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放部門:信息管理員、信息管理部、人事行政部。
2、崗位職能:建立能夠符合經營全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實現藥品質量可追溯,并滿足藥品電子監管的實施條件
3、工作内容:
3.1、建設和維護符合經營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實現藥品質量可追溯性;
3.2、系統硬件和軟件的安裝、測試及網絡維護;
3.3、系統數據庫管理和數據備份;
3.4、負責培訓、指導相關部門各崗位人員使用及操作系統;
3.5、負責系統程序的運行及維護管理;
3.6、負責藥品經營軟件的正常運行及維護管理;
3.7、負責系統網絡以及數據的安全管理;
3.8、建立系統硬件和軟件管理檔案;
3.9、對業務經營數據修改申請進行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
3.10、對系統中涉及藥品質量的有關問題進行處理;
3.11、保證計算機系統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3.11.1、有支持系統正常運行的服務器和終端設備;
3.11.2、有安全,穩定的網絡環境,有固定接入互聯網的方式和安全可靠的信息平台;
3.11.3、有實現部門之間、崗位之間信息傳輸和數據共享的局域網;
3.11.4、藥品經營業務票據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3.11.5、有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及企業管理需要的應用軟件和相關數據庫。
4、直接責任:系統正常運作
5、主要考核指标:
5.1、計算機系統的穩定性。
5.2、解決計算機系統問題的能力及時效。
5.3、是否按時備份系統數據。
6、任職資格:
6.1、計算機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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