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對立面?首先,在開啟對“己所欲,施于人”的讨論前,應該先探讨清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含義,這句話的前後文義,以及在《論語》中,這句話是在哪種條件下說的,又是對誰說的,為了什麼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也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由此看來,如何實行仁,在于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換句話說“己之所欲,亦施于人”,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稱之為“忠”,即“盡己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稱之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兩個方面結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實行仁的方法)——摘自馮友蘭的《中國哲學簡史》通過馮友蘭的論述,我們可以知道這句話的真正含義但是立己達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有一定的适用範圍的比如有些東西,我們不想要,但是可能别人想要,那我們“勿施于人”豈不是做錯了嗎?有些東西我們覺得是好的,但是别人覺得不好,我們強行施加于他人也是錯的有人把忠恕之道也稱為“絜矩之道”,這種道是以自身為尺度來調節人本身的行為但是從以上兩種情況來看,僅僅以自身為尺度是不夠的,我們還要考慮到别人具體的需求,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對立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首先,在開啟對“己所欲,施于人”的讨論前,應該先探讨清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含義,這句話的前後文義,以及在《論語》中,這句話是在哪種條件下說的,又是對誰說的,為了什麼。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也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由此看來,如何實行仁,在于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換句話說“己之所欲,亦施于人”,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稱之為“忠”,即“盡己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稱之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兩個方面結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實行仁的方法)——摘自馮友蘭的《中國哲學簡史》。通過馮友蘭的論述,我們可以知道這句話的真正含義。但是立己達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有一定的适用範圍的。比如有些東西,我們不想要,但是可能别人想要,那我們“勿施于人”豈不是做錯了嗎?有些東西我們覺得是好的,但是别人覺得不好,我們強行施加于他人也是錯的。有人把忠恕之道也稱為“絜矩之道”,這種道是以自身為尺度來調節人本身的行為。但是從以上兩種情況來看,僅僅以自身為尺度是不夠的,我們還要考慮到别人具體的需求。
其次,在理解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後,尤其是明白了這句話想要傳達的平等精神,互相尊重這一内核後,我們就可以繼續讨論,對于“己所欲,施于人”該怎麼闡釋。如何去理解“所欲”,是個人的想法,還是可以把主體的含義外延到國家,社會的層面去。如果單純從人際交往角度來看,“施于人”合理與否,從平等精神的角度來講,确實有失妥當,畢竟這是對他人自由意志的一種亵渎。但是,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來看,倘若所欲的是在公共關系中互利的,符合他人,整體利益的,那麼是可以的,起碼是合理的(雖然不一定合适)。
再次,對于“施”的理解,也影響着我們對于“己所欲,施于人”這句話合理性的判斷。施的主體是誰,對象又是誰,用何種方法施,這裡面都有這很大的值得商榷的空間。如果是對于危害公共利益的群體,将管制的意志強加其上以維護自由意志的尊嚴,那自然是可取且必要的。其實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其實就是對專政本質一個較為粗淺的理解了。這也可以看出論語對于治國理政的啟發,也就是所謂“半部論語治天下”了。
所以綜合上述分析可以明白,己所欲,施于人,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樣,在合理性的探讨方面,具有共性和共同的存在的合理性,以及現實意義。要把握兩句話的具體應用場景對具體問題作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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