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國公安部發文披露《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已經通過(下文簡稱為記分管理辦法),全新記分管理辦法将在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據新記分管理辦法顯示,在一個自然記分周期内,機動車駕駛人在記分達到滿分前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從而達成減免部分記分。反之,當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自然記分周期内扣滿12後,參加滿分學習、考試都不能進行記分減免。
與此同時,相比于舊版記分管理辦法,新積分管理辦法将取消2分分值,并且針對部分多項違法行為進行放寬處理,同時也删減/增加了幾項條款。新記分辦法分值将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将一次記分的分值定格為5個等級,其中包括了12分、9分、6分、3分和1分。
在一次記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中,當新記分管理辦法針對部分違法行為記分機制進行放寬之後,我們可以看到有4項違法行為将從12分降至9分/6/3分:
1、其中包括了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降至9分;
2、駕駛未懸挂機動車号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号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降至9分;
3、造成緻人輕微傷或者财産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降至6分;
4、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号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降至3分。
除此之外,該細分還增加了一項扣分條款,其餘6項違法行為在扣分分值維持12分之餘,相關條款基本保持不變。(如下圖所示)
一次記9分的交通違法條款變化不算太大,除了上文提及到有2項違法行為從12分降至9分之外,僅僅是新增了一項一次性記9分的違法行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
在5個記分等級中,一次性記6分的違法條款的變化當屬最小。
在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行為降至3分之後,新記分管理辦法在一次性記6分的違法條款中僅僅是增加了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到5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未達到100%兩項違法行為。
新記分管理辦法在取消了2分制之後,原本所囊括了條款便進行升級或降級記分,其中從一次性記2分升級為3分的條款有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而在一次性記3分的違法條款中,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線指示,以及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均從3分降至1分。
與此同時,還有2項違法行為都加入了一次性記3分的細分等級中。(如下圖“一”、“四”所示)
此外,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以及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機動車時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行為均從一次性扣2分降低至1分。
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行為,在新記分管理辦法條例中也需要進行記1分的處罰。
值得強調的是,新記分管理辦法并沒有提及到機動車駕駛人在普通道路、高速公路駕駛機動車時,超過規定速度20%以下需要進行記分處罰。
換言之,如果你在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行駛時,隻要你的最高行駛速度不超過144km/h,那麼你在120-144km/h區間内的超速行為是不會被納入“違法行為”的。
足見,新記分管理辦法在較大程度上升高了超速行為的記分門檻。而且,新記分管理辦法還徹底性地删除了5項記分條款,比如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未随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等行為。
當然了,雖說新記分管理辦法放寬了違法行為的記分門檻,但新記分管理辦法也針對“龜速行駛”車型進行處罰。比如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違法行為,将會被進行一次性記3分的處罰。
最後,希望各位車友駕車出行時都能夠遵紀守法,别因為處罰門檻升高而去違法,共同營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環境。同時,也祝願每一位車友都可以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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