,妻子曾經聘請過的律師和如今的二審律師都認為他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法援)律師沒有告訴我,如果教練還沒有開始拴繩子,學員就自己跳下去了,就不屬于過失了。”
周陽春稱,在看守所時,他曾主動要求對車莎莎進行精神鑒定,後被告知未見異常。庭審時,這份由三位心理學專業人士共同出具的車莎莎本人的人格分析報告,曾作為證據出示,但檢察機關未展示詳細内容。獲釋後,他才從二審辯護律師處了解到了那份人格分析報告的具體内容。
該份人格特征分析報告是在對車莎莎的男友、老師、同學和同事進行訪談的基礎上作出的,還參考了她大學期間的兩份心理測評報告。報告顯示,其在遇到挫折或者不好的事情時,容易出現崩潰、暴怒的情況,無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遇到危險時,可能會出現不理智、不可控行為。
為了還原女孩跳車的情景,10月27日,周陽春夫婦曾找來一輛貨拉拉再次進行實驗,并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李平告訴深一度,經過實驗,即使女孩站起來将頭伸出窗外,也不會墜落,需要腳下用力蹬,主動跳出才會墜車。但這和警方偵查視頻有沖突。
周陽春說,他至今也不确定,緊急刹車是否就能避免女孩跳車。他記得公訴機關曾當庭指出,如果他踩了一腳急刹車,也許就可以避免悲劇發生,但他認為這在當時“實際做不到的,這需要一個思考的過程。”
如今周陽春在一家飯館裡當廚師 攝影/劉暢
缺失的錄音錄像證據
從看守所出來之後,周陽春的生活慢了下來。之前,他還幹着社區團購的活兒,每天早上5點多就要出門,跑一上午才能完成平台發布的配送任務,下午則多是用來跑拉貨,或是通過貨拉拉接單,有時跑到淩晨一兩點。李平則10年來一直在同一家工廠做質檢工作,每月隻有兩三千元的工資,但能早下班,輔導孩子功課,照顧丈夫和孩子的生活。
出事之後,兩人的狀态掉了個個兒。周陽春被關押的這半年,李平成了這個家庭的頂梁柱。為了多掙50元的加班費,她每晚加班到9點。盡管如此,生活依舊捉襟見肘,她隻能把周陽春分期付款買的那輛跑貨拉拉的面包車退了,免除了車貸的壓力,又把不到3歲的小兒子送回老家,由自己的母親照顧。
而走出看守所的周陽春,生活重心則轉移到了案子的上訴上。為了能有充足而自由的時間來跑案子,他做回了老本行,在朋友開的飯店當廚師。
老闆王娜也知道女孩墜車死亡這件事。在事情剛剛發生那會兒,不少來店裡吃飯的顧客會談論起這件事,網上也有輿論稱,是司機對女乘客“意圖不軌”,她覺得這樣的評價有失公允。
“我們認識很多年,他不是這樣的人。”王娜說,周陽春老實到近乎“憨”,“他跟别人一起開飯館,别人都賺錢了就他賠錢,他就是老實。”
周陽春是初中畢業後由表哥帶入廚師行當的,在表哥的印象中,周陽春老實、本分,因為家境不好,他從小比較懂事,能吃苦,也沒有不良嗜好。因為個子不高,他還比較膽小怕事。多年前他在深圳做事時,有人收保護費,同事們和對方吵了起來,“周陽春吓得像個雞崽子躲在房子裡不敢出來”。他也坦言,周陽春文化程度不高,不太會與人打交道,平時說話顯得比較粗魯,不會考慮别人的感受。
然而這樣的旁證,顯然無法給周陽春帶來直接有利的支持,平台缺失錄音錄像證據,讓旁人無從還原案發經過。周陽春認為,貨拉拉公司負有責任,“如果有錄音就可以證明我的清白”。他關注到,在他之後的一起杭州女乘客跳車事件,因為有錄音,司機未被追究刑責。
李平說,事發之初,她嘗試通過有關部門和律師與車莎莎家屬進行溝通,但未能成功。深一度嘗試聯系車莎莎的家屬,但其家屬均拒絕接受采訪。
12月13日,周陽春到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區大隊提交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書》,要求對案發當日的事故進行責任認定。
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為保護采訪對象隐私,文中除周陽春、車莎莎外,其餘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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