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香港媒體報道香港知名男演員楊明,受到了“不小心駕駛的”罪名的指控,法院當庭宣布判決其18天的監禁、2000千元的罰金,以及将其車輛停牌兩年。此判決一出,立馬引起了衆多吃瓜網友的關注。其實,這件事追究起來還得從去年就開始說起,當時楊明因為喝了太多酒的緣故,神志不清,在開車的時候不小心撞掉了一個頗有年代的建築。
根據媒體透露,那個建築足足有80年的曆史,除此之外,楊明還撞壞了防護欄和一個交通指示牌,這算得上是一次較為嚴重的交通事故了。事故發生後,當地交警很快地就趕往了現場,可惜當時酒氣還沒消的他,直接跟交警吵起來。據悉,當時楊明還直接拒絕給交警提供酒精呼氣測試。
也正因為楊明長期的拒不配合,還曾推翻了自己此前的認罪,導緻這個普普通通的交通酒駕事故案件一拖再拖,直到今年年底才正式一審宣告完畢。當天,楊明攜手女友莊思明一起低調進入法院,隻見他們兩人戴着口罩,全程都在下意識地低着頭走路,生怕被媒體給拍到正臉似的。對于一些想要采訪的媒體也直接無視,徑直步入法院大門。
有現場媒體向觀衆透露,在庭審期間,明顯觀察到楊明有點緊張,不停地搓手來緩解情緒,他還帶了一個護身符,來祈禱自己能夠平安無事地度過此次事故。兩個多小時的審判時間轉眼間就過去了,最終法官正式宣判楊明構成不小心駕駛罪。法官直言表示當時的情況,楊明明顯處于神志不清的狀态,以至于出現了操作失當的情況。在明知道自己處于醉酒狀态,還仍然堅持開車,實屬自取惡果。
此次判決一出,他的女友莊思明立馬大哭痛哭,将自己哭成了一個淚人。雖然對于普通人來說,這個處罰确實算不上什麼,但對于楊明來說,這可能直接能夠毀掉他的演藝事業。畢竟他是一位演員啊,是公衆人物,而這一次的交通事故,無疑就成為了他一個難以抹去的黑點,永遠地伴随着他一整個演藝生涯。
81年出生的楊明,有着一張帥氣的臉龐,被譽為“翻版謝霆鋒”。在進入香港演藝圈這麼多年來,雖然已經有過近一百部的影視劇作品,但其中大多數都是一些毫無緊要的配角,因此對其加持并不大,在港圈中的地位也不算高。
如此情況下,楊明還有酒駕的經曆,那麼其簽約公司很有可能會顧慮都負面影響而選擇将其雪藏。其實,楊明因為受到這一案件的影響,從去年開始就停止了工作,沒有再拍戲,這對于一個演員的事業來說無疑受到了發展的阻礙,不管怎麼說,這一次的教訓,足以讓他明白什麼叫做公衆人物,希望他日後能夠謹言慎行,為了自己與家人着想,出行也需多多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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