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我們買保險,都是希望花少量的錢,去轉移未來可能會發生的風險,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
所以,一般來說,保險的保障項和理賠時效,都是我們特别看重的兩個環節。
因為保障項代表着我們在出險後可以獲得哪些補償,而理賠時效決定了我們能否在更短的時間内拿到補償。
說到理賠時效,很多人都以為快與慢,完全是由保險公司決定的。
但實際上,也與我們自己的行為息息相關。
比如在保單出險後,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内及時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報案。
如果超過了報案時限,理賠不僅會變得很麻煩,甚至還可能會被拒賠。
很多理賠糾紛也是這麼來的。
最近,栗子姐就看到了兩起很典型的,因錯過報案時效而産生理賠糾紛的真實案例,覺得很有必要跟大家提個醒。
一起是栗子姐的同學,前幾天她吐苦水說,自己的新車出事故了,定損兩萬多元,但保險公司說這種情況不給賠,在代理人的幫助下,與保險公司協商近一個月,經過多次複勘和調查,才最終把理賠款拿下來。
原來是她自己在開車時,因為新手不熟練倒車不注意導緻前後發生碰撞,慌張之下自己也不知道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離開了現場。
直到第二天,老公要用車才知道出了問題,說可以報案,才駕駛回現場報案。
但保險公司的查勘人員來了後,對現場有存疑,認為前後碰撞痕迹和碰撞物高度難以吻合,懷疑不是真實案件,這種情況下也很難确定損失,所以答複說沒法報銷。
于是雙方就理賠一事,陷入僵局,後來在代理人的幫助下,與保險公司反複溝通,保險公司經過複勘和調查,才确定了理賠。
另一起是一位讀者,也因為錯過了報案時效而與保險公司産生理賠糾紛,目前在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
據栗子姐了解,這位讀者在6年前确診了甲狀腺癌,當時自己所買的醫療險和重疾險,都賠付了。
但是最近她突然想起,公司當時也曾給自己投保過團體重疾險,于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被拒賠了,理由是已經超過了兩年的索賠時效。
為此,她非常不能理解,找保險公司理論,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決定起訴保險公司。
我們可以看到,按照保險公司給出的拒賠理由,這兩起都是因為出險後沒有在規定時間内向保險公司報案而導緻的理賠糾紛。
第一起糾紛,是因為過了合同約定的時間才報案,導緻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難以确定,保險公司認為沒有辦法确定所要承擔的責任,于是拒賠。
第二起糾紛,是因為不僅沒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内報案,而且還超過了訴訟時效,所以被拒賠。
那保險的報案時限和訴訟時效,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呢?
一般來說,不同險種和産品,會有一些差異。
重疾險
市面上絕大部分的重疾險,都要求在發生保險事故的10天之内通知保險公司。
也就是說,如果被保險人确診了重大疾病,最好在10天内通知保險公司,然後在收集好病曆、檢查報告等相關理賠資料後,再向保險公司遞交資料申請理賠。
如果附加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豁免,也要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險公司。
壽險
一般來說,絕大部分壽險都要求被保人确認身故或高度殘疾,要在10日内通知保險公司。
而有些壽險,對于猝死則有額外要求,若被保人猝死,要在48小時内報案。
醫療險
醫療險的話,一般來說,也是要求發生保險事故10天之内通知保險公司。
而有些醫療險僅要求及時通知,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在申請理賠時,一定要看清楚具體的條款,或者提前打電話與客服進行溝通确定報案時限和具體材料。
有一點要注意的是,部分産品對于急診會有額外要求,比如說如果因為急診沒能在約定醫院就醫,要在3天内報案通知保險公司,之後再轉入約定醫院。
如果沒有說明情況,很有可能會因未在條款約定的醫院治療而被拒賠。
除此之外,未及時報案,也有可能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續保決定。
意外險
至于意外險,由于意外本身屬于突發事件,對險情的認定需要短時間内進行(尤其是意外緻死),所以意外險的報案時間,一般也明顯短于其他險種,基本需要在發生保險事故的48小時之内通知保險公司。
隻有少部分意外險的報案時間比較寬松,可以在10天内完成。
由此可見,不同的産品具體要求有差異,投保時要仔細查看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到心裡有數。
至于理賠訴訟時效,《保險法》是這樣規定的:
同時,一般也會以條款的形式寫在保險合同裡。
也就是說,像壽險、意外險這些人壽保險的賠償請求權5年内有效,而像醫療險、重疾險等險種,2年内有效。
如果過了産品約定的報案時間,但還在保險法規定的時效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話,可以嘗試仲裁或者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獲得理賠金。
但是,如果在這些規定時間内,沒有行使賠償請求權,那麼這個權利就會消失。
所以在第二起重疾險拒賠案例中,過了6年才想起申請理賠,這時候不僅過了重疾險的報案時效,也過了2年訴訟時效,被拒賠是有一定道理的。
至于後續能否順利得到理賠金,是一個未知數。
所以說,最好還是出險後立即報案,因為報案時效,保險公司沒有辦法第一時間确定責任,需要請人去調查核實,這樣一來,不僅延誤了理賠時效,也沒有辦法很好地保障我們的利益。
而且萬一需要動用到打官司,不僅耗時耗力耗财,如果确實是因為報案不及時導緻無法判斷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或者超過了訴訟時效,最後還有可能會敗訴。
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當然了,如果是找代理人或經紀人投保的,一般會有相應的服務,比如關于出險後要及時報案的問題,在投保時,他們一般也會提醒,後續萬一出險了也會跟進。
所以買保險這事,找到專業的人,省時省心省力。
最後祝大家都有足額的保障,但一輩子也用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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