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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多少分需要重新考科一和科三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15 14:20:02

【卡車之家原創】12月27日,公安部權威發布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相比此前的法規有多項調整,其中大家最關注的無疑于記滿12分不會再被降級。

扣多少分需要重新考科一和科三(但最多面臨120天學習)1

很多卡友都在此前文章的評論區中詢問真的是這樣嗎?那豈不是可以随便跑了?熟讀法規之後我發現:新記分管理辦法實施後,可以确定的是記滿12分不再會被降級,但是!千萬别高興得太早,記滿12分需要進行滿分學習而且還得考試,單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記滿12分不再降級?是真的!

扣多少分需要重新考科一和科三(但最多面臨120天學習)2

到底記滿12分不再降級是否屬實呢?先來看看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原文: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新修訂

第四條 記分達到滿分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滿分學習、考試。

第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并送達滿分教育通知書,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滿分學習、考試。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經滿分學習、考試合格且罰款已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同時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在暫扣期限屆滿後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簡單來說,就是在一個記分周期内記滿12分,需要根據規定參加滿分學習、考試,通過之後并且繳納罰款,記分就會被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駕照滿血複活。

需要學習多久?學習什麼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新修訂

第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滿12分的,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三十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滿12分,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可以預約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不合格的,十日後預約重新考試。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二次累積記分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滿24分未滿36分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預約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不合格的,十日後預約重新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積記分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滿36分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預約參加場地駕駛技能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不合格的,十日後預約重新考試。

根據這幾條法規我們可以了解到,持A1\A2\B1\B2駕照的駕駛員,記滿12分之後,需要參加滿分學習,單次滿分學習30天;如果說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多次記滿12分,或者有多條違規記分超過12分;每增加一次或者每增加12分,就需要多學習30天,并且需要參加不同技能考試。

簡單來說:

一個周期内記滿12分,需要學習3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并且參加考試(科目一);

一個周期内記滿12分2次或者累計記滿24分,就需要學習60天,并且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科目一)、道路駕駛技能(科目三中的路考)考試;

扣多少分需要重新考科一和科三(但最多面臨120天學習)3

一個周期内記滿12分3次或者累計記滿36分,就需要學習90天,并且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科目二)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科目三中的路考);

一個周期内記滿12分4次或者累計記滿48分,就需要學習120天;超過四次或者超過48分,依然是120天,同樣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科目二)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科目三中的路考)。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修訂:

第三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内容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三”)。

在哪裡學習考試?三種地方都可以

扣多少分需要重新考科一和科三(但最多面臨120天學習)4

很多卡友都關心在哪裡學習考試?這一點可以在新記分管理辦法的第二十條找到答案: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新修訂

第二十條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地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在學習地參加考試。

這一點實際上很人性化,可以在駕照核發地、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地去參加學習、考試,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就地進行學習考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哪裡學習就要在哪裡考試。

● 編後語:

看到這裡,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雖然記滿12分不需要降級,但根據不同情況依然需要進行不同科目的學習考試,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如果考試不合格,還得花費更多時間和金錢報考,大家在駕駛的時候還是需要小心謹慎,盡量不要被扣分,尤其是避開一次扣滿12分的嚴重違規行為,以免影響自己正常運營。(文/王雪潔圖/卡車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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