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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報道河南汝州怪魚抓捕過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15 14:00:00

外國報道河南汝州怪魚抓捕過程?王崗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所在的中部小城——河南汝州,會因一條“怪魚”意外走紅,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外國報道河南汝州怪魚抓捕過程?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外國報道河南汝州怪魚抓捕過程(全網圍觀汝州抓魚)1

外國報道河南汝州怪魚抓捕過程

王崗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所在的中部小城——河南汝州,會因一條“怪魚”意外走紅。

為了抓獲這條“怪魚”,當地抽幹了20多萬立方米的湖水,并先後派出了救援隊、搜救隊以及消防等專業人士。一些來自鄭州乃至全國的媒體、自媒體,甚至在捕魚現場,開啟了現場直播。

第一财經記者統計發現,截至8月26日上午,至少有來自全國的3700萬人次先後觀看這次捕魚直播。

“魚呢,抓到了嗎?”多達上百位網友在直播平台上不停地詢問。

到底是一條什麼的“怪魚”,會引起這麼大的關注?汝州市又為何會因為一條“怪魚”,如此大動幹戈?

怪魚現身

“怪魚”最初被發現的地點,位于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園雲禅湖。

位于河南省中西部的汝州市,是河南省10個省直管縣試點之一,行政區劃隸屬于河南省平頂山市,建市前稱臨汝縣,因北汝河貫穿全境而得名,總面積1573平方公裡。

汝州市政府官網顯示,城市中央公園是當地的一個民生項目,全長5.5公裡,占地面積283萬平方米,采用PPP模式,由河南省水投集團投資建設,總投資17.2億元。公園包括北部森林公園、中部廣成公園、南部濕地公園三部分,自北向南形成雲禅湖、丹陽湖、望嵩湖、天青湖、鹳魚湖等五個湖區。

雲禅湖是其中一個面積約300畝的人工湖。

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園運維管理負責人綦立說,“怪魚”最先是被汝州當地市民發現的,7月13日前後,有市民聲稱,發現不明魚類,并将其上傳至網絡平台,園方在先後向一些水産專家咨詢後,初步認定,這是一條長約80厘米的鳄雀鳝,而其來源,則很可能是人為放生的。

這一認定結果,立即引起園方重視,園方很快将此結果上報給汝州市政府,随後,當地立即對拍攝地點進行确認并開始捕撈行動。

讓當地陷入緊張情緒的原因,則是鳄雀鳝這一物種的潛在危害。

一直對鳄雀鳝保持關注的中國水産科學研究院珠江水産研究所副研究員顧黨恩告訴第一财經,鳄雀鳝是一種主要生活在北美洲的外來物種,有着類似短吻鳄般的長長的嘴巴,嘴巴上布滿尖銳的牙齒,以各種水活物為食物來源,也因此,為了進食,鳄雀鳝會對所在水域内,對包括魚類等在内的各種水生生物趕盡殺絕,在食物不足的情況下,甚至會同類相殘。

綦立也表示,雲禅湖所在水域内的魚類,确實有減少迹象。

更令人擔憂的是,有着尖銳牙齒的鳄雀鳝,有時甚至還會攻擊人類。

今年8月17日,江蘇泰州一男童在小區水池邊玩耍時,便被一條“怪魚”咬傷3根手指。最終,這條被物業抓獲的長70厘米、重10多斤的怪魚,被專家鑒定為鳄雀鳝。

抓魚行動

可是,汝州市的抓魚行動,最初進展卻并不順利,當地曾先後派出多支救援隊進行作業,但從7月14日至7月15日,從下午兩三點持續捕撈到晚上十點半,“怪魚”仍未能被抓獲。

當地一則擔心“怪魚”會危害湖中其它魚類,二則擔心“怪魚”會咬傷到公園遊玩的遊客,權衡之下,汝州市決定,抽水抓魚。

從7月中旬到8月25日,20多萬m³的雲禅湖湖水,被暫時抽至附近其它水域,到8月25日下午,雲禅湖内的大部分水域,都被抽幹,而此時,怪魚卻仍未現身。

好奇的王崗,也曾先後多次帶着孩子,跑到雲禅湖畔去看現場抓魚,他在現場看到,雲禅湖畔人來人往,不斷有遊客翹首以盼,之後,一些媒體、自媒體幹脆在現場架起了攝像機、手機,向全國網友現場直播“抓魚”。

就這樣,一個在王崗心目中一直默默無聞的汝州,一夜之間,竟然因為“抓魚”,很快成為3000多萬網友關注的焦點。

人在鄭州工作的趙妍妍,便是其中一員,“抽幹一條湖,就為了抓一條魚?”在趙妍妍看來,這樣的行為實在是有些“殺雞用牛刀”。

不過,伴随着更多媒體的報道,趙妍妍也開始意識到,這條“怪魚”,真不是一條普通的魚,其潛在的危害,也不是一般的魚能比的。

鳄雀鳝的卵有毒,為了防止自己的卵被其他魚類所食用,就進化出了卵中帶毒的本事。另外,鳄雀鳝食量驚人。雖然鳄雀鳝的嘴裡有尖銳的牙齒,但并不具有咀嚼的功能,主要用來捕捉其他魚類,其一口可以吞下自身體型四分之一的食物。一條30厘米長的鳄雀鳝一次就能吃十多條小鲮魚,相當于其自身體重的一半。

好奇的趙妍妍,也開始對鳄雀鳝關注起來。她發現,這種被視為“百害而無一利”的怪魚,卻能在一些電商平台上以很便宜的價格買到,一些電商賣家甚至聲稱,最低隻需要13.52元,就可以買到一條長約12cm的鳄雀鳝。

亟待監管

一邊是鳄雀鳝造成的生态災難,一邊卻是極易獲取的購買路徑,趙妍妍實在想不通其中的邏輯。

對此,顧黨恩表示,近年來,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外來物種對生态環境的影響,2022年8月1日起,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态環境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針對外來物種防控的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

其中便明确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丢棄外來物種。未經批準,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丢棄外來物種的,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條進行處罰。

但令人遺憾的是,“管理辦法”并未對個人養殖鳄雀鳝是否違法做出明确規定,這也最終導緻,民間依然存在旺盛的鳄雀鳝養殖需求與買賣市場,但一旦被人為放生至自然水域,便很可能會導緻極為嚴重的危險。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農業與農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鵬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對于消費者或者是居民來講,如果已經養殖了外來物種,按照法律規定是不允許随意在野外去釋放和丢棄,因為它會對我們的人身安全和生态環境構成嚴重破壞。“《生物安全法》的第八十一條也特别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未經批準,擅自釋放或者丢棄外來物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捕回、找回釋放或者丢棄的外來物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如果實在養不起或者不想養了,需要把它送到有關部門,或者是去做無害化處理,但是絕不允許随意到野外去釋放或者丢棄。”

顧黨恩則在接受第一财經采訪時說,以往,我們對外來物種的關注,更多是放在植物、病蟲害等可能危害農業、人類健康的物種上面,對于諸如鳄雀鳝之類的水生生物,一來本身數量不多,另一個是大多集中于個人養殖,隐蔽性比較強,很難被發現,監管上的關注确實不多。眼下,既然《生物安全法》已經出台,就需要更多從源頭開始,對引種、養殖、貿易等環節加強監管,不能像以前一樣放任自流。

“(汝州)這次也是個教訓,如果我們當時能從源頭掐掉,不讓它(鳄雀鳝)進入自然水域,也不至于現在我們為了一條魚,去花很大的資本,就有些得不償失了。”顧黨恩說,雖然對于外來物種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對于諸如鳄雀鳝這類幾乎沒有經濟價值,而且又對生态安全和糧食安全都有危害的物種,确實需要更嚴格的管控。

“如果你監管好了,可能後面就沒有這麼多事情了,如果公衆的意識提高了,可能也沒有這麼多事情了。”顧黨恩說,以前,大家對外來物種的危害,關注度确實不夠,但接下來,确實應該吸取教訓,盡快完善相關體系,“這種教訓太多了,每次都在搞這種事情,實在是不應該。”

不過,對于汝州而言,當務之急仍是盡快捕撈鳄雀鳝,對于捕撈後的處置,當地表示,可能會交由上級水産部門保管或實施無害化處理。

(文中王崗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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