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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詞彙必背歸納整理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4 15:41:53

文言文詞彙必背歸納整理?(一)用詞委婉古人說話寫文章有很多顧忌因此,常常不把所要說的話直接說出來,而采用一種委婉曲折的說法,拐彎抹角地表達出來如不熟悉這些說法,是很容易引起誤解的《漢書·蕭望之傳》就曾記載這樣一件事:漢元帝時,當上中書令要職的宦官弘恭和石顯,誣告元帝的師傅蕭望之、周堪等要求“請谒者召緻廷尉”當時漢元帝劉奭剛即位,不懂“谒者召緻廷尉”就是逮捕下獄的委婉語以為隻是讓掌傳達的人把他們喊到司法官那裡去問問就批準了弘恭、石顯的報告于是造成誤會,把自己所尊敬的師傅關進了監獄,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文言文詞彙必背歸納整理?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文言文詞彙必背歸納整理(文言文基礎知識學習筆記)1

文言文詞彙必背歸納整理

(一)用詞委婉

古人說話寫文章有很多顧忌。因此,常常不把所要說的話直接說出來,而采用一種委婉曲折的說法,拐彎抹角地表達出來。如不熟悉這些說法,是很容易引起誤解的。《漢書·蕭望之傳》就曾記載這樣一件事:漢元帝時,當上中書令要職的宦官弘恭和石顯,誣告元帝的師傅蕭望之、周堪等。要求“請谒者召緻廷尉”。當時漢元帝劉奭剛即位,不懂“谒者召緻廷尉”就是逮捕下獄的委婉語。以為隻是讓掌傳達的人把他們喊到司法官那裡去問問。就批準了弘恭、石顯的報告。于是造成誤會,把自己所尊敬的師傅關進了監獄。

這一類說法,由來已久。西漢初期,賈誼在他的《陳政事疏》裡就曾作過介紹。他說:古時候,高級官員有貪污行為的,不說不廉潔,而說“簠簋(音輔軌)不飾”,字面意思是“盛祭品的筐子不修飾”;有淫亂腐化行為的,不說污穢,而要說“帷薄不修”,字面意思是“屋裡的簾帷不整治”;軟弱無能、不堪任事的,不說軟弱無能,而要說“下官不職”,字面意思是“下屬官吏不稱職”。這樣一種說委婉語的社會風氣,也必然在古人文章中得到反映。試舉數例如下:

事有不可知者三,有不可奈何者亦三。宮車一日晏駕,是事之不可知者一也;君卒然捐館舍,是事之不可知者二也;使臣卒然填溝壑,是事之不可知者三也。

——《史記·範雎蔡澤列傳》

“宮車晏駕”的字面意思是說帝王坐的車子遲出,而實際上是說帝王(這裡指秦昭王)的死;“捐館舍”即“捐棄居住的館舍”,在這裡是稱對方(秦相範雎)的死;而“填溝壑”則是王稽謙稱自己的死。

恐卒然不可為諱,是仆終已不得舒憤懑以曉左右。

——司馬遷《報任安書》

“不可為諱”表面意思是“不能為你隐諱”,實則指對方的被處斬。“仆”是奴仆,這裡卻是謙稱自己。“左右”表面上是指對方左右的人,實則是對對方的敬稱。表示不敢與對方直接對話,隻能跟對方左右供驅使的人交談。

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不能造朝。

——《孟子·公孫醜》

“采薪”即砍柴,是所謂賤者之事,賤者病,則有不能砍柴的憂慮。因此,用“采薪之憂”謙稱自己有病。

臣幸得待罪行間,賴陛下神靈,軍大捷,皆諸校力戰之功也。

——《漢書·衛青傳》

“待罪”是等待處罪的意思,但實際上指任職。“待罪行間”是謙稱自己在軍中擔任指揮官。

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執事。

——《左傳·僖公二十六年》

“寡君”本義是寡德之君,這裡是謙稱本國君主。“敝邑”是對自己國家的謙稱。“辱于敝邑”,實指對方(齊孝公)對本國(魯國)的侵犯。“執事”本是供役使的人,這裡卻是敬稱對方。這段話屬外交辭令。在外交場合古人更講究辭令的委婉得體,但在今人看來卻未免晦澀難懂。如:“不腆敝賦,以犒從者。”(《左傳·成公二年》)表面上是說:“用我們不豐厚的兵賦,慰勞您的随從”,實際意思卻是“我們軍隊跟你們軍隊作戰。”

古人這種用詞委婉的習慣,往往使得字面意思和要表達的實際思想存在一段距離。閱讀時必須細心領會,逐步熟悉。

(二)援用故實

援用古事來證實或說明自己的觀點,是古人行文的常用手法。正如古代文論家劉勰所說的“明理引乎成辭,征義舉乎人事,乃聖賢之鴻谟,經籍之通矩也”[1]。援用古事所以能收到較好的表達效果,不僅由于“征于舊則易為信,舉彼所知則易為從”[2],而且還能使語言形象生動、含蓄有味。因而,在先秦散文中就很常見。如:

故偃王行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

——《韓非子·五蠹》

這裡援引兩件古事,說明仁義辯智無益于國。這兩件古事的具體經過,在文章前面都作了完整的叙述。閱讀時不須要翻查古籍,就可以理解。這是先秦散文用事的一個特點。在漢人的文章中,為了使文字精煉,引用古事則多半不作完整的叙述,隻用一兩句話加以概括。如:

臣聞比幹剖心,子胥鸱夷,臣始不信,乃今知之。

——鄒陽《獄中上梁王書》

這裡引用古書記載的兩件事:殷賢臣比幹忠谏纣王而被剖心,伍子胥忠于吳王夫差而被賜死,屍體也被裝入皮袋(鸱夷),投入江中。用這兩件事說明“忠無不報,信不見疑”是“虛語”。在文章中,兩件古事隻用八個字表示。因而,隻有熟悉這些故實,才能透徹理解文意。但仍與先秦時期一樣,屬于明用故實。

魏晉以後,文人用典達到高峰,形成“捃拾細事,争疏僻典。以一事不知為恥,以字有來曆為高”[3]的風氣。寫文章援用古事的目的,往往由“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4],轉為用來使文章委婉、典雅、富麗。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始于魏晉、盛于齊梁的骈體文。如:

畏南山之雨,忽踐秦庭;讓東海之濱,遂餐周粟。

——庾信《哀江南賦序》

這裡四句話,每句都引用了一個典故。第一句,出自《列女傳》,陶答子妻譏刺丈夫不修名節,說了一個南山豹為不使霧雨濕壞毛色,而甯願七日不下山找食的故事。第二句,出自《左傳》,申包胥哭秦庭,乞師救楚。第三句,用戰國時齊田和遷齊康公于海濱,自立為國君的故實。第四句,反用伯夷叔齊在周滅殷後,不食周粟而餓死的故實。從字面上看,這幾句是說:怕南山的霧雨濕壞了毛色,又很快踏上秦庭;齊康公避于海濱,讓位給田和,我于是又吃了周粟。實際上作者要表達的意思卻是:本想保持名節,沒想到又出使西魏;西魏亡于北周,我又慚愧地做了北周的臣子。本意不明說,完全用典故來表達思想。跟先秦兩漢古文用典有明顯不同。要理解這些典故,不僅要熟悉這些古事,還要細心領會作者的用意。同一個典故可以從不同角度來理解,可以正用,也可以反用。如上面所舉的用“遂餐周粟”來反襯自己不能像伯夷叔齊那樣保持名節的慚愧心情,就是反用故事。又如《哀江南賦序》後面有這樣幾句:“日暮途遠,人間何世;将軍一去,大樹飄零。”第一句,出自《史記·伍子胥列傳》,伍子胥曾說:“吾日暮途遠,吾故倒行而逆施之。”第二句由《莊子·人間世》篇名而來。第三、四句則用東漢馮異事。馮異在每次戰後論功時,謙遜地獨坐樹下,被稱為“大樹将軍”。但在這篇文章中,隻借用其中一部分字面上的意義。第一句借“日暮”表年已将老。第三、四句,借“将軍”指自己,并不是說自己像馮異那樣謙遜。而“大樹飄零”又隻是用來比喻部下的潰散。

有時甚至把故實縮減成兩個字,用來代替自己所要說的意思。如:

偉長獨懷文抱質,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

——曹丕《與吳質書》

“箕山”,是用堯讓天下于許由,許由不受,隐居箕山的事。這裡用來指代不慕榮利的高潔志向。

臣生當隕首,死當結草。

——李密《陳情表》

“結草”,出自《左傳》,晉将魏顆不以父親愛妾殉葬而讓她改嫁,妾父的鬼魂在晉秦的一次戰鬥中,結草以絆秦将,使魏顆獲勝。這裡隻用“結草”二字點出,用來表示自己報恩的誠意。這些都屬于暗用故實。

(三)引經據典

引用前人的“成辭”,論證自己的觀點古已有之,有根有據,也是古人寫文章論說事理時經常運用的手法。因而“引經據典”也就成了古代議論文字的特色之一。試看下面例子:

民事不可緩也。《詩》雲“晝爾于茅,宵爾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孟子·滕文公》

庶人安政,然後君子安位。傳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此之謂也。

——《荀子·王制》

這兩例都是先提出論點,然後再用古語作論據。在先秦兩漢時期,作者為了使對方相信自己的觀點,一般都注明來曆,明确标出是引用古語。而且多數是照原文抄錄。往往但求意顯,不嫌文繁。也有時隻述大意,不用原文。如“受有億兆夷人,離心離德;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尚書·泰誓》)這段話在《左傳·成公二年》引作“大誓所謂‘商兆民離,周十人同’者,衆也。”這就是顧炎武《日知錄》說的“略其文而用其意”。但仍然意思完整,出處明确。

不标明引用,而且對原文加以删節、改造,融化到自己文章中,使古語“不啻自其口出”[5],是漢以後的文章家的慣用手法。

夫桃李不言而成蹊,有實存也;男子樹蘭而不芳,無其情也。

——《文心雕龍·情采》

這裡上句見《史記·李将軍列傳贊》“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下句見《淮南子·缪稱》“男子樹蘭,美而不芳”。不熟悉古書,就很難知道這是用古人成辭。

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載舟覆舟,所宜深慎。

——魏徵《谏太宗十思疏》

“怨不在大”意思是說:怨恨不在于大小。是删《尚書·康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一句而來的。“載舟覆舟”則是壓縮上面所舉《荀子·王制》例引用的古語而成的。上一例,不知出處,字面上還可以理解。這一例,如果不知出處,字面上就很難解釋。

有時,作者引用古語隻截取一端,有意留有餘地,讓讀者去領會其言外之意。如:

南陽諸葛廬,西蜀子雲亭。孔子雲:“何陋之有?”

——劉禹錫《陋室銘》

孔子的話,出自《論語·子罕》,原文是“君子居之,何陋之有”,這裡隻截取後一句。但是,熟悉古書的讀者,一看就會聯想到上一句“君子居之”,并領會到作者正是要以此來跟上文“斯是陋室,唯君德馨”相照應的。

嗚呼噫嘻!時耶命耶?從古如斯。為之奈何?守在四夷。

——李華《吊古戰場文》

“守在四夷”是作者對全文提出的問題所作的答案。語出《左傳·昭公二十三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是說古代天子使四夷為之守土。這還不是作者真正用意。《左傳》原文下面還有幾句“天子卑,守在諸侯;諸侯守在四鄰。諸侯卑,守在四竟”。可見“守在四夷”的原因是“天子尊”,與下文“天子卑”參互見義。作者意思是:天子能修文治,使自己的地位尊而不卑,則四夷賓服,也就沒有殘酷的戰禍了。

采用這種手法,是建立在讀者熟悉古語的基礎上的。在作者看來隻要稍加提示,讀者就能明白。但對今天的讀者來說,必須先查得出處,弄懂原文意思,再進一步去考察引用者的意圖。

自先秦以來,被引用最多的古書是《詩經》。因此,“子曰詩雲”幾乎成了古文的代名詞。值得提出的是,古人引《詩經》上的話,往往“斷章取義”,并不一定符合《詩經》原意。試看下面例子:

《詩》雲“鸢飛戾天,魚躍于淵”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禮記·中庸》

這裡所引的詩,見《詩·大雅·旱麓》,是說鸢在天空飛翔,魚在深淵跳躍。這裡引用來說明君子之道上至天,下至地。僅僅是借用字面意思。

《詩》曰“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故君子結于一也。

——《荀子·勸學》

這裡引的詩,見《詩·曹風·鸤鸠》,原文“其儀一兮”是指有賢德的人處處儀态如一。荀子要說明的意思是有賢德的人用心專一。顯然有很大差别。前人隻取行文方便,在這些方面并不加考究。所以清代學者盧文弨說:“《詩》無定形,讀《詩》亦無定解。”“經傳所援引各有取義,而不必盡符乎本旨”[6]。在春秋戰國時期,列國之間外事往來,普遍運用賦詩言志的辦法,更是不顧原意,斷章取義。這是我們讀《左傳》等古籍時應注意的。

(四)變文避複

同字重出,是古人行文一忌。因而,在寫文章時,遇到上下文有相同的字重複出現的情況,古人則往往更換其字。如“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尚書·舜典》)“殛”往往被理解為誅殺,似乎鲧的罪惡是四兇之最,其實不然。馬叙倫《古書疑義舉例校錄》雲:“‘殛’乃‘極’之借字。《儀禮·大射儀》注‘極猶放也’。”他的意見是正确的。這四句中“流、放、竄、殛”四字同義,都是放逐的意思。文章所以要這樣寫,是為了避免同字重出。前人也說“異其文,述作之體”[7]。“前年殺彭越,往年殺韓信。”(《漢書·英布傳》)張晏注“往年與前年同耳,文相避也。”可見,變文避複是古人行文的體式。俞樾稱之為“變文以成辭而無異義”[8],目的是使文章有變化而不流于呆滞。因此,古文中,上下文字異而義同的現象甚為常見。例如: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尚書·太甲》

“逭”與“違”同義。在這裡都是逃避的意思。

可薦于鬼神,可羞于王公。

——《左傳·隐公三年》

“羞”與“薦”同義。在這裡都是指進獻美味。

上古競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謀,當今争于氣力。

——《韓非子·五蠹》

這裡“競、逐、争”三字意義相同。

以夏進爐,以冬奏扇。

——《論衡·逢遇》

“奏”與“進”意義也相同。

遇到上下文有同樣用法的虛詞,古人有時也加以變化:

非父則母,非兄而姒。

——《墨子·明鬼》

“而”與“則”用法相同。

衛青、霍去病亦以外戚貴,然頗用材能自進。

——《史記·佞幸列傳》

“用”與“以”同,都是憑借的意思。

以上所舉,都是在上下文類似結構中變文以避複。這是古文中經常可以見到的。掌握古人行文的這一習慣,有助于我們通過比較去獲得詞義。但變文避複也并不是隻出現于這種類似的結構中。如《漢書·翟方進傳》:“兄宣靜言令色,外巧内嫉。”“靜言”即“巧言”,本用《論語·學而》“巧言令色”的成語。改“巧”為“靜”,是為了避下文的“巧”字。唐顔師古不明此例,注雲:“靜,安也。令,善也。言其陽為安靜之言,外有善色,而實嫉害也。”應系誤解[9]。

變換上下文中的代詞的現象,在秦漢古文中是時常可以碰到的。如:

相國為民請吾苑不許,我不過為桀纣主,而相國為賢相。吾故原相國,欲令百姓聞吾過。

——《漢書·蕭何傳》

上句主語用“我”,後句換用“吾”。

始吾從若飲,我不盜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

——《史記·張儀列傳》

第一人稱代詞“吾”、“我”更換使用,第二人稱代詞“若”、“而”、“汝”交替出現。

除避複外,也難以找到可靠的規律。

古文中,為避複而更換名詞的現象雖較少見,但更值得重視。例如:

故奔北敗軍之将用,秦魯以成其功;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

“絕纓”事發生在楚國,“盜馬”事卻與趙國無關。據《史記·秦本紀》記載,秦穆公良馬被盜,查獲後,穆公“賜酒而赦之”。後來在秦晉的一次戰争中,秦因盜馬人的幫助轉敗為勝。可見文中後一句本應作“楚秦以濟其難”。由于“秦”字在上句已出現,為避免同字重出,故改為“趙”。因秦的祖先受周封于趙城,曾以“趙”為姓。

《左傳》這部書,在叙事中,遇到上下文有人名重出的現象時,也常常改換稱呼。如“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僖公十五年》)這裡的“子金”就是上面說的“瑕呂饴甥”(姓呂,字子金。瑕是他的食邑)。更換稱呼,文中并不加說明,極易誤解為兩人。明代學者楊慎就曾談到自己讀《左傳》的苦惱,他說:“予讀左氏書趙朔、趙同、趙括事,茫然如堕蒙瞶,既書字,又書名,又書官,似謎語诳兒童者。”[10]

名詞的變文避複,确實會給讀者帶來理解上的麻煩。魏晉以後的詩歌,上下文避複的要求更為嚴格,因此,甚至出現為避複而不顧事實的現象。如謝靈運《述祖德詩》“弘高犒晉師,仲連卻秦軍”。鄭商人弦高犒師事,見《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所犒的是秦師,不是晉師。謝詩是為避下句“秦”字而改的。但這樣一改就與史實不符。隻有了解古人變文避複的習慣,在遇到類似現象時,才不至于迷惑。

(五)詞語割裂

古人行文,常常為了某種需要,不惜把詞語割裂,運用于自己的文章中。這種詞語割裂的現象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割裂式省稱,一是割裂式代稱。

割裂式省稱,主要是割裂姓名。如:

楊意不逢,撫淩雲而自惜;锺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慚。

——《滕王閣序》

這裡的“楊意”,即舉薦司馬相如的楊得意。“锺期”即春秋時俞伯牙的知音锺子期。各被割去中間一字。

世祖旌賢,建葛亮之胤。

——《晉書·王濬傳》

這裡“葛亮”即諸葛亮。把複姓割成一字。

馬卿為自叙傳,具在其集中。

——《史通·雜說》

漢司馬相如字長卿,所以又稱司馬長卿。這裡姓與字各被割去一字。

從以上數例中可以看出,姓名割裂并無一定規律。在這幾例中,割裂後還剩兩個字。辨認尚不太困難。有時,割裂成一個字,就使人難以捉摸。如:

巨滔天而泯夏兮,考遘愍以行謠。

——《漢書·叙傳》

“巨”是王莽,王莽字巨君。這裡隻用一個“巨”字。

管束縛兮桎梏,百貿易兮傳賣。

——王逸《九思》

這裡的“管”是管仲,稱姓不稱名,尚可理解。“百”指百裡奚,複姓百裡,名奚。割裂成一個“百”字,就很難理解。

古文中兩個人名合稱時,往往割裂方式并不一緻。試看下面例子:

使曹、勃不能制。

——賈誼《新書·權重》

“曹”是曹參,“勃”是周勃。一個用姓,一個用名。

绛、灌等或讒平。

——《漢書·陳平傳》

“绛”是绛侯周勃,“灌”是灌嬰。一個用封号,一個用姓。

迹三代之季世,覽宗、宣之飨國。

——《漢書·杜欽傳》

韋昭注“宗,殷高宗也。宣,周宣王也。皆飨國長久。”殷高宗武丁省稱“宗”,周宣王姬靜省稱“宣”。如沒有韋昭的注,那是很費猜測的。

夷、叔之倫,甘長饑于首陽。

——《三國志·王昶傳》

“夷、叔”指殷孤竹君的兩個兒子伯夷和叔齊。一個用後一字,一個用前一字。

還有把程嬰和公孫杵臼并稱為“程、杵”,把伊尹和周公合稱為“伊、公”等等。這種割裂式省稱在漢以來的詩賦中最為常見。主要原因,當然是為了就音湊對或使文字整齊。但往往不顧内容,“任意宰割”,甚至晦澀到非作者自注不可。閱讀時應結合史實細心查考,否則是很容易張冠李戴的。

所謂割裂式代稱,是指古代文人喜歡把前人文章中的詞句,斬頭去尾地寫進自己的文章裡,而且,是把要說的詞語割去,用和它相連的部分來代替。如:

陛下隆于友于,不忍遏絕。

——《後漢書·史弼傳》

這裡的“友于”是指兄弟。是割裂《尚書·君陳》“惟孝友于兄弟”一句而成的。

引領望京室,南路在伐柯。

——潘嶽《河陽縣作》

用的是“伐柯”二字,實際上要說的意思是道路“不遠”。這是從《詩·豳風·伐柯》“伐柯伐柯,其則不遠”一語割裂而來的。

若昔賢可稱,則今體宜棄;俱為盍各,則未之敢許。

——蕭綱《與湘東王書》

“盍各”二字是說“言志”。因為《論語·公冶長》有“盍各言爾志”一語。

何倚伏之難量,亦慶吊之相及。

——蕭統《陶淵明集序》

用“倚伏”代“禍福”。因為《老子》第五十章有“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的話。

這種割裂式代稱,能使語言含蓄、幽默。《南史·到溉傳》有段記載:“溉孫荩早聰慧,嘗從武帝幸京口,登北顧樓賦詩。荩受诏便就。上以示溉曰:‘荩定是才子,翻恐卿從來文章假手于荩。’因賜絹二十匹。後溉每和禦詩,上辄手诏戲溉曰:‘得無诒厥之力乎?’”“诒厥”就是指“孫”,因為《詩·大雅·文王有聲》有“诒厥孫謀”一語。這裡說“诒厥之力”,比直接說“孫子之力”含蓄有味,收到一定的修辭效果。作用如同後代的歇後語。

但總的說來,割裂式代稱和割裂式省稱一樣,都是一種不良的文風,是不足為訓的。由于它在古文中是既成事實,閱讀時對它必須有所認識。

(六)避諱改字

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人們寫文章遇到當代帝王或本人父、祖的名字,都必須回避。回避的辦法,大緻有三種:一是空字。如許慎寫《說文解字》為避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名諱,就在禾部該寫“秀”字的地方空一格,注上“上諱”二字。二是缺筆。是省去一個字的最後一兩筆。如“丘”字,為避孔子諱,寫作;“民”字,為避唐太宗李世民諱寫作;“胤”字,為避宋太祖趙匡胤諱,寫作。三是改字,即改換另一個字代替。這是古人最常用的一種避諱法,也是閱讀古文時最應引起重視的。姑舉數例如下:

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自桓以下娶于齊。

——《左傳·哀公二十四年》

薛、齊都是國名,“商”也應是國名,可是春秋時并無商國。原來商就是宋(宋國是殷商之後),是作者為避魯定公姬宋的名諱而改的。

博覽亡不通,依老子、嚴周之指,著書十餘萬言。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嚴周”是什麼人?西漢以前不聞有嚴周其人。原來嚴周即莊周,是作者為避東漢明帝劉莊的名諱而改的。《漢書》中這種改換很多,如把莊助改為嚴助,莊子陵改為嚴子陵。

微子開者,殷帝乙之首子,而纣之庶兄也。

——《史記·宋微子世家》

據《左傳·哀公九年》記載:“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可見微子本名啟,《史記》卻寫作“微子開”,怎麼一回事呢?原來是司馬遷為避漢景帝劉啟的名諱而改的。

其他如晉代避司馬昭諱,改昭君為明君或明妃。避晉簡文帝皇後鄭阿春的名諱,改“皮裡春秋”為“皮裡陽秋”。隋代避炀帝楊廣名諱,改《廣雅》為《博雅》。唐代避唐明皇李隆基名諱,改“萬機”為“萬樞”等等。在古文中是不勝枚舉的。

不僅寫文章要為避諱而改字,有時對前代著作中該避的字也往往加以追改。如:

因讀吳王夫差時事,僖廢書歎曰:“若是,所謂畫龍不成反為狗者。”

——《後漢書·孔僖傳》

《後漢書》原文本應作“畫虎不成反為狗”,這裡寫作“畫龍”,是唐章懷太子李賢注《後漢書》時,為避李淵祖父李虎的名諱而追改的。

管仲相威公,霸諸侯,攘戎狄,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叛。

——蘇洵《管仲論》

據史書記載,管仲是在齊桓公時為相的,不是威公。這是南宋人為避宋欽宗趙桓的名諱而追改的。其他如朱熹注“四書”,為避宋孝宗趙眘(古慎字)的名諱,把“四書”中的“慎”字都改為“謹”字。為避宋太祖趙匡胤名諱,改《孟子》“一匡天下”為“一正天下”等等,都是後人追改古書。

以上所舉均是避帝王的名諱,舊稱“國諱”。古人寫文章遇到自己父、祖的名諱,也要回避。舊稱“家諱”。如司馬遷父名談,《史記·趙世家》“張孟談”改為“張孟同”;《佞幸傳》“趙談”改為“趙同”。漢淮南王劉安父名長,因而《淮南子》全書不用一個“長”字。遇到要用“長”字的地方,則以“修”字代替。另外如韓愈的文集不用“益”字,歐陽修文集不用“觀”字,蘇轼文集不用“序”字,都是為了避家諱。

避諱改字,主要是采用同義或近義字相代的辦法。在魏晉以前,由于“不諱嫌名(同音字)”,有時也用同音字代替,如司馬遷用“同”代“談”,“同”、“談”在當時是同音字。

直到範晔寫《後漢書》改郭泰為郭太,也還是用同音字代替。後代諱及同音字,于是就改用同義字相代。所以北齊顔之推說“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以代換之”[11]。對于前代因避諱而改的字,後人因閱讀不便,又往往加以回改,有的改了,有的又沒有改。閱讀時也應引起注意。

至于為避帝王名諱而改換職官、地區的名稱,在古書中就更普遍了。如避漢文帝劉恒諱,改恒山為常山。避晉愍帝司馬邺諱,改建業為建康。孫權立兒子孫和為太子,改禾興為嘉興。唐避李隆基諱,改隆州為阆中。漢避劉秀諱,改秀才為茂才。隋避文帝楊堅父楊忠諱,改侍中為侍内。唐避李世民諱,改民部為戶部。有人把白居易曾擔任過的江州司馬,解釋為“負責江州軍事的長官”,那也是因為不知道唐代的“司馬”,就是漢代的“治中”,是“主衆曹文書”的文職官員。改“治中”為“司馬”,是為了避唐高宗李治的名諱。

避諱改字、改名稱,給古書造成了混亂,也給後人閱讀古文增加了困難。因此,必須懂得一些曆代避諱方面的知識。在這方面要想作進一步了解,陳垣的《史諱舉例》是一部值得參考的介紹避諱學的專著。

【注釋】

[1]見《文心雕龍·事類》。

[2]見黃侃《文心雕龍劄記》。

[3]見黃侃《文心雕龍劄記》。

[4]見《文心雕龍·事類》。

[5]見《文心雕龍·事類》。

[6]見《抱經堂文集》卷三《校本〈韓詩外傳〉序》。

[7]見《古書疑義舉例》卷一引《枚傳》。

[8]見《古書疑義舉例》卷一。

[9]參見王念孫《讀書雜志》卷六。

[10]見《丹鉛雜錄》卷六。

[11]見《顔氏家訓·風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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