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米恩,鬥米仇”原話是鬥米養恩,擔米養仇。其意思就是如果你在危難的時候給人很小的幫助,人家會感激你。如果你持續這樣下去,突然某次因為什麼原因沒有幫忙,對方就會記恨你,并且記恨一輩子!
就好比接受救濟的人,習慣了之後往往認為救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自然不會考慮自己去幹點什麼,靠自身的勞動來獲得食物。如果你後來發現他已經恢複了勞動能力,不再救濟他了,他就會對你記仇。這是因為,對方把原本你愛心資助的東西當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這就是鬥米恩,擔米仇。指得就是對别人的幫助,讓其形成了依賴,由感激變成了理所當然,以至于最後成仇。
下面引用知乎作者SCRT舉的例子:
電視劇《下海》裡有這樣的劇情
90年代初,北方小城長興的糧食局正在進行改革,由局長拍闆在廣東建窗口,由周芸,初四五和美美攜帶50萬元公款前去找機會。因為人生地不熟,周芸等三人在那裡很快賠了2萬多元,甚至差點賠掉20萬,根據她們和糧食局的協議,損失要由周芸賠付,初四五和美美不願意共擔未來投資的風險,也吃不了苦,就先行開溜了。獨自苦撐的周芸在貴人曠大成的幫助下,通過倒賣地皮,最後成功的賺到了90萬,刨除局裡規定的5萬元利潤,周芸還剩下35萬,根據她和局裡的協議,這筆錢是屬于她自己的。(背景介紹)
當周芸回到長興後,告訴初四五和美美,她獨自完成了局裡的任務,她們不用擔心賠錢的事情,初四五和美美很開心,後來局裡開了慶功會,會後初四五和美美記三等功,調入機關,此時,初四五和美美非常感激周芸。(升米恩)
但周芸隻告訴糧食局她掙到了合同規定的5萬元利潤,并沒有告訴糧食局她實際掙到了40萬元利潤,本來這事她不說也沒人知道,但周芸覺得初四五和美美在前期沒有功勞有苦勞,決定拿出5萬元分給初四五和美美,并叮囑她倆不要外傳,初四五和美美回家後在各自老公的撺掇下,覺得周芸一定掙了幾十萬,才分5萬給初四五和美美,心裡開始不平衡,所以初四五和美美開始在糧食局散布小道消息,說周芸貪污了幾十萬公款,利用其它職工的嫉妒心理,導緻周芸被處理。(鬥米仇)。
太多的給予反而令受恩的人生出貪婪和懶惰的惡,揮霍施與人的同情和物質支持。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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