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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用戶可能會使用實際容量大于銘牌容量的電力變壓器,從而少交基本電費。
因此,會有人非常關注,希望能夠有準确的試驗方法來确定變壓器的實際容量是否和銘牌容量相符。
今天看了一篇文獻,認為變壓器附加損耗占負載損耗的比例與變壓器的容量有關。通過對比這一占比與标準變壓器的差别,來判斷變壓器銘牌标稱的容量是否是實際容量。
這種觀點我是不同意的。
因為變壓器的各種損耗值,僅僅是在設計階段考慮要滿足技術标準而選擇的參數決定的。比如溫升、磁通、體積等等。
所謂的額定值,根據GB1094.1的說法,“是對某些參數指定值,用于限定變壓器在本部分規定條件下運行,并作為實驗的基準和制造方的保證值“。
額定容量的設定,就是給确定電壓下計算額定電流等運行參數設定一個基準,給變壓器運行參數控制設定一個基準,比如過負荷控制。
等等,僅此而已。
過去也曾經見過另外一種校核變壓器容量的方法,其實質就是利用測量得到的變壓器負載損耗等參數,對應國标給定的變壓器技術參數,來對應變壓器的容量。
注意我這裡用的詞是對應而不是确定。
這同樣是一個不靠譜的試驗方法。
上面提到的兩個方法,都需要回答一個問題。
變壓器生産方,用好的工藝,用好的材料,給變壓器提供更好的性能,更大的負載能力。難道不行嗎?國标給定的配電變壓器允許1.5倍過載能力,我做到1.8倍,難道不行嗎?
銘牌容量與實際容量的糾結,我覺得是不合理的。
至于電力用戶使用小銘牌、大容量變壓器的問題。我覺得基于兩部制電價,收取基本電費并不會受到影響。
如果用戶選擇按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這本身與變壓器容量無關。
如果用戶選擇按照容量計算基本電費,而且确實使用了小銘牌、大容量的變壓器,供電企業完全可以利用監視負荷的手段發現超容使用情況,同時加收超容使用電費。這樣對用戶而言并不會占到半點便宜。
隻要加強管理就好了。
當然,上面這些問題我都不是專業,僅是自己的看法而已。
期待,高手指點,大家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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