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崇拜,産生于發展較高的氏族制階段,相信祖先是他們的庇護者。這種宗教迷信,曾長期流行于階級社會中,并有所發展。西周、春秋時貴族的大小宗族,都建有宗廟祭祀祖先,并作為舉行重大典禮的場所。
周族建造宗廟,和他們建造宮室的曆史一樣悠久。《詩經·大雅·緜》記述太王(公亶父)遷居到岐山時開始營建的情況說:
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繩則直,縮版以載,作廟翼翼。
太王在遷居到岐山後,改變住窯洞的習慣,開始建築“室家”,同時就“作廟翼翼”。周族的習慣,廟和寝造在一起,廟造在寝的前面,這到春秋時還是如此,例如“子大叔之廟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左傳·昭公十八年》),廟都是南向的,寝既在其北,也就是寝在廟後了。古人所以要把廟和活人住的寝造在一起,因為他們認為廟是曆代宗主的住宅,寝是現任宗主的住宅,兩者必須密切聯系的。他們把死人看得和活人一樣,所謂“事死如事生,禮也”(《左傳·哀公十五年》),廟就是按照活人住的寝的式樣造的,區别不大。《爾雅·釋宮》說:“室有東西廂曰廟,無東西廂有室曰寝。”廟隻是比寝多出了東西廂。因為宗廟造得和寝一樣,同樣可以用來住宿,甚至留宿貴賓。往往在宗廟舉行重要典禮之前,地位高的主人或貴賓就留宿在宗廟裡[1]。
“宗法”的“宗”,從“宀”從“示”,本義即為宗廟,“宀”是宮室的形象,“示”是其中所住神主的象征,所以《說文》說:“宗,尊,宗廟也。”沈子簋載:“作于0479-01周公宗”,周公宗即是周公廟。因為古人認為廟是祖先住的宮室,常常把廟稱為宮,例如魯國的“桓宮”即桓公廟,“炀宮”即炀公廟,這類稱呼很是普遍。廟也稱為室,如魯的伯禽廟稱為“太室”或“世室”(《公羊傳》和《穀梁傳》的《文公十三年》)。廟又稱為寝,如《周禮·夏官·隸仆》所談到的五寝、小寝、大寝,都是指廟。又因為廟堂是舉行大典和宣布大事的場所,如同朝廷一樣,亦稱為朝,廟就是由此得名的。如0479-02鼎說:“王各(格)于大朝”,大朝即是太廟。
古代貴族以為鬼神和活人一樣需要飲食,所謂“鬼猶求食”(《左傳·宣公四年》),祭祀就是供給鬼神飲食。他們又以為鬼神和活人一樣離不開宗族的關系,所謂“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左傳·僖公三十一年》),“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左傳·僖公十年》),因此奉祀祖先就成為子孫應盡之責,舉行“祭禮”就成為團結本族成員的重要手段。在宗法制度下,宗子都繼承其祖先的地位、權力和職司,需要向祖先報恩,也需要向祖先學習,所謂“不敢弗帥井(型)皇祖考”(見番生簋等),還常需要向祖先請示和報告,有所謂“告廟”,更希望得到祖先的幫助和保佑。在他們的宗教觀念中,祖先必須要子孫祭祀,子孫要祖先降福,活人離不了死人,死人亦離不了活人。宗子不僅是一族之長,又是宗廟之主,所以稱為“宗廟主”或“宗主”。如果宗子因放出奔,就叫“失守宗廟”(《左傳·宣公十年》);如果宗族滅亡,宗廟也就絕祀,他們認為這是最大的不孝,所謂“滅宗廢祀,非孝也”(《左傳·定公四年》)。
宗廟内安置有代表祖先的木主,叫做主。木主都保藏在石函中,叫“宗祏(《左傳·莊公十四年》)、“主祏”(《左傳·昭公十八年》)或“祏”(《左傳·哀公十六年》)[2]。
宗廟内,分建多少個“廟”,要看宗主的等級地位而定。《禮記·王制》說: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
此處說“天子七廟”,也還有說“天子五廟”的。《禮記·喪服小記》說: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注:“高祖以下,與始祖而五”)。
究竟天子七廟還是五廟,七廟的内容怎樣,曆來經學家有很多的争論。看來五廟之說比較正确,七廟乃是後來擴大的說法[3]。
值得注意的,當時宗廟中,除太祖外,祖先是按左昭右穆的次序排列的。就是從太祖之後,父叫昭,子叫穆,孫又叫昭,叫昭的排在左列,叫穆的排在右列,祖和孫同在一列,而父與子分開在兩列。這不僅宗廟中如此排列,“公墓”上也照這樣的行列埋葬。不僅死人如此,所有貴族成員群衆性的活動,也按照這樣的行列作次序的。《禮記·祭統》說:“是故有事于大廟,則群昭群穆鹹在,而不失其倫。”又說:“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這是說,宗族成員參加宗廟中的典禮的時候,或者賜爵的時候,都要按左昭右穆來排列次序。《禮記·大傳》還說:“合族以食,序以昭缪(穆)。”這又說,宗族成員聚餐或舉行酒會時,也要按照左昭右穆為次序。看來這是周族很早就有的一種生活習慣[4],李亞農認為這是周族的亞血族群婚制的遺迹,該是可信的。因為當時周族流行這種生活習慣,就在宗廟中采取同樣的排列方式了。
宗廟不僅是祭祀祖先之處,重要典禮都要在這裡舉行,重大決定也要在這裡宣布。
成年男子的“冠禮”必須在宗廟舉行,據說是為了“尊先祖”(《禮記·冠義》)。“士昏禮”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都要在女方宗廟中舉行,據說因為“将以先祖之遺體許人,故受其禮于祢廟也”(《儀禮·士昏禮》鄭注)。“士昏禮”的親迎,婿又必須到女方宗廟中拜見女父,由女父親自把女兒許給婿。卿大夫的婚禮也相同,親迎之前要“告廟”,親迎時,婿也必須到女方宗廟中。例如楚的公子圍(即楚靈王)聘問鄭國,娶妻于公孫段氏,事先“告于莊共之廟而來”,親迎時,從豐氏之祧(即公孫段的宗廟)“入逆而出”(《左傳·昭公元年》)。如果先迎娶而後再“告廟”,叫做“先配而後祖”,要被認為是“非禮”的(《左傳·隐公八年》)。
政治上的大典,也必須在宗廟行之。《尚書·顧命》就是記載太子钊(康王)在先王廟中接受成王遺命而即位的事。據《左傳》記載,晉文公、晉成公、晉悼公即位,都曾“朝于武宮”,“武宮”就是建立在晉都绛的始祖武公之廟。不僅國君即位要朝于廟,卿大夫就任新的官職也要“告廟”,例如周公之子明保接受王命“尹三事四方”,就“令0228-01告于周公宮”(令彜),周公宮即是周公廟。諸侯朝見天子的“觐禮”,卿大夫會見鄰國國君的“聘禮”,都必須在祖廟舉行,詳見淩廷堪《禮經釋例·賓客之例》。天子對臣下任命官職或賞賜的“策命”禮,多數都在天子的祖廟舉行,少數在臣下的宗廟舉行,西周金文中這類記載很多。到春秋時也還如此。《禮記·祭統》說:“古者明君爵有德有祿有功,必賜爵祿于太廟,示不敢專也。”
祖廟還成為國中結盟的地方。當單穆公擁立王子猛(悼王)的時候,曾“使王子處守于王城,盟百工于平宮(注:“平宮,平王廟”)”(《左傳·昭公二十二年》)。當崔杼殺死齊莊公,聯合慶封擁立景公的時候,“盟國人于大宮(齊太公廟)曰:所不與崔、慶者……”(《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這類例子很多。
宗主有大事,需要到宗廟請示和報告。如果要出行,有一系列的禮節要在宗廟舉行。所謂“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左傳·桓公二年》)。不論為了朝聘、會盟、出征或出奔,出行前,都要向祖先報告[5];回來後,要舉行酒會向祖先報到,叫做“飲至”,酒會完畢,就要把功勞寫在簡策上,叫做“策勳”。魯桓公十六年“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左傳》),就是在宗廟舉行“飲至”禮。魯襄公十三年“公至自晉,孟獻子書勞于廟”(《左傳》),就是舉行了“策勳”禮。如果有重大事故和災難,也要向祖先報告,例如鄭國火災,執政子産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廟,告于先君(《左傳·昭公十八年》)。如果國家有危急,還有哭廟之舉。《左傳·宣公十二年》載:楚圍鄭十七天,鄭國占蔔的結果,“臨于大宮”得到“吉”兆(注:“臨,哭也。大宮,鄭祖廟”),于是“國人大臨”。
當時國家最重要的大事是軍事,所有軍事行動,照禮都要向祖先請示和報告。出師前,要先請示和“受命”,所謂“帥師者,受命于廟,受赈于社”(《左傳·闵公二年》)。作戰策略決定後,要在太廟發布命令,例如晉國伐宋,“乃發令于大廟,召軍吏而戒樂正”(《國語·晉語五》)。所以古時把作戰的策略,稱為“廟算”(《孫子·計篇》)。出師時,要舉行把兵器授予戰士的“授兵”禮,也在太廟行之,例如鄭國伐許,“授兵于大宮”(《左傳·隐公十一年》)。行軍時,要載廟主和社主從軍而行,例如武王伐纣,“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史記·周本紀》)。戰勝之後,有的還替從軍的廟主建造臨時的宗廟來告捷,如邲之戰,楚得勝,楚文王就在前線“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左傳·宣公十二年》)。凱旋後,獻俘禮也常在宗廟舉行。如小盂鼎就是盂在周廟向王獻俘的長篇記載,虢季子白盤也載有在周廟“獻馘于王”的事,敔簋又載有在周太廟“告禽(擒)”的事[6]。
宗廟在宗族中具有禮堂的性質。為什麼族中的重要禮節和政治上的重大典禮都要在宗廟舉行?所有政治和軍事上的大事都到宗廟請示和報告呢?因為宗主不僅是宗族之長,而且是政治上的君主和軍事上的統帥。這樣在宗廟舉行典禮和請示報告,無非表示聽命于祖先,尊敬祖先,并希望得到祖先的保佑,得到神力的支持。其目的,就在于借此鞏固宗族的團結,鞏固君臣的關系,統一貴族的行動,從而加強貴族的戰鬥力量和統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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