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開戶時都交什麼費用?來源:【淄博日報-淄博新聞網】,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燃氣開戶時都交什麼費用?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來源:【淄博日報-淄博新聞網】
淄博新聞網訊 8月25日,我社黨報熱線7112345接到博山居民汪女士的來電:“我們居民都有個問題,我們秋泉路185号是老小區,最近準備安裝天然氣,已經交費了,但我們怎麼也想不明白,為啥開戶費還按住房面積收取呢?”
汪女士說:因為她家所在的單元,房産證上的建築面積是127.05平方米,所以按面積收,比同樓上建築面積八九十平方米的鄰居要多交不少錢。“開戶費就按戶收,怎麼能按照房屋建築面積來收呢?”像汪女士這樣理解的居民,還有不少。
針對這個問題,記者咨詢了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相關科室負責人。這名負責人說,居民所說的“開戶費”其實是“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具體到汪女士說的“開戶費”,是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的供氣設施配套費。“開戶費”是大家一個口頭習慣叫法。
按照淄政辦發〔2019〕14号文件《淄博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包括綜合配套費和專項配套費兩部分,而專項配套費包括供水、供氣和供熱三大設施配套費,其收費标準是:供水設施配套費按每平方米40元征收;供氣設施配套費按每平方米30元征收;供熱設施配套費按每平方米90元征收。記者與負責秋泉路185号小區天然氣入戶的淄博國能燃氣有限公司相關人員溝通,得知他們就是依據上述《辦法》,按建築面積127.05平方米×30元收取了汪女士天然氣基礎設施配套費3811.50元,并稱這個錢含報警切斷裝置,也不再有安裝費用。
也有人會說,我們家也用天然氣,咋沒交過這個配套費呢?那是因為《辦法》規定,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在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到區縣政府(管委會)确定的收費主體繳納綜合配套費,并與供熱、供氣、供水企業簽訂工程配套建設協議,作為配套費繳納、工程配套建設以及政府監管依據。所以房地産開發企業當初建設時,已經繳納了。同時,《辦法》還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中,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向購房者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全媒體記者齊新)
編輯: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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