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聖經中指的猶太教是信仰什麼

聖經中指的猶太教是信仰什麼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27 11:52:45

聖經中指的猶太教是信仰什麼(世界宗教源流史猶太教之四)1

猶太教之四:猶太教的《聖經》1

  猶太教的正式經典是《聖經》,音譯為" 塔那赫"。按國際聖經學者公認的劃分方法,它共分為三部分,即律法書、先知書、聖著。

  

(1)《聖經》的成書

  猶太教《聖經》共有24卷,它并非是系統的經書,而是曆代猶太教作品的總彙,各卷作者與成書年代均不相同,其成書有一個曆史過程。

  公元前6 世紀末,猶太教的祭司、文人們經過巴比倫之囚,重返巴勒斯坦恢複聖殿後(史稱第二聖殿時期之始),為鞏固神權統治,強化一神的猶太教信仰,着手編訂其經典。他們把自公元前12世紀甚至更早時期流傳下來的神話、傳說、宗教、曆史、法律等資料,按照一神論猶太教觀點進行加工編纂、增删,陸續納入《聖經》,編訂工作自公元前5 世紀至1 世紀完成,曆時500 餘年,才最後定型。最早成書納入《聖經》者為律法書,因為此部份被認為是上帝的直接啟示,在巴比倫之囚以前即有所編纂,故最早編訂成為經書,時間約為公元前5 世紀。此後200 餘年,約公元前2 世紀,《先知書》被納入經典,即先知的言論與曆史。聖著納入《聖經》最晚,約于1 世紀最後完成。

  其内容非僅宗教經典,還涉及巴勒斯坦地區1000餘年的政治、經濟、文學、藝術、倫理道德以及自然科學等多方面内容,是一部百科全書式的作品,它對于我們今天研究猶太史、西亞地區的宗教史、法律史、文學史、基督教的産生以及天文地理等都具有相當價值。

  猶太教正典《聖經》是在90年詹尼亞會議正式确立的,并确定了正典的篇數與内容。其後,未納入正典《聖經》的經卷被編為《聖經後典》,又譯為《次經》。它與《聖經》同樣具有史料價值。它們是《多比傳》、《猶滴傳》、《以斯帖外篇》、《所羅門智訓》、《便西拉智訓》、《巴錄書》、《耶利米書信》、《三童歌》、《蘇撒拿傳》、《彼勒與大龍》、《馬加比傳.上》、《馬加比傳.下》、《以斯拉.上》、《以斯拉.下》、《瑪拿西詩诪》,共15卷。其他未納入《聖經後典》者被稱為《外傳》,又譯為《僞經》,其本意為《聖經》的摸拟作品,大多是假托聖經人物之名而作,内容有啟示錄、曆史書、智慧書與詩歌集等。又因其使用的文字不同,可分為兩類,用希伯萊文或亞拉米亞文字寫的稱為《巴勒斯坦外傳》,以希臘文字寫的稱為《亞曆山大外傳》。這些作品皆為重要的曆史文獻,但至今流傳的版本篇目不一,無公認之固定篇目,其寫作年代約為公元前2 世紀至2 世紀。

  

(2)律法書

  律法書又稱《摩西五經》,猶太教認為這部分經典出自摩西之手筆,親受上帝之啟示書寫而成,故名。《摩西五經》在《聖經》中地位最高,成書也最早。信徒應作為神的法律去遵守。它是猶太教祭司以斯拉奉波斯國王之命,自巴比倫回到耶路撒冷主持編定的猶太律法,包括《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這五卷納入《聖經》的時間約為公元前444 年。

  《創世紀》(起初之意)的内容是上帝用六天時間創造天地萬物與人類始祖亞當與夏娃,第七日為安息日,以及伊甸樂園、洪水傳說、諾亞方舟、上帝與以色列入的祖先亞伯拉罕訂立聖約等神話傳說。這些神話傳說不僅反映了古希伯萊人的宇宙觀,同時也是古代西亞、北非各族人民的文化交流的結果。據聖經考古學者與史學家、考古學家的研究成果,目前對《創世紀》的内容研究有許多新成果。關于神創天地萬物與人類的神話并非希伯萊人所獨有,古代埃及的此類神話更為古老,所以這很可能是受古埃及神話的影響。

  關于亞當、夏娃,《聖經》記載為人類始祖的男人和女人,據聖經考據學者研究,亞當與夏娃并非兩個人的名字,亞當之原意為" 人類" ,夏娃之原意為"生命" ,亦即人類的母親之意。伊甸樂園很可能是處于原始社會末期過遊牧生活的希伯萊人對農業社會的響往,把兩河流域下遊的農業社會描寫為一切食品應有盡有,稱之為伊甸樂園。關于諾亞方舟的故事與傳說,與1872年在兩河流域發掘的蘇美爾人的《吉爾伽美什與阿伽》史詩第11節所描繪的内容基本類似,包括人類道德敗壞,神決定發洪水淹沒土地,僅留一人及其家屬,攜動物公母各一對于方舟,以及經鴿子指引等。洪水傳說亦經烏爾城的考古發掘所證實。

  《出埃及記》的内容是記載以色列人的處境和從埃及出走,經曆40年回到迦南的情況,本卷中最重要的史料是第20至23章,記述了以色列人最古老的法律,其中提及大田、園藝休耕等内容,這顯系回到巴勒斯坦步入農業社會後的産物。這幾章記有上帝對摩西授" 十誡" 的内容。" 十誡" 經基督教的流傳,對西方社會的法律及倫理道德思想産生了重要影響。此外還記載了當時的民法、刑法、家族法、婚姻法等内容,反映了以色列人私有制和奴隸制的發展以及平民反對貴族的鬥争。如第21章第2 節規定:" 你若買希伯萊人作奴仆,他必服侍你6 年,第7 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其中許多規定與古巴比倫王國的《漢谟拉比法典》雷同,如第46節規定" 人若打壞了他的奴仆或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得以自由。" 自由人的傷害罪處理原則為同态複仇,甚至比《漢谟拉比法典》更為具體,如規定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更多精彩文章,請關注微信公衆号“世界民族與文明曆史”】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