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管理制度?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編制人: 編制時間: 2018 08 29
審核人: 審核時間: 2018 09 01
目 錄
總 則 ………………………………………………………………3
1.1目 的 ………………………………………………………………3
1.2工作原則 ………………………………………………………………3
1.3編制依據 ………………………………………………………………3
1.4預案體系 ………………………………………………………………3
1.5适用範圍 ………………………………………………………………4
2.項目概況與危險性分析 …………………………………………………4
2.1項目概況 ………………………………………………………………4
2.2危險性分析 ……………………………………………………………4
3.組織體系及職責 ………………………………………………………4
3.1組織體系 ………………………………………………………………4
3.2職 責 …………………………………………………………………5
4.預防預警 ………………………………………………………………6
4.1事故預防 ………………………………………………………………6
4.2事故預警 ………………………………………………………………6
4.3信息報告 ………………………………………………………………6
5應急響應 ………………………………………………………………6
5.1響應級别 ………………………………………………………………6
5.2響應程序 ………………………………………………………………7
5.3應急狀态的解除 …………………………………………………………7
5.4信息發布 ………………………………………………………………7
5.5後期處置 ………………………………………………………………7
6.保障措施 ………………………………………………………………7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7
6.2應急保障隊伍 ……………………………………………………………8
6.3應急物資保障 ……………………………………………………………8
6.4應急經費保障 ……………………………………………………………8
7.宣傳培訓與應急演練 ……………………………………………………8
7.1應急反應培訓 ……………………………………………………………8
7.2演 練…………………………………………………………………8
8.獎 勵 ………………………………………………………………9
9.責任追究及懲罰 ………………………………………………………9
10.附 則 ………………………………………………………………9
1 總 則
目的
為了提高項目處置安全生産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員工及公衆安全,确保水上西路32号提升改造項目工程如期進行并圓滿達成目标。
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科學決策、屬地管理以及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協同應對,最大限度的發揮項目部應急組織作用。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公共和國安全生産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
《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标準》JGJ59-2011
《建築工程企業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天津市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
《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公司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1.4預案體系
本項目應急預案由綜合預案和七個專項預案組成。
1.5 适用範圍
本預案适用于我項目部承擔的水上西路32号提升改造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
2項目概況與危險性分析
2.1 項目概況:
本工程地處天津市南開區,本區域為地形地貌為被深厚新生代松散沉積覆蓋所形成的平原地區,地表坦蕩低平。
2.2危險性分析
根據公司《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程序》文件要求,結合施工情況的實際,進行了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管理方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評價。通過辨識、風險評價、有效性和可靠性的評價,評價出觸電事故、機械傷害事故、高空墜落事故、物體打擊事故、火災事故、基坑坍塌事故以及食物中毒事故等重要危險源,并根據重要危險源撰寫專項應急預案。
3 組織體系及職責
3.1 組織體系
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安全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由項目經理王旭擔任組長,負責日常工作。并設現場搶險組、安全保衛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報警組、信息發布組、事故調查處理組、善後處理組八個小組。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總組長:
1.現場搶險小組 2.安全保衛小組
組長:
組長:
組員:
組員:
3.後勤保障小組 4.醫療救護小組
組長:
組長:
組員:
組員:
5.報警組 6.信息發布組
組長:
組長:
組員:
組員:
7.事故調查小組 8.善後處理小組
組長:
組長:
組員:
組員:
3.2 職責
組長: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随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态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公司主要領導和主責部門報告,負責現場應急總指揮工作。
(1)搶險組: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2)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3)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5)報警組:負責報警,聯系119救援、120救援工作,在報警時,将發生事故時間、地點、事故情況告知對方,并确定接車地點聯系電話等,120報警時将傷員情況告知對方,并請示搶救方法。
(6)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在應急總指揮的授意下對外統一口徑發布信息。
(7) 事故調查處理組:主要負責事故調查,做好當事人和知情人的詢問筆錄,收集影像資料,并将事故調查資料整理歸檔,寫出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等。
(8)善後處理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協調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4.預防預警
4.1 事故預防
水上西路32号提升改造項目部應組織開展危險源評估、安全評價、隐患排查等危險源監控管理工作,并監督指導現場施工隊進行隐患整改,及時預測事故風險,采取防範措施
4.2 事故預警
遭遇特殊天氣及自然災害以及發現某類工藝技術或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時,應予以事故預警。
(1)值班制度:項目部實行晝夜值班制度,項目部值班情況如下:
值班人員::
值班時間: 7:30~20:30; 20:30~7:30
4.3信息報告
發生Ⅱ級及以上級别事故,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并根據不同級别上報不同層面領導,主要領導聯絡方式如下: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級别
按照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分為四個等級
(1)工程安全事故等級劃分
5.2 響應程序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1級事故,項目應急小組組長決定項目啟動應急預案,并在24小時之内上報公司應急體系職責部門;發生2級事故,項目在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體系職責部門,由公司應急小組組長決定啟動公司應急預案;發生3級、4級死亡事故,項目在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啟動公司應急預案。
5.3 應急狀态的解除
1 指揮長是決定應急終止,恢複正常秩序的負責人。
2 啟動應急預案後,該人員得到救護,現場取證完成,隐患得以消除,事故得到控制,并将事故材料整理移交給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後可以宣布應急結束。
3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現場指揮長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5.4 信息發布
發生事件、事故後,任何人不得散布編造事故信息,不得接受外部采訪,由公司應急
總指揮決定并授權對外有關工作。
5.5 後期處置
(1)現場發生事故後,項目部要實施現場保護,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2)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應總結事故應急經驗,修訂應急預案,補充事故處理中消耗的應急裝備、器材,使之恢複至備防狀态。
(3)根據有關規定,公司事故調查組正式進駐事故項目後,項目應急機構應向公司事故調查組移交必要的事故情況材料。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2 應急隊伍保障
水上西路32号提升改造項目部兼職應急隊伍為項目管理人員以及施工隊人員,為此成立了專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确保應急救援工作落到實處。
6.3 應急物資保障
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冰袋、各種消毒液及物品、滅火器、急救包、擔架、撬棍、止血帶、氧氣袋及各種常用小夾闆或石膏繃帶等。
6.4 應急經費保障
項目部應落實應急裝備與物資由項目張龍負責應急預案培訓及演練等年度資金預算,保障必要的應急能力。
7 宣傳培訓與應急演練
7.1 應急反應培訓要求
在應急預案中分配應急職能崗位要結合有關人員以往的經驗、培訓以及日常工作。因此擔任應急反應組織某一職位的資格要符合管理部門分派的職位特點并接受一定的培訓。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合格者才能上崗。
7.2 演練
項目部在預案編制完成後一個月内組織兩次應急演練,并進行評價,以此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及時修改,不斷完善。
8 獎勵
在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100元-1000元不等獎勵:
(1)對處置及時、正确、果斷,有效制止險情擴大,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或在應急救援中有突出立功表現的;
(2)完成事故應急任務成績顯著,有效防止重大損失發生的;
(3)搶險、救災、排險工作中有突出立功表現的;
(4)對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9責任追究及懲罰
對于在事故應急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行為的部門和個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并且根據責任的大小以及态度給予100元-1000元不等的懲罰。
發生下列情況時,應對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事故發生後,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或對事故隐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
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或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③事故發生後,不積極組織搶救和搶救不力,以至增加了人員傷亡和财産損失;
④在事故調查中,隐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
⑤事故發生後,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範措施,緻使同類事故重複發生;
⑥非法制造、安裝、檢修特種設備而造成人員傷亡、财産損失。
10附則
本應急預案應進行周期性評審和演練後評審,并依照評審結果進行修訂。遇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應急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發生較大變動時,應及時對本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評審。本應急預案由天津住宅集團建設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水上西路32号提升改造項目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綜 合 預 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坍塌應急預案
高空墜落應急預案
物體打擊應急預案
機械傷害應急預案
觸電應急預案
現 場 緻 揮 部
信息發布組
事故調查組
善後處理組
報警組
醫療救護組
後勤保障組
安全保衛組
現場搶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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