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管校聘”,上級初衷是進一步健立健全教師用人機制,促進教師合理流動,有效優化師資配置,均衡教育發展。想法不可謂不好,隻是實施之時,有的地方或有的階段難免走岔,讓教師們疑慮不斷。
鑒于各地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各地在理解實施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工作意見時,也會有所區别。所以,在此我隻能以浙江某縣具體實施辦法作一個簡單介紹,看看各地是否有參考借鑒意義。或者說,讓今年剛實施這項措施的廣大教師有所了解吧。
一、實施步驟
具體分五個步驟組織實施。
(一)跨校競聘
這項工作一般先期展開,會在每年5月份先完成。
參與跨校競聘的對象:必須是現單位3年以上在編有本科以上學曆的教師。若你在服務學校剛評上區教壇新秀以上業務榮譽稱号,或一級教師以上職稱以上的教師,必須在本單位服務滿2年才能申請跨校競聘。
參與跨校競聘的人數:限定在學校在編總數(不含校級領導)的3%—5%。
參與跨校競聘程序:公布競聘崗位——提交競聘申請——組織競聘雙向選擇——上報競聘結果
(二)校内适崗競聘
這項競聘工作通常會在6月—7月初完成。
競聘對象:本校全體教師
崗位設置:一般會設定教學崗位、管理崗位、教輔崗位三類。明确各類崗位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和工作量等。
競聘程序:填寫競聘意向書——适崗競聘(校級由上級年度考核後任命。中層、班主任等可民主推選、評議、測評等組織選聘方式。任課教師則各校具體會有所不同。)——聘任結果公示。
特殊對象處理:孕期、哺乳期教師,距退休不足3年教師,在本校工作未滿3年教師,有重大疾病教師(含仍在治療、短期難以治療者),可公示後無異議入聘。
(三)組織調劑
這項工作主要針對在學校适崗競聘未被聘任的教師,一般在7月份完成。或服從調劑,或回原單位待崗培訓。待崗不超12個月,隻發基本工資,無獎勵性工資及考核獎。
二、政策保障
參與跨校交流的教師,按區域給于職稱評審加分。
榮譽評選量化考核時,可按規定加分。
參與交流的教師保留原學校崗位等級,不得降級。
鼓勵中心城教師交流到農村任教,每年可享幾千不等的津貼。
還有一些其他不等的政策鼓勵、保障,不加詳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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