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代人們潛意識裡就沒有公平公正這一說!:從小就教育孩子“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都人上人了還談什麼公平……
就拿現代女性擇偶的标準來說吧!第一嫁歐美白人,第二嫁日韓,第三嫁港台澳,這不正是被等級劃分的寫照和結果嗎?
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一些人,比如遇到素質差的人,比如遇到蠻不講理的領導,比如特喜歡占你便宜的同事,随便拿你東西吃的舍友,公交車上強行讓你讓座的“瘦弱”老人。不管如何你都和這些人生活在一起,這說明了一個問題你和這些人是一個階層的或者一個社會等級的,說到這你簡直要把我給捏死!。你會講:我自己的素質并不差啊,他們素質差不能自己我改善嗎?告訴你改不了,你會慢慢的學上他們的“素質”。你再也忍不住了,告訴我說:“我要奮鬥,我要離開他們。這些素質差的人,我沒辦法跟他們相處”如果你這麼想那又跟你挂在嘴上的“人人平等”又背道而馳這時候就需要三六九等。
這個社會就是不平等。人需要分三六九等,不然社會就很亂。比如70年代實行“大鍋飯”制度,大家共同工作,按照統一的制度做相同的工作。每個人都不能隻顧自己的家庭,需要在集體的領導下,工作隻記公分。不拿薪水,大家一起為社會主義建設舔磚加瓦。但這樣的制度嚴重違背了經濟發展的原則,最後的結果是大家一起偷懶,大家一起混日子,連下鍋的米都沒有了。這樣的“人人平等”是我們需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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