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許多寫作都是有關自我、有關情感的寫作,靈感的由來往往與“我”密切相關。“我”不僅是所有寫作活動的重心,還是寫作靈感的緣起。
一、寫作動機
寫作靈感是寫作活動發生的契機,也是寫作活動的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環節,它決定着寫作的大緻去向和大概内容。
寫作靈感是“我”想出來的,是“我”創造出來的,也是“我”偶然得到的。這些靈感可能就成為我寫作的動機。
但凡寫作,總有一個動機。有人寫作是為了表明态度,有人寫作是為了記錄生活,有了寫作是為了抒發情感,有人寫作是對某事或某物發表自己的意見。正因為有了這些動機,才讓寫作者寫下了不少的文字。
由此可以看出,寫作動機就是回答為什麼要寫作,作者想通過寫作達到什麼樣的目的。
對于寫作者來言,寫作動機不僅是寫作的動力,也決定着寫作方向和寫作内容。
一般來說,寫作動機可以分為“言志”和“抒情”兩種。
“言志”就是表達自己的志向,說出自己的觀點。古代有“詩言志”的說法,《尚書·堯典》說:“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意思是說,文章應該寫士大夫的言論,要能夠兼濟天下。
這種言論把文章與政治挂鈎,使文章脫胎于政治,為政治服務,充滿了政治的色彩。所以,當時許多與政治無關的文章,被認為是亡國之音、靡靡之音。而現在,雖然許多文章與政治關系并不大,但表達觀點、表明志向仍是許多文章的共同目标。
“抒情”就是抒發情感,過去有“詩緣情”的說法,就是說詩歌是因為有了情感才寫出來的,寫詩歌是為了抒發作者的情感。現在許多人寫文章就是為了抒發自己的情感,所以“詩緣情”更接近于文學審美的本質。
“詩言志”和“詩緣情”雖然是兩個相互獨立的學說,但許多人已經把這兩者完美地融合到了一起,
既包含了生命的深度,又不乏情感的體驗。文中有情感,有社會現象,有觀點論述,既能産生情感共鳴,又能反映世态炎涼,真正體現了寫作者的情感和社會本色。
二、“我”與寫作
大多數人的寫作動機都與“我”有關,寫作的所有内容也都是關于“我”的。圍繞着“我”的内容,有關情感、有關抱負、有關金錢、有關夢想、有關事業……
“我”成了寫作的動力,也成了寫作的最終目的。因此,隻有對自己足夠了解,才會更加深刻、透徹地了解這個世界,也才能寫出屬于自己獨特的文學作品。
“我”如何寫成文章?這就需要我們不斷深化對自我的認識,不斷發現自身無盡的奧秘和無窮的潛力。
我思故我在。“我”是誰,“我”身上有什麼樣的特質,“我”的屬性有哪些,這些都需要我們不斷地思考。“我”不能用簡單一句話來概括自己,“我”的屬性是多種多樣的,“我”不斷由小到大,由弱變強,由愚笨變得聰明,“我”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着變化,這種變化可能是緩慢的,也可能是急速的,可能是平緩的,也可能是跌宕起伏的。
“我”喜歡回憶過去,不是我不喜歡現在,而是我對過去無法忘卻。那些曾經發生過的事,那些經曆過的苦難與輝煌,那些感受到的快樂與悲傷,那些有意或無意間地得到與失去,回頭一看,都成了我們的寶貴财富。
“我”也經常在想,如果我不是現在這個模樣,又可能會是其他什麼模樣。“我”會生活在什麼樣的世界裡,過着什麼樣的生活,那個世界是好還是壞。“我”是更加優秀,還是更加頹廢;是另外一番模樣,還是和現在一樣無所事事、一事無成。
這樣一想,就打開了寫作的思路,找到了寫作的鑰匙,讓“我”成了文章中的另一個“我”。
三、寫作是什麼
對有的人來說,寫作是年少時的不羁與輕狂,是一段難忘的青春旅程,自己曾經瘋狂地愛過、活過,喜歡過、憎惡過。
對有的人來說,寫作是一生的事業,豐富了生活,豐盈了内心,為生命增添了色彩,塗染了顔色。
對有的人來說,寫作使自己更加完美,内心更加豐富,讓自己在文章中活成了自己想成為的模樣。
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寫作,都離不開“言志”和“抒情”,體現了不同的寫作動機,更體現了“我”對生活的認識,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從不同維度上加深了對“我”的認識。
當我們不知道寫什麼時,可以試着從寫“我”開始。寫“我”的經曆、“我”的憂傷、“我”的痛苦、我”的歡喜、“我”遇到的人和事……
這些都成了有用的寫作素材,成了我一生的寶貴财富。
因為“我”,讓寫作者能夠娓娓道來,讓故事有了濃濃的煙火味,讓講述者有了充沛的情感。“我”永遠是寫作的重要基石,是寫作的重要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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