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要求,機動車所有人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内申請檢驗合格标志,逾期未檢驗的依據相關法律應予以處罰,連續三個周期未檢驗的,将對該機動車強制報廢。
現将我縣轄區已到年檢期的小型面包車向全社會公告,請在公告内的車輛及時到機動車檢測機構進行檢驗。
來源:浮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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