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最初含義,源于《道德經》。老子把自然規律稱為“道”,而把人效法天地之道的行為規範稱作“德”。與老子效法自然不同,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谟,在研究人性時,提出了“道德原則”一說。他從“理性”與“感情”兩個角度去思考,認為“道德源于情感而非理性”。那麼,道德究竟為何物?
道德首先約束自己,而不是用來批評人
不管是老子的遵從自然的共同人道,還是大衛·休谟基于情感的道德原則,道德都不是抽象的。老子在《道德經》裡,說了那麼多的道德原則,他實際上是在提醒人們:天有道,人亦有道。老子希望每個人都依道而行。
大衛·休谟雖然也提出了一些道德原則,但這些基于“人欲”的原則,并非為某個“集團”服務。不管從哪個角度,道德首先是用來約束自己的,而非批評他人。
近日,看到一篇文章《道德一旦變成表演,就是醜陋的作假》,文章的作者是台灣作家蔣勳寫的,被不同的公衆号轉載,有的閱讀量甚至達到10萬+。
我想大多數人讀這篇文章,不是被“道德”本身的含義所吸引,而是對“道德”淪喪而悲哀。人人都想自己道德高尚,卻喜歡拿道德對别人指指點點。哪怕魯迅眼中的“孔乙己”、“阿Q”之流的小人物,也常常給自己的行為糊上一層“道德”,而批評和議論起别人,他們更喜歡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指指點點,這便是人之常情。
道德不是說教,而是一種踐行
老子雖為先聖,他在《道德經》裡,并未說教式地要求别人。他那個時代,禮崩樂壞,作為先聖,老子從自然中悟出一種道理,人的所作所為也應效法自然。因此在老子看來,道德首先是一種實踐,從自身做起,由己推人,由内向外,自上而下。甚至有人認為《道德經》是老子寫給當時的士大夫看的。孔子認為“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人則習慣于上行下效。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道德成為約束别人的工具。正如蔣勳先生講述的“阮籍的故事”,阮籍的母親去世時,他沒有哭,而在魏晉的社會已經流行孝道,在别人看來他不哭,就是大不孝。阮籍覺得母親去世是自己的事,與别人何幹,然等憑吊的人散盡後,阮籍因喪母之痛,吐血數升。
曆史的評價是公允的,阮籍之哭被記載下來,後人稱為“窮途之哭”,阮籍沒有因為不會當衆表演哭而被遺忘,他仍被列為“竹林七賢”。
從衆心理讓道德觀扭曲
記得小時候讀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總覺得安徒生講的故事沒什麼笑點,甚至還不如“掩耳盜鈴”好笑。長大後,慢慢思考,覺得安徒生很了不起,《皇帝的新衣》裡的故事未必真實存在,安徒生隻是想通過故事來喚醒人們,别再裝了。因為一個人表演時,一旦獲得掌聲和點贊,便有人跟着去表演。
看似活生生的人,實際上很多人被作為空氣人存在,他們隻會鼓掌和叫好。為了驗證這一現象,有人做了一個實驗,實驗者在大街上盯着一處看,路人好奇,也停下來看,這樣人越來越多,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如果說被好奇心吸引,不如說是一種從衆心理。空氣人的特征就是永遠相信“多數人的正确”。
有人做過統計,所謂的多數人并非就是一半以上,而是隻要超過20%的人一緻,便會成為他那個群體的主流。
不要讓“道德标準” 流于形式
對于道德的塑造,從禅讓制開始,很多人認為“禅讓制”是一種傳說。當然,我們不能拿現在人的眼光去看那個時代。人也并不是一開始就尊崇道德。在那個原始的時代,“禅讓制”是為了讓有德有能者脫穎而出,帶領大家吃飽肚子,遠離危險。
然而到了周天子時,道德成為“上層建築”,并被人們普遍遵守推崇,道德實際上已“脫實向虛”,開始了形式主義之路。
古聖先賢們之所以萬世流芳,因為他們懂得踐行“道德”,而不是停留在“形式”層面指責别人。
文明的進程就像搭積木,道德的大廈,也被塗上不同時代的内容,道德越是高大上,距離踐行也越遠,慢慢淪為指責别人的工具。一旦道德标準成為指責工具,人人都想站在制高點,更有甚者,言必稱道德,看不慣某種行為,便拿起道德标準予以譴責。
國人素喜高大上,善于“誇張”。比如談到傳統文化,總冠以國學;道德也是,人人都覺得自己是道德的化身,畢竟指責和說教遠比“做”容易得多。
莊子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是在告訴我們,越是标榜某種東西,實際上它已經變得稀缺。正如老子那句铿锵有力的話:“衆往之地莫争”,有時候,遠離時尚,未嘗不是一種智慧。
本文作者李鑫淼,源自公衆号“思想者劄記”(ID:SXZzha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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