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紀律檢查建議書
02 制 作 說 明
一、制作依據
本文書系依照《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十九條等規定制作。紀檢監察機關承辦部門對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認為應當向有關黨組織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可起草本文書并按程序報批。
二、制作程序
紀檢監察機關承辦部門對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經綜合分析後,認為應當向有關黨組織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按程序報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後,制作本文書。
三、注意事項
一是準确把握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适用情形。紀律檢查建議适用于紀律檢查機關根據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巡察等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向有關黨組織提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完善體制機制的建議,主要包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不力,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執行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維護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的;經過談話函詢或者初步核實,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應當建議有關黨組織作出處理的;發現相關制度機制不健全需要建章立制的等。
二是綜合分析監督中發現的問題,防止重複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對同一黨組織頻繁提出紀律檢查建議,其中可以整合後一并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盡可能歸并提出。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案件審理、案件監督管理等部門拟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可與相應監督檢查部門溝通,并在提出紀律檢查建議後抄送相應監督檢查部門,由監督檢查部門或者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部門通過督促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督查督辦,推動整改落實。
三是紀檢監察機關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通常是向本級或者下級紀檢機關負責監督執紀的黨組織提出,不宜向上級或者沒有隸屬關系的紀檢機關負責監督執紀的黨組織提出。根據上級紀檢機關的指定管轄決定開展審查工作中發現突出問題,确需向上級紀檢機關或者沒有隸屬關系的紀檢機關負責監督執紀的黨組織提出紀律檢查建議的,可向該上級紀檢機關或者沒有隸屬關系的紀檢機關提出建議。
四是就同一事項既需要向監察對象所在黨組織提出紀律檢查建議,又需要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的,可以制作本文書一并提出紀律檢查建議,一般不宜制作沒有黨内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紀檢監察建議。(本文摘自《紀檢監察文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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