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安管理條例罰款? 央視網消息(記者/王卓婕):你是否遇到過自助餐吃不完要罰款,亂扔垃圾要罰款,進入遊樂園、公司要搜身、查驗行李的情況?這些常見的“規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競之就以上問題接受了央視網記者的采訪,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違反保安管理條例罰款?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央視網消息(記者/王卓婕):你是否遇到過自助餐吃不完要罰款,亂扔垃圾要罰款,進入遊樂園、公司要搜身、查驗行李的情況?這些常見的“規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競之就以上問題接受了央視網記者的采訪。
1.個人或企業有權對公民進行罰款嗎?
黃競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内實施”,具有罰款權的主體隻能是具有相應職權的行政機關。因此,如果是針對亂扔垃圾、自助餐未吃完等問題,個人或者企業不具有相關處罰權力。
随意傾倒垃圾的行為一般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綜合管理執法部門進行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随意傾倒、抛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自助餐吃不完要被罰款的說法雖無法律依據,但如果餐廳在收取押金時,已經事先明确告知消費者收取該押金的目的,而消費者在了解該情況後,仍自願選擇在該餐廳就餐,則其押金的收取和扣除并未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如果押金金額不大,是沒有歧義的,但是,如果押金明顯偏高,是有待商榷的。有的商家采取稱重的方式來計算應當交納的費用,有時會産生幾千元的費用,這種情況下往往很難受到法律保護。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在2021年已經出台,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參與“光盤行動”的消費者給予獎勵,也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成本費用以及處理廚餘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标準應當明示。“光盤行動、杜絕浪費”,既是美德,也是法律要求。 消費者在就餐時應少拿多取,餐飲服務單位也應該在店内以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按需點餐。
2.安保人員有權對員工或顧客搜身嗎?
黃競之:公安機關有權力對普通公民進行搜身,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例如提供搜查證、見證人在場、搜查的情況寫成筆錄等。
那麼保安是否也有這個權力呢?首先,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内部治安保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1号)第十一條,保安應履行職責,而非行使權力,且搜身這一顯然帶有權力色彩的行為并不在安保人員職責範圍之内。
其次,保安搜身是對公民人身自由權的侵犯。《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再次,這種行為也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規定:“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應當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3.如果普通人遇到不合理規定,應如何維權?
黃競之:一方面,我們可以當場拒付或提出質疑,與對方協商解決,通過擺事實、講法律,敢于對那些不合理規定說“不”。另一方面,可以就以上違法行為,向消費者協會或者行政機關進行反映和投訴。如果進行投訴、起訴,建議務必保存好相關證據,比如能夠證明自身遭遇及對方侵權行為的錄音、錄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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