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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給職工發放福利有什麼規定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2 18:49:39

企業給職工發放福利有什麼規定嗎?春節将至,又有一大波職工福利要來啦但是,企業在發放福利的同時常常會忽略福利費正确的會計核算以及稅務處理,為此,我們為大家整理了有關福利費常見的五大誤區,企業務必遠離,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企業給職工發放福利有什麼規定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企業給職工發放福利有什麼規定嗎(遠離以下5個誤區)1

企業給職工發放福利有什麼規定嗎

春節将至,又有一大波職工福利要來啦!但是,企業在發放福利的同時常常會忽略福利費正确的會計核算以及稅務處理,為此,我們為大家整理了有關福利費常見的五大誤區,企業務必遠離!

誤區一:企業發生的福利費未單獨核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号)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确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确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内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因此,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準确核算。

誤區二:無論是否支出,企業均按14%計提福利費

根據《财政部關于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财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的規定,修訂後的《企業财務通則》實施後,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

因此,企業無需按照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待到實際發生後歸集對應的成本費用即可。

誤區三:已實行貨币化改革的交通、住房、通訊補貼,仍在福利費核算

根據《财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财務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币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因此,企業要準确劃分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對于已實行貨币化改革的交通、住房、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核算。

誤區四:購進貨物發放福利抵扣了進項稅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企業外購貨物發放福利的進項稅額是不得抵扣的,如果企業購入時即明确用途是發放職工福利,建議企業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即可。

誤區五:節假日發放員工福利,未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這裡所稱的福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因此,企業發生的不符合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支出,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按規定履行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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