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shī】,象形字,像一個屈膝蹲踞的人,篆文字形訛變成一個躺臥著的人。「屍」的本意是代替死去的祖先受祭的人。
「屍」字又是遠古時代居於太行山以東地區東方夷族的族名,是「夷」的初文。在商代甲骨文中稱「人方」,西周時寫為「夷」。此後夷族遷徙到了西南地區的大山之中,即今彜族。
《說文解字·屍部》屍:陳也。象臥之形。
許慎之說不確切。陳並不是指臥,而是指像神主那樣擺放在那裡。
段玉裁注:祭祀之屍本象神而陳之,而祭者因主之,二義實相因而生也,故許但言陳。......此字象首俯而曲背之形。
屍體的「屍」與「屍」是意義完全不同的二個字。
《說文解字·屍部》屍:終主也,從屍從死。(死亦聲)
段玉裁注「屍」:至於在牀曰屍,其字從屍從死,別爲一字。
「屍」是一個會意兼形聲字,從屍、從人、從死者的殘骨。
這二個字雖然可以通用,但是在表示祭祀意義的「屍」時,絕對不能借用寫成「屍」。
【屍祭】古時候在祭祀時,是由孫子來象徵祖父的神靈,蹲坐在神主的位置。後來才改用神主的牌位或畫像來代替。「屍」隻需享受美食而不需做任何事,所以今天用「屍位素餐」來比喻占著職位、空食俸祿,而不盡其職。
《儀禮·特牲饋食禮中》鄭玄注:屍,所祭者之孫也。
《禮記·曲禮》:「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可以為父屍。
《詩經·小雅·楚茨》:
神具(俱)醉止,皇屍載起。
鼓鐘送屍,神保聿【yù】(遂)歸。
祭祀祖先的儀式結束後,該送神走了。神靈已酒足飯飽,受祭的神屍也站起來。這時鐘鼓聲響起,送走了神屍,神靈也隨著回去了。
從「屍」的會意字有:
屍(死人的軀體)、尾(尾巴)、居(蹲踞)、凥(居住)、展(展轉)、尺(一尺為十寸)、履(踏著足跡)、屐(木屐)、屋(居住的房屋)、局(局促)
以「屍」作意符的形聲字:
屈(彎曲)、尼(親昵)、屆(行走不便)、屠(宰殺犧牲)、屏(屏蔽)、層(樓房)、屜(墊子)、尻(臀)、屎、尿、屁
以「屍」作聲符的形聲字:
屢(數次)、屑(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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