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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年報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08 06:46:14

9月2日,上遊新聞·重慶商報記者從公開信息獲悉,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老幹媽公司)今年7月9日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

業内人士指出,老幹媽公司按照規定履行公示年度報告的義務,即可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最新顯示,老幹媽公司已未在經營異常名錄中,這意味着老幹媽公司已經履行了公示年度報告的義務。

不過,老幹媽公司子公司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貴陽分公司仍在經營異常名錄,需要移除。

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

企查查顯示,老幹媽公司列入日期為2019年7月9日,列入原因為“2018年度,南市監異列字【2019】11300号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

具體為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為南市監異列字【2019】11300号文書。

重慶瑞海律師事務所律師介紹,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2014年7月23日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八條規定“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

第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内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因此,老幹媽公司按照規定履行公示年度報告的義務,即可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最新顯示, 老幹媽公司已未在經營異常名錄中,這意味着老幹媽公司已經履行了公示年度報告的義務。

列入異常名錄有法律後果

重慶瑞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遵守《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是企業的重要義務。

按照該《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标、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号等工作中,将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企查查顯示,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老幹媽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5日,注冊地在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見龍洞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陶華碧,經營範圍為風味食品系列,豆豉,豆腐乳,火鍋底料,經營本企業自産的糧油食品的出口業務、蔬菜制品、辣椒制品的生産、銷售及從事行業相關的設備、儀器、原材料的進口業務。

老幹媽公司現注冊資本和實繳資本均為1000萬元,李妙行占51%,李貴山占49%。

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年報(未依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1

企查查顯示,老幹媽公司子公司有因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報,列為異常經營名錄的記錄。

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年報(未依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2

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分别為2017年度、2018年度,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貴陽分公司為2018年度。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最新顯示,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貴陽南明老幹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貴陽分公司仍在經營異常名錄。

上遊新聞·重慶商報首席記者 劉勇 實習生 桑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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