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一百零九個頭領中,真正能決定梁山命運的,其實就是三個人:托塔天王晁蓋,及時雨宋江,智多星吳用。這三個人對招安的态度也不盡相同,晁蓋是隻想守好梁山一畝三分地,與衆兄弟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成套穿衣服論秤分金銀;吳用是首鼠兩端待價而沽,隻要對方開出的價碼合适,做宋臣還是當遼将都行;宋江則是剜到筐裡就是菜,隻要能招安,可以無條件,一副猴急像。
我們常說知識改變命運,那麼從晁蓋宋江吳用對招安的态度上,能否看出他們讀的什麼書?咱們還是來看看原著對他們的介紹。
晁蓋讀的是俠義之書,越讀越傻
晁蓋當然是識文斷字的,否則他就當不上東溪村保正,而且“積祖是本縣本鄉富戶”,在宋朝,有錢沒錢都讀書,越有錢越要讀書。富家子弟晁蓋請得起私塾先生,自然什麼書都能讀得到。
我們從晁蓋的所作所為,可以看出晁蓋的書“讀偏了”,他讀的肯定是話本筆記——不要以為武俠小說到了明清兩朝才有,唐宋兩朝的筆記小說也不少,而且唐宋文人天馬行空的想象力,也不在明清文人之下。《玄怪錄》《冥報記》《墉城集仙錄》《東陽夜怪錄》《曆代崇道記》《安祿山事迹》《隋炀帝海山記》《隋炀帝開河記》,這些唐人筆記講因果,重情義,對底層百姓的影響非常之大。
到了宋朝,甚至連我國最早的摔跤專著《角力記》都出現了:“凡具勇力之人,俠氣之類,合出幽燕,得崆峒之氣。然角力者少聞,複仇報義者多。次則五陵、杜、霸,諸陵多性躁急。酒酣之時,好為暴惡氣。輕沙之客,翹關扛鼎,撲射壺博。”
晁蓋就是在這樣的俠義之書熏陶下,越讀越“傻”了,他的行事風格就是一個帶頭大哥,好爽得有點缺心眼,以為白衣秀士王倫作為梁山寨主,應該也是個義薄雲天的角色,在人家已經明裡暗裡表示出了送客之意後,還滿心歡喜呢:“不是這王頭領如此錯愛,我等皆已失所,此恩不可忘報!”
一看自己的大哥晁蓋如此憨直,氣得晁蓋連連冷笑:“兄長性直,你道王倫肯收留我們?”
火并王倫之後,晁蓋當了梁山老大,首先想到的是有飯大家吃有錢大家花:“便教取出打劫得的生辰綱金珠寶貝,并自家莊上過活的金銀财帛,就當廳賞賜衆小頭目并衆多小喽羅。”
晁蓋的做法,感動了林沖:“見晁蓋作事寬洪,疏财仗義,安頓各家老小在山,蓦然思念妻子在京師,存亡未保。”于是晁蓋顯得比林沖還着急:“賢弟既有寶眷在京,如何不去取來完聚?你快寫書,便教人下山去,星夜取上山來,多少是好。”
林沖拿晁蓋當大哥,晁蓋也真拿大家當兄弟,所以晁蓋雖然未必能讓梁山迅速發展壯大,但是維護内部團結,是很有一套的。在晁蓋眼裡,隻有義氣,沒有個人私心,但是晁蓋無原則的義氣,并不能聚攏梁山全部人心,因為自從宋江帶了一幫山賊水匪上山之後,梁山的性質就已經變了:清風山三盜(燕順王英鄭天壽)和清風寨武知寨(花榮),都是屠戮百姓連眼睛都不眨的無底線人渣(青州城外屠戮數百戶),這幫人隻認權力武力,義氣在他們眼裡,那就是破抹布,所以晁蓋那一套行不通了。
最後就連智多星吳用,這位晁蓋的發小兼智囊,也見風使舵投入了宋江的懷抱——吳用跟晁蓋讀的書不一樣,志趣并不相同。
吳用讀的是權謀之書,越讀越壞
吳用是個壞人,有時候比宋江還壞。宋江畢竟還有一點底線,那就是生為宋人,死為宋鬼。吳用為了高官厚祿,是可以叛宋投遼的。吳用之所以如此輕于去就,是因為他讀的是權謀之書,讀這種書的人,一肚子壞水,但卻一輩子也考不上功名。
原著中這樣介紹吳用:“萬卷經書曾讀過,平生機巧心靈,六韬三略究來精。胸中藏戰将,腹内隐雄兵。謀略敢欺諸葛亮,陳平豈敵才能。”
吳用讀的書,都是科舉考試不考的,就像後來所說的“老不看三國,少不看水浒,男不看西遊,女不看紅樓”一樣,讀書也能改變性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知識能改變命運。
吳用讀的書,讓他越來越心機深沉,三略六韬講究的是“兵者,詭道也”,所以吳用做事,處處吊詭,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玉麒麟盧俊義、美髯公朱仝,紛紛栽在他手下。
吳用是逮誰坑誰的,晁蓋之死跟吳用有沒有關系暫且不提,就是宋江也沒少着他的道,要不是吳用建議把官軍打慘打殘打出血海深仇,宋江最後也不至于被一壺毒酒要了小命。
阮氏三雄對吳用真心尊重,可是吳用“說三阮撞籌”那一節,聽說阮家兄弟窮困潦倒,吳用的表現是暗想道:“中了我的計了。”
作為一個陰謀家,這世上就沒有吳用不算計的人,最後算計來算計去,成了“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而誤了卿卿性命”。
吳用一生,成也權謀,敗也權謀。他的為人,頗像在黃天蕩救了金兀朮的那個落魄舉子,也像嫌水太涼而不肯跳下去的明朝錢謙益。
宋江讀的是官府之書,越讀越癡
宋江能成為郓城縣押司,而且“刀筆精通,吏道純熟”,可見肚子裡也是有幾點墨汁的,但是他讀的書,又與晁蓋吳用不同。晁蓋越讀越傻,吳用閱讀越壞,宋江則是閱讀越癡。
宋江讀的自然是官府之書,而官府之書一向是信不得的。官府之書,總是給人一個“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畫餅。官府之書教人安分守己逆來順受,并承諾隻要你聽話,就能排排坐吃果果,而事實是“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擢通判”,古今同概,概莫能外。
作為郓城縣押司,宋江自然熟讀《唐律疏議》《宋刑統》,并且在法律條文中找空子鑽。但是宋江忘記了一點:再周密嚴謹的法律,都是由人來執行的。宋朝雖有周密嚴謹的法律,但是執行者是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朱勔、李彥這樣的北宋六賊,即使六賊倒台,還有其他十二賊二十四賊站出來接班——賊是殺不盡的,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當每個朝廷官員心中都住着一個賊的時候,法律就是一紙空文,小偷是受保護的,強盜是受保護的。我們都知道,過去打官司(請注意,筆者說的是過去)總是有理的輸,這一點都不奇怪:有理的不送禮,輸了;沒理的送禮,赢了。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就像抄襲者永遠比原創者受歡迎一樣,那是因為抄襲者會用利益換取平台的保護,而原創者不會。
宋江讀官府之書,閱讀越癡,癡迷于招安後的高官厚祿。如果宋江很幹脆地把宋徽宗趙佶給他的十萬貫賞錢,知情識趣地分送給蔡京高俅,那壺毒酒可能就會變成瓊漿玉液。
宋江認為:“這是我用梁山兄弟的命換來的,憑啥給你?”而蔡京高俅則認為:“你一個該死的山賊,憑啥拿着十萬貫去修墳建廟?”
其實細看起來,晁蓋吳用宋江這三位,都沒有把俠義之書、權謀之書、官府之書讀明白:俠義之書講究除惡務盡,晁蓋不應該養大宋江這頭白眼狼;權謀之書講的是審時度勢,吳用應該輔佐不擅權謀的晁蓋,自己當實際掌權的管仲諸葛亮,而不是在宋江手地下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宋江要是把官府之書讀明白了,就會發現那些泛黃的小冊子上,通篇隻寫了兩個字——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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