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湯問》中有個著名的“繞梁三日”的故事,說的是戰國時期韓國有位善唱的女子路過齊國,由于盤纏用盡,她便在齊國都城的城門下賣唱。由于她的歌聲清脆嘹亮,十分動人,在她離開三天以後,其歌聲好像依然萦繞回響在梁棟之間。還是這個韓娥,她在一家旅店裡受人欺負,便曼聲哀唱起來,使聞者“老幼悲啼涕泣”,有人竟然三天不能吃飯。後來當地人不得不請韓娥回來,讓她唱一首悠揚歡快的歌,街巷裡的氣氛才變得歡樂起來。《論語》中也有記載,孔子在齊國聽到了《韶》樂以後,竟然“三月不知肉味”。他感歎到:“盡美矣,又盡善也。”可見美妙的音樂對人能産生極大的感染力。
那麼,音樂究竟是如何起源的?所謂的“音”和“樂”其本義又是指什麼呢?
先來看看“音”。“音”其實和“言”是同源字,都是從同一個甲骨文
演變而來。而在甲骨文中“言”與“舌”、“告”均像倒置之鈴,上面像鈴舌,下面像鈴身,表示發言講話、有事告知,後世才漸漸分化成不同的含義。
中國古代音樂理論專著《樂記》上說,音由心生,心感于外物而動形成聲;聲在相互應和之中有規律的變化就是“音”;把音按照一定的結構關系演奏起來,加上舞蹈,就叫“樂”。
“樂”的甲骨文
,
像在木架上布置的絲弦之物,大概是表示一種弦樂器。到金文時中間加了一個“白”字
,有人認為“白”表示聲符,也有人認為這是表示用手或琴拔來彈撥弦樂器的意思。所以“樂”的本意就是一種樂器,至于《說文解字》上所謂“樂,五聲八音總名”的解釋其實已經是引申義了。音樂可以使人心情舒暢,所以又讀“le”,引申為快樂、安樂;又讀“yao”,引申為喜好和使快樂。
古人在重大活動如祭祀、慶典時,常常載歌載舞、娛神樂人,且喜歡以音樂傳達某種政治理念,往往在娛樂中向大衆進行不同的精神暗示。因此,古代常常禮樂并稱,所謂“知樂則幾于禮矣”。音樂理論專著《樂記》就包含在儒家經典《禮記》中。傳說舜帝命夔掌管音樂,就要求“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到了西周時期,這種禮樂制度逐漸成形:“禮樂相須為用,禮非樂不行,樂非禮不舉。”上自國家大典,下至民間喪嫁,都要在樂舞的諧配之下進行。周王室東遷洛陽後,王室地位衰落,導緻“禮崩樂壞”,而以“鄭衛之聲”為代表的民間音樂則開始流行。
這一時期出現了不少歌唱和演奏界的高手。《列子-湯問》篇還記載了一位名叫薛譚的青年向老師秦青學習唱歌,技未精而自以為學盡了,于是打算告辭回家。秦青在城外為他餞行時“撫節悲歌,聲振林木,響遏行雲”,薛譚這才知道自己剛剛學到了老師的一點皮毛,于是“乃謝求反,終身不敢言歸。”而俞伯牙演奏的琴曲,也唯有鐘子期聽出其中“高山”“流水”的意境。後來“鐘子期死,伯牙摔琴絕弦,終身不複鼓琴。”
據說上世紀美國發射了負有聯絡外星人使命的“航行者”太空船,上面有一張錄有27段人類音樂的唱片,其中除了有巴赫的《勃蘭登堡協奏曲》第一樂章、貝多芬《B大調弦樂四重奏》等西方音樂外,也專門收錄了中國的琴曲《流水》。可見俞伯牙鐘子期的知音故事不僅成為人類情感溝通的佳話,還成為地球生命與其他宇宙生命尋求相識的紐帶。
中國傳統音樂使用的是五聲音階,即宮商角徵羽,類似現在簡譜中的1、2、3、5、6,後來又增加了清角、變宮來表示4、7。而記譜則用漢字或減字的方法。唐代有古琴文字譜、古琴減字譜、燕樂半字譜等。而我國持續使用到20世紀中葉的傳統記譜法——工尺譜,最遲在宋代已經廣泛使用了。在工尺譜中用上、尺、工、凡、六、五、乙來表示1、2、3、4、5、6、7。五線譜和簡譜的引進都是清朝末年的事,當時有人喜歡用漢字來标注簡譜的讀音,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用“獨攬梅花掃臘雪”來分别标注1、2、3、4、5、6、7。據說三十年代上海某報用“獨攬梅花掃臘雪”作上聯來征聯,最後得中魁首的下聯是“細睨山勢舞流溪”,初看也沒有什麼特别是吧?但你用上海話讀讀看?居然是數字1、2、3、4、5、6、7的諧音!這也算是中國曆史上的絕妙好聯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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