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日蓮兒
原著中,何琳的好朋友劉小雅,結局很悲慘。
她嫁給了深愛的男人方鴻俊之後,在婆婆近乎變态的戀子情結中患上了抑郁症,于是有一天她從醫院偷跑回家,終于把婆婆打了一頓,然後從十五樓跳下來,二十幾歲,就永遠的離開了。
小雅的去世對何琳打擊很大,她也站在父母陪嫁的三層小樓的頂層窗口,想要一躍而下得到解脫。
何琳攀到窗棂上,艱難地把大腿擡出來,邁向窗外,低下頭,借着微弱的光,甚至看清了騰空的五個腳趾,它們自由,安閑,正等着飛翔的一刹那……。
不過何琳終究是沒有跳,沒有和好朋友小雅一樣走向極端,沒有走讓親人痛苦的那條路。
說來小雅比何琳更有社會經驗,看人看事也比何琳通透,可最後何琳卻能堅強地面對人生,她提出離婚,帶着女兒生活。
這是因為和小雅比,何琳有這幾點優勢。
留有餘地的愛。
何琳的好朋友小雅,身材高挑,舉止優雅,長相也出彩,雖然隻是職高畢業,但她從服務員做到五星級酒店的大堂經理,真的很不錯。
這個百裡挑一的美女,卻死心塌地地愛上了媽寶男方鴻俊。
盡管兩人相愛,但是有個超級戀子的婆婆,小雅婚後的日子是一地雞毛。但為了方鴻俊,她一次次降低着自己的底線,一忍再忍,直至崩潰走向絕路。
其實她完全可以早些放手的,把方鴻俊還給婆婆,然後開始新生活,畢竟她還那麼年輕。
而何琳和小雅比,她的愛情雖然盲目,但還是有條件的,她可以大大咧咧地不在乎,傻乎乎地為了愛付出所有,但是何琳愛王傳志是有前提的,那就是“王傳志必須對她好”。
何琳和小雅曾經說過這樣的話。
我們和你們不一樣,我愛傳志是愛他對我的好,你愛鴻俊是愛他這個人。
小雅愛方鴻俊是無條件的,而且愛到了骨子裡,愛到哪怕對方不作為,任由自己母親欺負小雅,可小雅也隻認為是婆婆的不對,而方鴻俊是沒有問題的。
其實,如果方鴻俊真的愛她,又怎麼會舍得讓她受那些委屈,他在家裡兩個女人之間,選擇了母親,選擇了無論對錯,都站在母親一邊,小雅的愛終是錯付了。
何琳也愛王傳志,哪怕對方什麼都沒有,她也要嫁給他,可是當她發現王傳志的心永遠是偏着母親,偏着他的兄弟姐妹,把老婆排到了後面,并沒有多愛她之後,何琳就不想再忍耐,于是她開始了反抗。
從一開始生氣會哭着回娘家,到和婆婆對着幹,從硬碰硬到講究策略。
生生把何琳由一個不谙世事的單純女孩演變成一個所向無敵的潑婦。
日子過成這樣當然不美麗,每一次吵鬧争鬥後,何琳都很受傷,可因為她的反抗,她有了發洩的出口,不至于那麼郁悶。
所有的愛情其實都是有條件的,也都會有所圖的,可是不要像小雅這樣,隻圖這個人好,為了愛人,她愛得卑微,愛到被同化,愛得不懂反抗。
何琳也是戀愛腦,不過她的愛有條件,有了條件就有了餘地,事實證明,愛留有餘地,也就給自己留了退路,會知道反抗,就不會那麼認死理,走極端。
愛一個人不必太滿,七八分就好,還有幾分留給自己。
有娘家人撐腰。
何琳有個堅實的後盾。
她是何琳的小姨。
如果沒有小姨,恐怕何琳也早走了小雅的路,因為她遠沒有小雅有曆練。
小姨是何琳的守護者。
她曾對何琳說:
你爹媽都是老實過分的書呆子,一輩子沒經過複雜的大家庭雜務事。臭丫頭,你以後就指望我啦,以後傳志敢對你不好,我一定讓他得不償失、後悔莫及!
當時的何琳還不以為然。
可是婚後,發生的一件又一件的事情,件件都印證了小姨當初所說,甚至更讓何琳氣憤。
而小姨也如她承諾的那樣,無論何琳遇到什麼事,她都立場堅定地站在何琳這邊,成為何琳最有力的同盟軍,給了何琳最大的支持。
最嚴重的一次,何琳被王傳志和婆婆家暴後,流産進了醫院,何琳的父母非常氣憤,主張報警。小姨不同意這樣做,她認為這樣做除了讓王傳志丢面子,卻得不到教訓。
于是她打電話叫來何琳的弟弟,自己的兒子,三人上門把王傳志一頓狠揍,王老太太跪下求情也沒有用。
打完後,小姨對王傳志說:
王傳志,這一頓打是你自找的,活該!你們結婚時我說過什麼,你隻要敢對她不好,我就讓你好看!你偏不聽,把她打進醫院,打流産,你覺得她娘家人好欺負,不能怎麼着你是吧?小賊,我再給你說一次,何琳也是我們家嬌生慣養的,有什麼事自有她爹娘教育,你不能碰一根手指頭!這隻是一個教訓。你們能過就過,不過吱一聲,能死多遠死多遠!隻要還有下次,你等着瞧好了,見你一次打你一次,直打到你生活不能自理為止!
娘家人如此撐腰,也讓何琳有了底氣,以後的日子,哪怕王傳志再犯渾,他也沒有再動過手,婆婆也有了忌憚。
所以何琳不至于太憋屈。
可是小雅卻沒有這樣的娘家。
小雅的父母特别老實,在小雅被方鴻俊和婆婆送到精神病醫院後,她的娘家人也隻是從女婿口中聽說女兒要休息幾天,過幾天就回來了,到底在哪?他們不知道。
如果她有小姨這樣的親人可以撐腰,她就不會那樣被婆婆欺負,也不會無處發洩,把自己熬病了。
但凡娘家給力,小雅也不會有那樣的結局。
家有女兒不是嫁出去就一了百了,在教給女兒有正确的善惡認識的同時,也要讓女兒懂得自我保護,而且要成為女兒的依仗,成為她溫暖的港灣和休憩站,在女兒被欺負時為她出頭,在她需要力量是給她加滿油。
那些沒有依仗的女孩通常會自卑膽怯,對愛的要求很低,所以也不容易得到幸福。
另外何琳的家人對她都很關心。
何琳的父母不如小姨給力,因為善良,他們時常把人想象得簡單美好,所以遇到事情他們會說何琳的不是。
不過他們雖然迂腐,但也是真的愛何琳 ,女兒什麼時候回家,都會有好吃好喝的,在經濟物質上他們對女兒從不吝惜,為了女兒婚後幸福,他們陪嫁了一棟小樓。
何琳的弟弟何沖,對姐姐也非常好,在姐姐被王傳志家暴,他得到消息到了醫院。
大男孩還不知道怎麼回事,進了病房,半分鐘沒待就沖了出去,在大門口又被小姨拉住,“等等,一起去!”
過了一會兒,郁華清人高馬大的二兒子大慶開着獵豹過來了。大兒子出差了。
弟弟把王傳志一頓狠打。
而何琳在國外的姐姐何晶,在何琳因為被家暴失去孩子之後,在姐姐家裡休養了一個月。
是何晶發現妹妹有些抑郁,她領着何琳看醫生 ,開導她,何琳是在參加姐姐同事的婚禮,聽到牧師的話忽然想通了,情緒好轉起來。
關于娘家,小姨說過這樣的話。
娘家不就是姑娘的後盾麼,隻有後盾強大了姑娘才不受欺負!
何琳比小雅幸運,因為她的娘家強大。
有女兒。
縱使有小姨撐腰,父母親人的關心,何琳也曾站在窗台上想要跳下去。
可是在那一瞬間,肚子裡的孩子動了。
突然,右邊動了一下,接着是左邊,腹中的小生命在吹泡泡般左右各踢了一腳。何琳一下子護住了肚皮,本能地想,她不能在瞬間的身體與地面撞擊中磕着碰着小寶貝,不能因為母親不能呼吸了,小寶貝就得活活憋死,小寶貝也不能因為母親流光了血就像落潮時困在淺水裡的魚一樣幹涸得閉上眼睛……。
于是那天晚上成了何琳心中永遠的秘密。
有句話說得好:女子本弱為母則剛。
自從生下女兒,何琳心态變了,變得堅強和果敢了,隻要一看到女兒柔弱漂亮的小臉,就不由自主地充滿了戰鬥精神,她要為女兒清理門戶,絕不允許自己家裡再變得亂七八糟,也絕不允許有人敢說出重男輕女的話,尤其是婆婆。
在知道王傳志的思想和生活方式永遠改變不了之後,她在小姨的指導下,用自己的溫情,又利用王傳志對女兒的愛護,把父母陪嫁的,在他們夫妻名下的小樓轉給了女兒,又和王傳志簽下:如果離婚,女兒歸何琳撫養的協議。
又因為當初小姨讓王傳志因為陪嫁的房子,寫了五十萬的欠條,并且小姨一直偷偷保管着,因為這張欠條,在何琳想要分開的時候,她取到了婚後買的一套小房子的所有權。
這樣就保障了她和女兒的日後生活。
雖然何琳并不在意錢财,可有了女兒,她要讓女兒生活的無憂,要為女兒負責,要為她謀劃。
孩子真的會讓負責任的父母一夜長大,這是種是責任也是動力,孩子會讓軟弱的人變得勇敢,讓絕望的人看到希望。
有了女兒,何琳的人生有了新的意義。
婚姻是可以選擇的。
人在年輕時,容易在感情上陷入盲區,為了本不值得的愛,全心投入,直至傷心欲絕,痛苦不堪,有的甚至失去生命。
其實,走過那一段後再回頭看,會覺得曾經的自己幼稚,可憐。
有些人注定是生命中的過客,就比如小雅和方鴻俊,哪怕再愛着對方,沒有斷奶的媽寶男也不能要。
像永遠長不大的方鴻俊,還有要一己之力,把原生家庭拉出底層生活的王傳志,他們都不是女人理想的婚配對象,他們的觀念不容易改變,可是我們可以改變自己,那就是不再愛他們,把他們還給原生家庭,而我們自己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我們要在經曆中成長,而生活的重心是可以轉移的,除了丈夫,我們還有孩子,父母,親人,事業和朋友,切莫為了一個不值得愛的男人,搭上整個一生。
離開不該愛的人,才會遇到真正愛自己的人。
原著裡何琳想對小雅說的:
婚姻也許是陷阱,但不是宿命,是可以選擇的。
也把這句話和那些在痛苦婚姻裡,苦苦支撐的女人說,婚姻不合适,我們是有選擇權的,做出最有利于自己選擇。
—END—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