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畢業季,也是高校畢業生找工作的忙碌時刻,每一個畢業生都會即将面對“簽三方”,有很多同學其實沒有充分地了解三方協議,今天學工幫就來為各位同學解答一下關于三方協議的一些問題~
1.“三方協議”全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
2.“三方”指的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這三方,就學生畢業就業一事所達成的協議,用來明确在就業過程中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3.三方協議的主要内容包含報道期限、工作期限、試用期限、試用期與轉正後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及相關福利)、戶口問題、社會保險與公積金、違約賠償等。
4.三方協議的生效期是自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均簽名蓋章确認)起,到學生至用人單位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的這段時間。
5.一般來說,三方協議為一式三份,簽約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持一份(可能各地情況不一樣);
6.三方協議具有唯一性,由學校所在省或直轄市的教育部門統一印制,一人一編号,學生不能同時與一個以上的企業簽訂三方協議。
7.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簽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
8.三方協議不等于勞動合同。
二、三方協議的作用
對學生的作用
1.工作得到保障,到時間就可到企業報道;
2.薪資、福利等畢業生的利益得到保護。
3.方便檔案的轉移。
對企業的作用
保障招聘成果,留住人才。
對學校的作用
1.統計就業率的重要途徑。
2.方便學校轉交畢業生的檔案。
三、關于解約如果是同學們要解約,大概有以下情況:
1.還未報到
如果還未到公司報到并簽勞動合同,可以在與企業協商過違約賠償等問題之後進行解約;
多數公司所定的違約賠償金大概是約定的一個月工資,一般不會超過5000元;
随後公司開具解除三方協議的證明,憑證明與校方聯系,領取新的三方協議。
2.已經報到
已經到公司報到并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話,三方協議已經作廢,可以直接遞交辭職報告,不需要支付違約賠償。
如果是企業要解約,那麼同學們可以按照協議得到相應的賠償,不過這種情況一般很少。
3.由于不可抗力導緻解約:
一般情況下,雙方因不可抗力導緻的解約,雙方無需承擔責任。
具體條例一般會在三方協議中列出,比如企業破産、學生無法畢業、自然災難與戰争等等不可抗力。
看完以後是不是更了解三方協議了呢?
在這個溫暖的季節,學工幫祝同學們前程似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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