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U)是歐洲聯盟的簡稱,是由歐洲共同體發展而來的,是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歐洲聯盟是歐洲地區規模較大的區域性經濟合作的國際組織。
北約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由美利堅、西歐、北美組建,北約是一個國際軍事集團組織。北約擁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規部隊,是西方的重要軍事力量。
歐盟和北約的區别,是各自聯盟的性質、功能不同;一個是政治經濟聯合體,另一個是軍事同盟。
發展曆史
歐盟的前身是二戰後成立的歐洲經濟共同體,重點是促進經濟合作,1951年歐洲煤鋼共同體誕生,1957年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建立,創始成員國六個,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
1965年4月8日,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六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成立“歐洲共同體”;并進而整合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歐洲煤鋼共同體。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裡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裡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
北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為了遏制蘇聯,維護其在歐洲的主導地位,聯合西歐一些國家于1949年4月4日正式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二戰後資本主義陣營軍事上實現戰略同盟的标志,是馬歇爾計劃在軍事領域的延伸和發展,使美國得以控制歐洲聯盟的防務體系,是美國世界超級大國領導地位的标志
1949年4月4日,美國、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加拿大、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意大利12國在華盛頓簽訂北大西洋公約。公約規定,締約國任何一方遭到武裝攻擊時,應視為對全體締約國的攻擊。8月24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約)條約經各國陸續批準後開始生效。
成員國
歐盟現有27個成員國(2020年1月31日,英國正式“脫歐”)。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塞浦路斯、克羅地亞、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
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運作方式依照《裡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議會民主國家,經濟上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實體(其中德國、法國、意大利為八國集團成員),軍事上除瑞典、芬蘭、愛爾蘭、奧地利、馬耳他與塞浦路斯六國,以外其餘21個歐盟成員國均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員。
北約:截至2020年3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有30個成員國:比利時、冰島、丹麥、德國、法國、荷蘭、加拿大、盧森堡、美國、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臘、意大利、英國、波蘭、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克羅地亞、黑山、北馬其頓。
歐盟27個成員國中已有21國加入北約。如果瑞典與芬蘭加入北約,那麼歐盟中的非北約成員國隻剩愛爾蘭、奧地利、馬耳他和塞浦路斯,其中前3個國家還是“永久中立國”。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歐盟國家以北約成員國的身份被綁上美國“戰車”,美國的霸權主義、幹涉主義行徑将更加肆無忌憚。
會旗
歐盟會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懸挂,會旗為天藍色底,上面有12顆金黃色的星,是聖母瑪利亞的象征。制作會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增強人們對歐洲聯盟和歐洲統一性的印象。歐盟的會徽:1988年1月開始使用,會徽的底呈藍色,上面12顆星圍成一個圓圈,代表歐盟的12個國家。
北約旗幟
北約旗幟于1954年采用。深藍色的旗底代表大西洋,圓圈代表團結,指南針象征各成員國共同的和平目标。
主要機構及加入條件
歐盟的主要機構包括7個,分别是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盟法院、歐洲中央銀行及歐洲審計院。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與歐盟理事會同為歐盟的決策機構,主要工作是修改及通過歐盟委員會提交的法律議案、監察委員會的工作及通過歐盟的财政預算。
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由歐盟27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歐洲理事會主席、歐盟委員會主席以及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參加,其會議通常稱為歐盟峰會,主要功能在于訂定歐洲統合方針與定調歐盟的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歐洲理事會主席由成員國首腦根據各國的選舉結果協商産生,任期兩年半,可以連任一次。歐洲理事會實行輪值主席國制,每個國家任期半年。歐洲理事會通常一年舉行四次;2003年《尼斯條約》簽署之後,規定一年中兩次必須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舉行,實際上2004年5月以後所有的歐洲理事會都在布魯塞爾舉行。歐洲理事會的決定,由歐洲議會表決,表決通過之後,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意義。
歐盟理事會全稱歐洲聯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由27個歐盟成員國的政府部長所組成的,與歐洲議會同為歐盟的主要決策機構,主要任務是幫助整合歐洲共同體各個國家間事務,制定歐盟法律和法規。每個成員國一名理事,但不同成員國理事所擁有的投票數不同。在2004年《羅馬條約》簽署之後,通常也稱之為“歐盟部長理事會”,目的是為了把它和歐洲理事會區分開來。歐盟理事會開會地點通常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歐盟委員會全稱歐洲聯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由27名委員成,任期5年,主要工作為負責執行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的決議、提出歐洲法案和維護《歐洲聯盟條約》。歐盟委員會是歐盟的行政機構,是歐盟對外發言和談判的代表。辦公地點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貝爾萊蒙大廈。
加入歐盟的條件和程序
《裡斯本條約》第49條也定義了加入歐盟的條件,包括(1)申請國必須是主權國家,(2)申請國是歐洲國家,(3)遵守《哥本哈根标準》,(4)有能力遵守歐盟共同體法,(5)有能力融合入歐盟。值得注意的是(2)中定義的“歐洲國家”,在歐盟法律文本中未明确說明,比如沒有定義歐洲的邊界或哪些國家屬于“歐洲國家”。
北約主要機構有北大西洋理事會、國際秘書處、防務計劃委員會和軍事委員會等。
加入北約的條件:(1)國防部長由文職人員擔任;(2)同鄰國沒有領土争端;(3)境内沒有外國軍事基地;(4)武裝力量結構和裝備符合北約标準。
對外政策
歐盟奉行有效多邊主義,倡導自由貿易,積極引領國際能源及氣候變化合作,強調維護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決地區熱點問題。2016年6月,歐盟發布題為“共同願景、共同行動:一個更強大的歐洲”的外交與安全政策全球戰略,确定包括促進和平與安全、實現繁榮、推進民主、建立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等四大共同利益為目标,以“有原則的實用主義”為對外行動基本綱領。
歐盟積極開展全方位外交,已同世界近200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建立了外交關系,與戰略夥伴建有定期首腦會晤機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洲聯盟(其前身為歐洲共同體)1975年5月建交。40年來,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歐關系得到了長足發展。在政治領域,歐盟先後制定了《歐中關系長期政策》、《歐盟對華新戰略》和《與中國建立全面夥伴關系》3個對華政策文件。中國與歐盟都是當今世界舞台上維護和平、促進發展的重要力量,全面發展同歐盟及其成員國長期穩定的互利合作關系,也是中國對外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北約的一系列對外幹涉行動,也幾乎都是打着“民主、自由、人權”的旗号進行的。北約的“亞洲政策”包括中東政策、中亞政策和亞太政策,三者交叉進行,互相影響,以整合亞洲戰略安全格局為契機,構建全球新安全結構。北約通過維和、直接武力幹涉等方式為西方對外投資保駕護航,成為西方在各領域維護和擴展霸權地位,增進主導權的重要工具。
俄烏軍事沖突事件後,歐美同盟關系會在北約框架内變得更緊密,西方會更注重北約在傳統和非傳統安全領域的能力提升,強化對歐洲外地區的安全威懾,使之成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擴展影響力和主導地位,維護西方作為一個整體國際霸權的有力武器。
總之,國際形勢一直是風雲變化。對于小國來說,一定要認清自己的地位,不要刻意選邊站;應該盡最大的努力,避免自己成為棋局的争鬥焦點。否則,大國在自己的領土上争鬥起來,受苦受難的隻會是自己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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